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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官」才能解決問題---中國「法治」的最大尷尬!
這並非是電影裏發生在封建中國皇權時代的一個鏡頭,而是發生在任何一件芝麻蒜皮的小事都可能成爲世界焦點的信息時代的一種觸目驚心的場面,但在當今中國的卻是一件既沒有人關注又沒有人炒作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事。時間:公元1999年11月3日;地點:某省政府門口。 這是我上下班必經的地方,我幾乎每週都要親眼目睹幾件這樣的「小」事。然而今天,我感覺格外的冷。 不是有法律嗎?爲什麼不去找律師??爲什麼不告到法院去??? 我自己都禁不住的笑了:居然還問出這麼幼稚的問題!但我看到那張跪着的枯黃的臉,我笑不出來了。這一定是一張沒有受過多少教育的臉,然而正是這張臉、這種眼神、這樣無奈的行爲,比任何專家任何學者都更準確更生動的闡釋了當今中國「法治」的現狀:找法律沒有用,只有找到「大官」才能解決問題,只有權力才能暢通無阻! 這是中國「法治」的最大的尷尬! 於是,這些農民跪在某某「長」必經的路的中央,等待着他們假想中的「平易近人」的「青天大老爺」,以便遞上他們的狀紙,而「青天大老爺」看完狀紙之後,或許會立即在狀紙上作出批示:請有關部門妥善解決......之後,一切問題都要迎刃而解了......然而連他們這點僅有的幻想僅存的希望都被殘酷的剝奪了:幾輛呼嘯而來的警車,一羣身強體壯的人民公僕(警察),把那些手無寸鐵的農民大叔大嬸們強行驅散了,頑固不化的,就乾脆被連拉帶扛的送上警車。不久,那位大員的專車終於從省政府「安全」的駛出,一切正常,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焦點訪談。電視裏的焦點訪談似乎總會在中國最需要的地方出現。那種揭發陰暗,懲治邪惡的義舉常常讓中國的觀衆們心放怒放。於是乎,許多善良的人們就把焦點訪談的主持人愛稱爲「方青天」......然而此時此刻,他們又在哪裏?或許他們太忙了吧?就算他們每天加班累死累活,一年所能解決的問題最多不過三百六十五件,這對於十三億人口的泱泱大國來說又算得了什麼?但人們還是習慣於把它看作中國新聞監督的一面成功的旗幟。當有人津津樂道於炒作那個「方青天」的時候,我不禁覺得有些作嘔。且不說中國能有幾家這樣居高臨下的新聞監督機構,因爲在我看來,當國人把問題的解決的希望寄託在「青天明君」身上時,這決不是一件好事!而焦點訪談恰恰體現了中國「法治」的最大的尷尬:它的成功是因爲它身後維繫着幾雙權柄人物的眼睛的關注以及全國上下十三億人民的情感,然而正是這種關注和這份情感,有時往往能夠左右法律的判決,如:重慶綦江縣委書的死刑判決。 我學過一點法律,我不敢確定中國的法律是否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法律,但我敢這樣認爲:我國的憲法對於人權的保障的規定,恐怕連自噱爲最民主的美國都自嘆不如。然而正是這樣的一部憲法,甚至沒有能力保障一位共和國主席的最最基本的人權,更何況是一向逆來順受的中國百姓? 還是焦點訪談。它描述了這樣的一件事:某上級法院派人前往某地執法,竟受到當地警方兩百多幹警的包圍阻撓!當記者採訪一位警方頭目時問了這樣的一個問題:「你不知道法律的尊嚴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嗎?」這位頭目回答說:「當然知道。但你們執行的是法律,而我執行的是我們縣委書記的命令!」是了,縣委書記掌握着他的升遷與前途,與這些相比,法律的尊嚴又算得了什麼?也許這就是中國法治的尷尬的真正祕密吧?因爲它所面對的是「人」治,面對的是中國自上而下的集權式的政治體制。或許那位警方頭目至今仍在懊惱:如果不是焦點訪談,我又該升遷了吧? 早在兩百多年前,馬克思.韋伯就已經告訴我們:法理權威只能來自於自下而上的科層式的管理體制,而自上而下的的集權式的管理體制只能產生個人權威的一言堂,儘管它也可能有一些流於形式的法規制度。在形式上,我們也有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權分立,然而終於還是有人可以凌駕於三者之上。於是,我們的法律在需要的時候,它就能成其爲法律:我們的人大總能及時的通過「遊行法」、「恁治邪教的決定」......當不需要的時候,一位偉人的「我的一張大字報」就可以把它撕的粉碎! 中國人花了一百五十年數千萬個生靈的代價試圖去明白這個道理,然而至今還是沒有弄明白。廣播電視報紙們仍在高奏「社會主義法治」的凱歌,然而一切的潛臺詞仍然是:中國特色。(博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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