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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紀周走私案可能從輕發落
 
2001年1月22日發表
 
【人民報訊】與「遠華案」有密切關係的前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走私案,最終可能會淡化處理,李不但可免一死還會從輕發落。來自北京的消息稱,由於調查取證工作無進展及中央擔心查處範圍擴大會影響公安隊伍士氣,李紀周最後可能僅以「瀆職罪」被起訴。

調查了兩年多的前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走私案,最後可能從輕發落。(資料圖片)

北京消息人士對東方日報表示,「李紀周案」自九八年底被中紀委調查以來,因案情敏感已拖延了兩年多。去年十月,北京市中級檢察院正式受理此案,但調查工作進展緩慢。法律界人士當時估計,因李紀周涉嫌走私受賄金額特別巨大,多數會被判處死刑。

東方日報說,但最近此案出現新變化,檢察部門可能僅以「瀆職罪」起訴李紀周,而不是早前傳聞的縱容走私和受賄罪。因此李紀周所受刑罰將減輕許多,因爲按照《刑法》有關規定,「瀆職罪」一般判處三至七年的刑期。

東方日報報道,據了解,李紀周可能被輕判主要原因首先是,李案調查取證困難,李的子女在案發後全部逃往國外,帶走了大量證據;案中另一關鍵人物「遠華案」主犯賴昌星又遲遲無法引渡回國受審。所以,檢察部門在缺乏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只能先以「瀆職罪」進行起訴。

其次,李紀周長期在公安系統工作,社會關係廣泛,特別在公檢法系統涉及的人事太多,若一追到底悉數查處可能造成一些部門完全癱瘓。爲此,有關部門出於政治考慮不想擴大李案牽涉面,以免影響公安隊伍士氣。

李紀周案辯護律師亦證實,案件至今仍無限期押後,至於何時開庭仍未有具體通知。
轉自 大紀元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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