【人民報訊】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副局長徐進輝今天在這裏透露:近年來中國內地檢察機關每年平均查處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三萬餘件。一九九九年查處此類案件三萬八千三百八十二件。

徐進輝是在香港廉政公署第一屆國際研討會發言時作上述表示的。

年查三萬餘件貪污賄賂案,那麼是否有漏查的呢?爲什麼會有如此多的貪污賄賂案可查?這是值得誇耀的政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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