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
 

以无道伐有道 江泽民骑虎难下 (图)

文/言 诚

【人民报消息】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群众一、二万人聚集中南海,要求中央出面正确处理法轮功问题。之后不到三个月,在江泽民力主和强压下,从7月20日开始,一场全国性、自上而下、声势浩大的严厉镇压、彻底取缔法轮功的政治运动迅即展开。这场镇压,来势之猛,似晴天霹雳;声势之大,似排山捣海;压力之巨,似泰山压顶。

在最初两三个月,镇压“势如破竹”、“节节胜利”,各地各单位纷纷报告,称法轮功人员“转化”率达到95%以上。因此,江泽民称镇压法轮功“现在可以说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是,从7.20一开始,法轮大法修炼者就采取各种和平的方式不断地抵制和抵抗江泽民的镇压。这种抵制抵抗,在中国共产党50多年执政史上、甚至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的。

镇压与反镇压,批判与反批判,迫害与反迫害,掩盖事实与讲清真相,江泽民与法轮功的斗争已经持续了三年多。

江泽民似乎胜利了,法轮功似乎失败了。因为,现在没有人公开修炼法轮功了,也有相当部分人“转化”了,也没有人敢公开支持法轮功了。但江泽民并未胜利,法轮功也没有失败。因为,在国内,法轮功仍在采取各种和平的形式进行反抗,大量的人仍在坚持修炼,相当大部分被强制转化者又重新投入修炼。在国际,法轮功已在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传播,三年来势头不减反增,国际舆论日益倾向于遣责江泽民的镇压,江泽民在国际上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

未来,江泽民将最终失败,法轮功将最终胜利。因为,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镇压始终没有真正得到其他高层领导人士发自内心的认同与支持,更未得到各级政府及各个部门多数干部真正拥护与完全响应,国际舆论压力也越来越大,江泽民始终担心法轮功有一天会翻案。与此相对应,在遭遇一浪高过一浪的打压后,法轮功不但没有退却,反而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一次又一次抵制和反击。特别是其在中外广泛掀起的“讲清真相”活动,让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事实,得到了越来越多知情者的同情、呼吁、支持。将来中国的政策会变化,法轮功定会于某一天在中国大陆重新获得一个正常、安静的修炼环境。

对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人们普遍感到有四个没有预料到:一没有预料到在文革结束23年(1976─1999)、改革开放20年(1979─1999)后的中国,还发生了一场专门针对一个自发性群众信仰团体的声势浩大、铺天盖地的全国性大批判运动;二没有预料到中国在提出“依法治国”口号才一年多,就发生了一场专门针对上访群众的全国性、大规模的非法传训、拘禁、拘留和逮捕,而这些上访者除了反映意见、要求纠正政策错误之外别无它求;三没有预料到这个自发性群众信仰团体能够长期经受住天塌之势压力,而团体成员很多为中老年人、妇女、体弱多病者;四没有预料到面对残酷而惊人的肉体和精神迫害,他(她)们中的许多人仍然坚强不屈、视死如归、毫不动摇、前赴后继,出现了大量象江姐、许云峰、张志新一样的人物。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为什么似乎成功了,为什么又没有成功,为什么会最终失败?根本原因是,江泽民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上犯了四大错误:

(1) 作出了错误的基本判断;
(2) 采取了错误的方法和手段;
(3) 树立了一大批错误的敌人;
(4) 背上了一个错误而沉重的袍袱。

一、作出了极为错误的基本判断

在当今中国社会为什么会出现法轮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判断产生不同结论,进而产生处理问题的不同方法、手段、效果和影响。

法轮功说:修炼法轮功,低则强身健体、修心养性,高则超凡脱俗、觉悟人生,更高则功成圆满、正觉成佛。

许多宗教人士说:人们有对宗教信仰的追求,若不让正常宗教信仰传播,“非正常”的“准宗教”就必然产生。法轮功就是一种“准宗教”。

一般老百姓说:这是一种气功煅炼,是若干种气功中的一种。人们只要感觉好,就可以练,应当任其自然发展。

部分专家学者说:人们有对健康、交往、集体认同和信仰等多层次需求,若在现实社会中得不到满足,则必然希望通过别的途径和办法来满足,法轮功就为此提供了一条途径和办法。

共产党和政府内一般干部及许多高层领导说:法轮功就是一个气功团体,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就应让其存在;即使出现一些纠纷甚至群体上访等,也不必大惊小怪,可按正常政策与法律进行处理,不是大不了的事,更不是危及政权的政治大问题。

以上判断尽管差别甚大,但是,从其中任何一种判断中都绝对得不出要对法轮功采取坚决镇压和彻底消灭的结论。

与上述判断完全不同,江泽民的判断是:法轮功发展这么迅速、人数这么众多、信仰这么执著,又在这样时候、这样的地点,聚集这样多的人、反映这样的问题,背后一定有名堂,肯定是有背景、有组织、有阴谋的重大政治行为,必须采取坚决、果断、迅速、严厉的措施,将其消灭在初发,否则,尾大不掉,积重难返,会动摇共产党的信仰基础,威胁共产党对政权的掌控。这一判断是最为极端、最为失真的判断,也是最为愚蠢和错误的判断。以后的一系列错误都由此而产生。

江泽民的判断有两个最基本错误。第一个是:将一个自发的群众性的气功修炼团体,视为一个有意与江泽民政权为敌的组织。这又主要由以下几个错误判断组成:

1、 将松散的自发性群众团体视为具有高度组织性的团体。李洪志说,法轮功是“群众自发地学法、练功,没有组织,自愿参加晨练”。实际上,法轮功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无组织无纪律状态。虽然在各地有“炼功点”、“辅导站”,但所有修炼者来去自由,不受约束,没有入、退“会”的程序、手续,没有组织章程之类东西,是一个非常松散、自发的群众性锻炼团体。

江泽民则认为:法轮功“组织纪律之严密,信息传递之迅速,实属罕见”,“‘法轮功’内部组织相当严密”;“我发现他们组织得井井有条,很有秩序”。

至于法轮功为什么能够在在4.25中表现出世上少有的行动一致性、纪律严明性、举止文明性,许多人甚感惊奇。实际上,这并非源于法轮功的“组织要求与命令”,而是源于他们对天津等地群众修炼行为正当性的认同,对天津公安部门非法行为的意见与抗议,对中国政府能够正确处理问题的期望与相信,而这一切最终都源于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与追求。这一点,法轮功修炼者能理解,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能理解,对宗教信仰有研究的人也比较能理解。但对失去精神信仰的人,则难以理解,对热衷于世俗权力与利益的人,则根本无法理解。

2、 将法轮功完全公开化的活动视为极具秘密性的组织活动。法轮功活动非常公开。它要求公开炼功,公开学习,任何人都可参与学习交流。4.25之前是如此,4.25之后、7.20镇压之前也如此。即使是4.25行动,也是非常公开的,无秘密可言。

江泽民的判断相反:“人不知、鬼不晓,突然在党和国家权力中心的大门口周围聚集了一万多人”,“可是,我们的有关部门事先毫无察觉,而从英特网上即能迅速找到法轮功在各地的组织联络系统”。对已经公开活动了多年的法轮功不了解,对4.25集体上访没有事先察觉,只能说明当局的官僚,不能反过来说人家行为秘密。实际上,江泽民既说“人不知、鬼不晓”,又说“从英特网上即能迅速找到法轮功在各地的组织联络系统”,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

7.20后,在大陆,法轮功的许多活动采取了非公开性、甚至极具秘密,诸如炼功、集体学经文、开法会等,这是由对法轮功残酷镇压带来的。即使是这样,法轮功的许多行动仍然是公开的。许多人公开发表意见,公开上访,公开到天安门和平抗议。

3、将完全独立自主的团体视为受高手、黑手操纵的组织。法轮功是完全独立自主的,不隶属、投靠国内外任何组织和势力。法轮功只认一个李洪志老师、师父。按照法轮功理论,其背后没有、也不能有什么靠山、高手在组织、指挥和控制。据有关材料披露,在4.25之前,公安部门早已对法轮功进行了调查,并未发现有特殊背景。4.25之后,国内外报刊虽说法轮功有国外势力的支持,但从未披露过任何证据,中国公安与安全部门也从未出来正式证实过这些“消息”。

江泽民的判断最初也不太肯定。他开始说,法轮功“究竟同海外、同西方有无联系,幕后有无‘高手’在策划指挥?”随后则说:“‘法轮功’问题有很深的政治社会背景乃至复杂的国际背景。”“显然,一个李洪志,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能耐。”“‘法轮功’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得到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一些政治势力的看重、支持和利用”。尽管这样,江还是不十分肯定,提出“要迅速查清”法轮功的“国外背景,搞出一个有充分事实依据的材料。”看来,当时并未“查清事实”,也还没有“搞出一个有充分事实依据的材料”。即便到7.20镇压时,江也只是说:“这个事很不简单,肯定有‘高手’在后面指挥。”

江泽民判断的另一个依据是,李洪志不可能创造出一套法轮功理论来,一定有人为他“捉刀”。江说:“李洪志原来在森林武警文工团吹过小号,没有多少文化,”“他出的那么多本书是他自己写的?他是不可能写出来的,有人为他捉刀代笔。”针对李洪志的《再论迷信》一文,江在大段引述部分原文(暗示其论述水平不低)之后说:“这篇东西可以肯定又是出自他人之手。”

为了证明江泽民的判断正确,4.25后有关部门做了大量调查。据中央610办公室工作人员讲:当时中央要求公安部门和610办公室设法查出法轮功后面高手、背景情况,特别是与国外反华势力关系情况,但很长时间后还是没有找到真正证据。为找寻《转法轮》等书籍的“捉刀”者,610办公室和军队花了很大功夫审查空军中一位法轮功修炼者于长新(将军级干部)等人,也未能找到“捉刀”的证据。

4、将群众的修身养性行为视为潜伏巨大危险的政治对抗行为。参与法轮功修炼的人,最初是为了祛病、强身、健体,继而逐渐对其修心养性、超凡脱俗的法理产生兴趣,再则产生了追求证道觉悟、圆满成佛的信仰。对此,不修炼的一般人是没有体会、也不容易理解的。但法轮功修炼者自己是相诺摹2还苄庞氩恍牛邮导市Ч矗蠖嗍止π蘖墩叨荚陟畈〗∩怼⑿扌难陨嫌胁煌潭鹊氖栈瘢渲谢钩鱿至瞬簧凫畈∑婕!G榭鋈舨皇侨绱耍止Σ豢赡艽サ谜饷纯欤傲啡瞬豢赡苷饷炊啵膊豢赡茉谠馐艿讲锌嵴蜓怪蠡褂姓饷炊嗳恕巴绻滩换钡丶岢郑豢赡茉谡戳矫嫘畔⒍纪耆サ暮M饣竦萌绱斯婺5姆⒄埂?

按法轮功法理,参与政治是一种强烈执著,是与心性修炼背道而驰的。法轮功要求放淡政治观念,更不得介入和干预政治。实际上多数修炼者原本就不关心政治,即使有人原来关心政治,修炼后就逐步淡化了政治意识。因此,法轮功是一个与政治无关的群众性团体。

江泽民判断完全不同。江说:“这是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我看可以这样说,‘法轮功’的产生和蔓延,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同我们党争夺群众、争夺阵地的一场政治斗争”。“‘三讲’中最重要的就是讲政治,处理‘法轮功’问题就是讲政治的重要内容。”李洪志“是有政治野心的。他挑动‘法轮功’练习者同党和政府对抗,就是要同我们争夺群众、争夺阵地。”“我们党领导的这场与‘法轮功’组织的斗争,实质就是一场巩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严肃政治斗争。”

4.25后,成千上万法轮功修炼者连续不断地上访及到处进行的讲清真相活动,江泽民更是将其视为政治对抗行为。中国的许多老百姓后来也大致认同法轮功行为具有政治性质。但这正如《北京之春》的胡平先生所说,江泽民的判断是“犯了泛政治化的老毛病”:“共产党一贯制造逻辑混乱以便整人害人。你本来不反党,党偏说你反党,你不接受党的指控,于是党就说:你反对党对你反党的指控,你这不是已经反党了吗?”。至于一般老百姓的认识,很大程度是受对法轮功的政治性大批判影响所致。实际上,法轮功4.25以来的行为至今也不具备真正意义的政治性质,更不具有反党性质。如果我们把介入政治与反党界定为“对共产党的基本政策和主张有意见甚至根本反对、对共产党的政权和基本政治经济制度有意见甚至根本反对”,那么,法轮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言论与行动。到目前为止法轮功所有的反抗行为,都只是单纯针对江泽民的镇压政策与行为,并未涉及其它事情,更未涉及共产党的基本政权、制度、方针和政策等问题。法轮功只是要求江泽民停止镇压,允许人们正常修炼,除此之外别无它求。这怎么能说是政治对抗和反党行为?

5、将普通而善良的人民视为邪恶的敌人。中国大陆法轮功修炼者以中老年人和妇女为主体,原来大都是体弱多病者,这些人普遍诚实、善良、尊纪、守法,是对社会对政府最没有对抗性的群体。修炼法轮功后,这些人不仅普遍和明显地改变了健康状况,而且在“真、善、忍”影响下,放淡了“名、利、情”,改变了心性状况,普遍更加“温、良、恭、俭、让”,成为对政府更无对抗性的人群。在政治虚假普遍、经济秩序混乱、腐败现象丛生、社会矛盾重重的当今中国,这一人群本身就是社会难得的一种稳定因素。

但江泽民不这样看。他不仅将法轮功视为“邪教组织”,更将其丑化为“反党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反动组织”。一些敢于出来讲清真相的所谓“痴迷者”“顽固者”,被视为“邪教徒”、“破坏分子”、“犯罪分子”,是党的“敌人”,必须彻底清除。否则,“千百万烈士流血牺牲打下的这个红色江山不是没有改变颜色的可能,有一天我们脑袋掉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掉的!这是何等的危险啊!”江的判断,完全是对共产党领导能力的缺乏信心,是对人民群众“异己”行为的歇斯底里反应,是对自己个人权力的病态性保护。

第二个错误判断是:将一具有真正信仰、意志坚强、不畏生死的修炼团体,视为只是一群受骗上当、意志薄弱、畏惧强权的社会弱势群体,以为一旦施加政治压力,就会溃不成军、土崩瓦解,必然速胜。这又由几个错误判断组成。

1、 只相信过去对某主义的信仰,不相信其它真正的精神信仰。

人有多个层次的需求,信仰是人的一种高层次需求。信仰有政治与哲学信仰、宗教信仰和超宗教的精神信仰等。其中宗教和超宗教的精神信仰可以说是更高层次的需求。

江泽民是承认哲学和政治信仰的,因共产党曾靠马列主义哲学与政治信仰吸引了一大批社会精英和亿万群众闹革命并最终夺取了政权。现在共产党中已经没有几个人真正坚持这种信仰了,绝大多数人只是将其挂在口上,作为更好地谋生的工具,不少人将其作为追权逐利的工具。江泽民本人也谈不上真正具有他表面上所说的信仰。尽管如此,江泽民还是相信人们对某种主义的信仰的。

但江泽民不大相信宗教信仰。“宗教是欺骗人民的鸦片烟”,马克思的这一说法直到今天一直影响着中国共产党人和普通中国人对宗教的看法。江泽民自然也有这样的看法。近来江泽民虽然多次说自己研究过宗教,与宗教人士有过接触,承认宗教具有群众性、历史性和长期性,也承认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又认为宗教是一种完全违背科学和理性的错误东西。

对于超宗教精神信仰,江泽民不仅不承认,还竭力反对。在江泽民看来,一般宗教都是欺骗人民的鸦片烟,超宗教精神信仰更是一种欺骗。法轮功是一种超宗教精神信仰。法轮功不认为自己是宗教,宗教界也不认为它是宗教。江泽民也说“法轮功不是宗教”,但认为这是一种“封建迷信”,是“受骗上当”,因此,不承认、更不允许群众对法轮大法的信仰。

2、 只了解某些主流宗教信仰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不了解或很少了解其它精神信仰同样具有坚强的意志力。4.25之前,江泽民不大了解宗教,更不大了解宗教信仰给人带来的超乎常人的意志力。

4.25之后,在江泽民看来,某些人对宗教信仰的超常意志力主要源于传统宗教的完整理论及长期历史传承。法轮功一类的超宗教精神信仰既无理论又无历史,信者大都是“老弱病残”的“社会弱势群体”,不可能有多大的信仰意志力,一经批判和施压,就会“迷途知返”,放弃信仰。经过一段时间镇压之后,江泽民才发现这些“老弱病残”者的信仰意志力并不亚于几大宗教在历史上表现出来的意志力。但江泽民不愿承认这种意志力,而是将其视为是“痴迷”,是受到了“精神控制”。江泽民的结论是,只有加大力度镇压,才能摧毁其意志力。

3、凭借共产党50年治国史上对异见人士镇压屡屡成功的经验,以为“哪有治不了法轮功的”,几个月内就能解决问题。从“反右”到“文化大革命”,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到“六四镇压”,共产党对党内主流路线和政策的批评者、党外的异见者和反对者都采用政治运动办法进行压制、批判甚至残酷镇压。这历次政治运动,共产党的当权者在当时都是斗争的胜利者,批评者、异见者和反对者在当时都是失败者。根据这一历史经验,共产党的当权者认为通过搞政治运动打击反对者是没有不成功的。

基于这种自信心,江泽民认为镇压法轮功这一信仰上的“异己”,取得胜利是根本不需要讨论的事情。江在4.25的当天就说,“难道我们共产党人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信奉的唯物论、无神论,还战胜不了法轮功所宣扬的那一套东西吗?果真是那样,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后来又说,“我们在理论上、政治上和组织上所具有的优势和力量,难道还斗不过李洪志?我就不信这个邪!”“全党同志都要树立必胜信念。”

镇压二、三个月后,江泽民认为“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后来不再这样提了。因为,法轮功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越闹越大,江泽民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法轮功“泥潭”难以自拔,象当年的拿破仑进入了莫斯科。看来,江泽民不相信的“天大的笑话”正在发生。

二、采用了非常错误的方法和手段

判断错误必然带来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手段错误。在处理法轮功的方法和手段上,江泽民犯了六个错误。一是在党内,独断专行,以个人意志代替全党意志;二是在国内,采用文化大革命式的大批判方法;三是压制不同意见,舆论一致。四是用自认为科学的理论,批判所谓非科学的信仰;五是以政治打压方法来解决思想信仰问题, 用对敌专政手段来消灭群众性自发组织。六是用非程序化的“法律”手段处理非法律问题。

错误方法和手段之一:在党内,采用独断专行,政治强压方法,将个人意志转变为党和政府的统一意志。这又由几个错误组成。

1、 将个人意志强行统一全党意志,反对持异议。对于法轮功及其4.25中南海聚集,党内高层有很大意见分歧,江的判断与多数人不同。党内高层对某一事件认识不同,本可并应通过协商来解决。但江泽民不是这样,他自信自己是“见微知著”、“深谋远虑”、“高瞻远瞩”,当天晚上就在政治上对法轮功及其应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毫无讨论余地的“一锤定音”,并学毛泽东当年“君嘱臣从”、“君令臣行”的风派,以个人信件方式告之党内最高层,随即又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发向党内高层,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其间没有讨论,没有协商,也不让人讨论和协商。由此,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很快成为了“全党意志”。

2、 订立统一口径,要求统一表态,反对提意见。对江泽民的做法,党内高层不是没有意见。当时几个主要领导人的看法与江泽民就有相当大差异。7.20镇压一段时间之后,其他主要领导人都不愿公开表态支持镇压。7.20镇压前后,党内外有许多人通过各种渠道向上反映情况,希望中央慎重处理法轮功问题。但江对此不仅置之不理,反而还进行或明或暗的批评甚至批判。当时全国都在搞“三讲”,江泽民要求将批判法轮功与“三讲”结合起来,提出“‘三讲’中最重要的就是讲政治,处理‘法轮功’问题就是讲政治的重要内容。”这样的“政治性前提”一确定,谁也不敢说什么了,否则,就是不“讲政治”。于是,党内处级以上的各层领导干部(这些干部都被要求写“三讲”材料,并须在党内接受他人评论才能“过关”)都要在“三讲”中明确表态批判法轮功,否则,个人的“三讲”就过不了关。

强行统一表态并不等于大家都真正赞成江泽民的做法,党内许多人一直认为江泽民是“神经过敏”,是“小獯笞觥保腥巳衔竺袷恰氨鹩兴肌保吧奔Ω锟础保虢璐耸髁ⅰ巴保獭昂诵摹钡匚弧K凳翟冢衬诘笔比粽嬗腥烁矣谙笳宰涎舻蹦攴炊越溲险蜓鼓茄炊远苑止Φ恼蜓梗肥悼赡堋爸氐父舱蕖薄9俅笤蚍浮胺至训场敝铮傩≡蚍浮安挥氲持醒氡3忠恢隆敝怼>」苷庋衬诟卟闳耸坎⒉煌耆奥蛘恕保扇∠Ω短取K淙蝗丫止ε械谩罢鹛旒巯臁保约喝春懿辉敢馓峒按耸拢诠『细辉柑讣按耸隆?

经过一年半的打压,江泽民与法轮功之斗争并未象其想象的那样取得胜利。对此,江泽民不是反省自己做法是否有问题,而是认为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党内高层意见不统一。于是,在江泽民力主下,2001年2月召开了多年未召开过的“中央工作会议”,目的是在若干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统一全党思想,而其中最重大的问题就是法轮功。江泽民要求中央政治局每一位常委都要讲话,而且必须对法轮功问题明确表态。政治局其他常委们从“维护党内团结”出发,同时也不愿成为当年的赵紫阳(当然也有并不赞同法轮功信仰的因素),只有表态支持进一步镇压。江泽民再次将他人绑在了同一条“战船”上。

错误方法之二:在国内,采用文革式的大批判方法。对于法轮功, 不管人们有多少种不同评价,但有一点是比较共同的,那就是都认为它是一种精神信仰。信仰问题只能按信仰规律、用信仰方法去解决,若用其它方法,要么不得要领,要么“南辕北辙”。三年多来,江泽民不仅不得要领,而且根本就是“南辕北辙”。

1、 动员一切可动员的舆论工具和力量,铺天盖地进行大批判。江泽民对法轮功采取了完全“文革式”的大批判。在江泽民的强制和中央的布置下,全国所有的舆论工具都被动员和利用了起来,从报刊杂志到广播到电视,从内部报告到公开宣传,都充满了对法轮功的大揭露、大批判、大讨伐。这种批判,在世界历史上没有过,在中国历史上也没有过,即使是文化大革命时对刘少奇、邓小平的批判,文革后对“四人帮”的批判,其数量、规模、声势等,都无法与这次相比。

正如有人形象地比喻的,江泽民曾要求中国军队“要能够打赢一场现代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这个“局部战争”至今未打,但江泽民确实发动了一场针对法轮功的“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文化大革命”。从三年多的情况来看,一点不假。甚至可以说,在许多方面比“文化大革命”更为“文化大革命”。

2、采取了一系列错误的批判方法。既然是大批判,就是不讲理的,也用不着讲理。因为,这种批判是上面要求的,有上面作后台。只要是批判法轮功,任何言辞、推论和帽子都可用,无人追究,无人讨论。法轮功不能也不让出来辩护,批判者没有辩论对立面,不担心有人反驳。一切批判都无后顾之忧,且批判有功、有奖。于是,各种荒谬、荒唐的批判就都出来了。

一是断章取义,望文生义。为了证明法轮功鼓吹“政府无用论”,人民日报的大批判文章说:“李洪志公然宣称,‘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李洪志鼓吹‘政府无用论’,公然否定法律。”但事实上,李洪志先生在这段话后面紧接着又说:“为什么解决不了呢?因为他们的办法都只是从这个现象中去解决这个现象。可是这个现象被抑制住了,紧接着它又会出现更不好的现象。你再去制约它,它又会出现更不好的现象。”从前后文看,李洪志先生只是指出了现代政府在解决社会问题上的不足,并无“政府无用论”的含义。人民日报文章是典型的断章取义、望文生义。

二是无中生有,造谣污蔑。为了证明法轮功鼓吹地球毁灭论和人类末世论,人民日报的大批判文章说:“李洪志认为人类要毁灭、地球要毁灭。……他说:‘这个世界,炸得很空了!本来这个地球去年就应该炸掉的。’之所以没有爆炸是因为他使‘地球爆炸推迟了30年’。”查阅一下李洪志先生的原著就会发现,李是谈到过人类文明曾经过多次毁灭和重生问题,但从没有正式的证据来证明曾经说过前面的话。这些话是来源于早期曾跟随但后来又离开并反对李洪志的一、两个人的“揭发”材料,但除了这一、两个人有此“揭露”外,早期跟随李洪志的信众成千上万,包括后来在大批判中“转化”了的信众,至今也没有别人出来证明李洪志曾讲过上面的话。这怎么能够证明李洪志真正讲过此话呢?

三是颠倒黑白,倒果为因。法轮功被指责被批判的最大罪过之一是,许多人炼了法轮功后非常执著,淡化亲情,不讲亲情,抛弃亲情。特别是在取缔法轮功之后,仍有相当部分的人顽固不化,敢于上北京、上天安门去上访。这些人不听家人、单位和朋友的“好言”劝告,为了坚持炼法轮功这“一己私利”,不惜破坏家庭关系,影响单位声誉,辜负朋友友谊,结果自己还被抓、被关、被判刑,亲人和单位受牵连。“法轮功真是害人功”,众多的批判文章均如是说。实际上,法轮功修炼者经过一段修炼后,绝大多数人在家里与家人更加和睦相处,在单位更加放淡名利和积极工作,与朋友相处更加不计较得失、情谊更加纯真。取缔法轮功后,相当部分法轮功修炼者由于继续坚持修炼并走出来讲真相和反映情况,由此带来了家庭亲人的忧心与紧张、单位领导的操心与压力、朋友的担心与顾虑等“不良后果”,甚至带来了被开除党籍团籍工职公职、被拘留、劳教和劳改等一系列“恶果”。这一切,究其真正原因,恰恰不是炼了法轮功,而是江泽民不让其炼法轮功,是江泽民不让其讲真实情况,是江泽民采取了一系列严厉和残酷的手段对其本人进行迫害,对其家庭、对其单位、对其亲戚朋友进行牵连、施压和制裁。什么是真正的因,什么是真正的果,明眼人一看就很清楚。

四是以偏概全,夸大其辞。法轮功被批判、指责和谩骂得最多的是有1400多人(现在扩大为近2000人)因有病不治而身亡、因追求圆满而自杀和杀人。中国的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对有关“事件”与“案例”进行了大量的披露、渲染和造势,激起了许多人对法轮功的“轻视”、“蔑视”和“仇视”。在舆论一致的中国,这种宣传的确在相当大程度上起到了江泽民想起的作用。

但实际情况根本就不是这样。首先,这些所谓“案例”,纯粹是单方面新闻宣传,既缺乏中立新闻机构独立调查,又缺乏涉案者本人或其亲属自由客观的描述。并且这还是“单中又单”,即只有新华社一家报道,不让其他新闻单位接触。这样的新闻,其“真实性”大家心中自然有数。其次,即使这些“案例”有真的成份,或基本为真,但这只是少数人的极端行为,它根本不是来自于法轮功法理,而是完全违背了法轮功起码要求。法轮功完全否定和坚决反对“自杀”与“杀人”,认为这是与修炼背道而驰的,是一种犯罪。第三,即使“案例”件件“属真”,这1400多人,相对于数量庞大的法轮功修炼人群来说也是极少数。即使按中国政府明显缩小了的200多万法轮功修炼人的“统计”数据,其比例不足万分之七,比正常人口死亡率低得多。其中自杀者136人,其自杀率不足十万分之八,比正常人口的自杀率低得更多。根据中国大陆专家估计,90年代中国每年自杀人数约为30万人,自杀率超过万分之二以上,比前述法轮功的“自杀率”高了二倍多。而计算法轮功死亡和自杀者的数量不是一年而几年的总和。这说明,即使这1400人完全属“真”,也只能说明修炼法轮功大大有助于降低死亡率和自杀率,而不是增加死亡率和自杀率。这也说明江泽民试图用来污蔑、否定和打压法轮功“案例”,根本经不起推敲,更经不起对比。难怪江泽民非常害怕法轮功的“讲清真相”活动。

五是无限上纲,有罪推定。为了证明法轮功的“邪”和“反动”,中国官方报刊总是想方设法都要将法轮功说成是“干预政治”的“政治势力”。《人民日报》的批判文章说:李洪志宣称,“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民族内部的矛盾,许许多多社会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个政府都头痛,谁也解决不了。”由此进一步推论说,“李洪志在鼓吹‘政府无用论’,公然否定法律,这难道是‘对政治不感兴趣’吗?”又说:“李洪志还说,‘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往下滑得很厉害,社会在整体往下滑。回头看一看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他进行这种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宣传,难道是不干预政治吗?”其实,任何正统宗教都在告诉他们的信众,人间存在种种罪恶,如“十恶毒世”、“三界火宅”,政府无法解决罪恶,只有信教才能脱离罪恶。对于这些说法,任何头脑理智和思维健全的人,都不会将它与“干预政治”联系起来,更不会将其视为反政府、反政治的宣传。李洪志上述说法,如果对照原文即可看出,他对现代社会阴暗面的评述并不比一般宗教中的类似评述更多和更激烈,并且,李洪志是主张通过提升道德、改变信仰来减少和消除罪恶,而不是主张改变政权与法律来防止罪恶。将李洪志的话语说成是“干预政治”、“试图推翻共产党政权”、“自己取而代之”,这种逻辑是只有在文革中才会出现的典型的“无限上纲”和“有罪推定”。

六是偷换概念,蒙骗百姓。在中国50多年来的历次大批判运动中,经常都采用偷换概念的办法来蒙骗老百姓。对法轮功的大批判更是如此。这埸大批判中被有意偷换和混淆的概念很多,最典型的是对“邪教”一词的解释。目前中国的大小辞典都没有邪教一词的正式定义或解释。中国《邢法》第300条虽然有关于“邪教组织”一词,但也没有对“邪教”的内涵作出界定。这就给后来根据政治需要进行任意解释留下了可钻的空子。

在中国,“邪教”一词原本是宗教界用语,一般说来是正统宗教对非正统宗教的贬称,也是正统宗教中的主流教派对非主流教派的贬称。在历史上,一种宗教或一种非主流教派在成为正统宗教或主流教派之前,均被当时的正统宗教或主流教派贬称为“邪教”。佛教在进入中国的相当长时期内被人们视为“邪教”,现今的许多民间佛教小流派也被主流佛教视为“邪教”。基督教、天主教在传入中国的相当长时期内,也被佛教、道教称为“邪教”。在西方,与中国“邪教”一词相对应的英语词是“CULT”。它主要也是指某种特殊的小宗教或小宗教流派。“CULT”一词在一般人心中是中性词,并无贬义;但在正统宗教或主流教派中是一种带有某种贬义的指称。由于公民有宗教或其它精神信仰的自由权利,西方各国不仅存在各种大的宗教和大的宗教流派,而且大量存在各种小宗教和宗教小派,也就是存在大量的“CULT”。在西方国家,“CULT”一词不具有政治和法律含义,因此,没有对“CULT”的法律规定,法律也不涉及和处理“CULT”问题。当然,如果某一“CULT”组织触犯了法律,要受到法律追究。但任何一种宗教或主流教派触犯了法律,同样要受到法律追究。在这方面,正统宗教、主流教派与“CULT”在法律上是完全一样的,就象各类公民在法律上人人平等一样。

为了批判法轮功,为了激起老百姓对法轮功的仇视,江泽民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为了证明“邪教”是邪恶的、坏的、反动的,江泽民又给“邪教”一词加进了许多原本不存在的社会、政治和法律含义;为了证明镇压和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正当性”,江泽民将中国的“邪教”一词与西方的“CULT”等同起来,说西方各国也在反对“大卫教派”、“琼斯教派”、“奥姆真理教”等“CULT”,也在对这些“CULT”采取法律制裁措施。这样,“邪教”一词概念的内涵就被偷换了,西方的“CULT”也被加进了许多当今中国才有的内容。普通老百姓不知究竟,一般知识份子也不去或也不能去深究其真正的内涵,大家也就或多或少地认可了中国官方的解释,江泽民等人自我感觉已经“得计”了。

江泽民对外称法轮功为“CULT”,说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是西方国家的人普遍不理解,不赞同,甚至反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当然还有其它一些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西方各国法律均允许各种“CULT”组织存在,法律制裁的是个别“CULT”组织和个人破坏法律的极端行为,而不制裁或取缔这些“CULT”组织本身。实际上,任何正统宗教或主流宗教派别若有破坏法律的极端行为,也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江泽民给“CULT”加进了许多内容,但西方人士对“CULT”有自己的理解,并不认可江泽民的解释。因此,江泽民与西方人士在“CULT”问题上总是说不到一起来。

据有关方面披露,在中国官方要正式定法轮功为“邪教”时,国内宗教界的许多人并不赞同,中国社科院宗教研究所也不大赞同,甚至连中央610办公室也认为不太合适。但江泽民主意已定,下面只有迎合和服从。于是,在宣传上,有了对“邪教”一词的更多更具贬义的内容被加进去,在法律上,有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邪教”问题的立法和高法高检对“邪教”的法律解释,在司法上,有了对所谓“邪教”行为的法律制裁。

即便这样,那些激烈批判和反对法轮功的人对这种解释也还是感到有些心虚和底气不足。例如,批判法轮功最早、最卖力、最著名的何祚庥,就感到中国官方用“CULT”来解释“邪教”、进而来说法轮功有些不妥。他在2001年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专门发言,建议将“邪教”一词不要译为“CULT”,而是要译为“EVIL--CULT”,即坏的邪恶的“CULT”。看来何祚庥非常清楚在英语中“CULT”一词是中性词而非贬义词,也清楚对外用“CULT”来说明法轮功缺乏说服力,所以要建议将其改译为“EVIL--CULT”。何祚庥是个热衷搞政治的人,但这次就缺乏政治敏感性了。如果中国官方将“CULT”改译为“EVIL--CULT”,不仅难以向国外真正解释清楚,可能越解释越让外国人糊涂,而且,还涉及对过去官方的文件、文章和人士(包括江泽民本人)解释的重新翻译,这将引起更大的混乱,也将带来更多的笑话。因此,重新解释只会在政治上得不偿失。有鉴于此,何祚庥的建议至今未得到采纳。

错误方法和手段之三: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舆论一致,容不下异见。对意识形态和精神信仰方面的分歧,只能用讨论方法、比较的方法来解决,特别是要允许对方表达自己的意见与感受。如果采用打压办法、用封锁办法、用禁绝对方表达意见的办法,除了证明打压者、封锁者、禁绝者本身无理外,不能证明任何其它东西。这种办法往往反而使对方更加坚信自己的信念和信仰。

1、 对法轮功练习者的申辩进行严厉压制和打击。目前中国社会,被彻底剥夺言论与说话权利的最大群体就是法轮功修炼者。近年来,在公开舆论和言论中,官方最担心、最害怕因而最需要禁止和堵绝的就是法轮功的言论。不仅如此,任何为法轮功辩护、说法轮功好的言论,都被官方视为“邪教”言论、“反动”言论,要受到追究,甚至公开呼一句“法轮功无罪”、“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就被当作在呼反动口号,会被抓被拘、被定罪坐牢。当今的中国官方,已经把任何为法轮功辩护的言论都视为与党和政府对抗、具有政治危害的言论,予以绝对禁止和坚决打击。

2、对群众意见充耳不闻,也不允许人们讨论。中国的多数老百姓不炼法轮功,许多人也不同意法轮功理论,但一般人都不赞同甚至反对江泽民的大批判和残酷镇压。相当部分群众都认为,江泽民对法轮功有点神经过敏、小题大做,甚至别有它图。各种舆论对法轮功的连篇累牍、单调乏味、充满政治性的口号式的批判与漫骂,普通老百姓都非常反感。特别是各单位都被要求追查、跟踪、看管和强制转化法轮功修炼者,更是引起人们的厌烦、抱怨甚至嘲讽。对于群众的这些反映,各个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都是完全知道的,但基于政治考虑,都采取听而不闻的态度。即使是各单位610办公室等从事“处法”工作(即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人,不仅知道法轮功的许多真相,知道群众的真实反映,而且许多人自己就不大赞同江泽民的做法,但基于同样原因,也是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不过,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消极应付,用官方内部批评性话语来形容,就是小把嵴健薄ⅰ扒崾印薄ⅰ八删ⅰ鄙踔痢氨г埂钡那樾鳌?

3、对内部正常建言严加限制。对如何更好地处理法轮功问题、化解由此带来的矛盾,7.20镇压前后,国内许多有识之士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的甚至直接向江泽民等最高领导人建言。但这种建言多数情况下都只能采取个人的私下的秘密方式与渠道反映,这些意见也被当作机密材料或是被消毁,或是被封存起来,束之高阁。而内部正常的建言和正式的讨论是不允许的。更有甚者,如果有人将这些与中央精神不一致或不太一致的意见与建议向他人传播,若被得知,轻则受训,重则追究政治责任。

4、对相反舆论信息封锁隔绝。法轮功不让申诉,老百姓不让说话,党内不让讨论,但江泽民阻止不了国外舆论的客观报道与批评。三年多来国际上关于法轮功的舆论,虽然正面、中性和反面都有,但总体上是非常不利于江泽民的。特别是法轮功“讲真相”的舆论,江泽民最讨厌、最反感、最担心、最害怕。江泽民知道无法阻止国际舆论的批评,但他却想方设法要禁止国际舆论向国内传播。尤其是国际互联网上关于法轮功的消息与舆论,更是千方百计地进行封锁。为此,他不惜花费大量人财物力,进行专门的技术攻关,派出大量网上警察,查堵法轮功信息。对敢于上网下载和传播法轮功信息者,一经查出,严惩不贷。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尽管江泽民费尽心思、使尽手段试图堵绝信息自由传播,但以互联网为主的信息渠道仍然源源不断地传递着有关法轮功的各种消息。

错误方法和手段之四:用自认为科学的理论反对所谓非科学的信仰。江泽民在主要采用了政治镇压方法的同时,也知道在理论和精神上批判法轮功的意义和作用。可惜的是,这种批判大都是缺乏依据的、许多甚至是完全不讲理的。

1、 用简单化的唯物主义反对所谓的“唯心主义”和“封建迷信”。“法轮功不仅相信佛、道、神,而且自己还想成仙成佛,这是地地道道的唯心主义,是完完全全的封建迷信”。中国官方就是这样批判法轮功的。为了证明这一点,中国官方组织、动员和雇佣了不少学者,试图用自认为科学的唯物主义,来从理论上彻底批判法轮功。通观这些理论批判文章,大都非常简单粗糙。除了对法轮功所讲的佛道神进行抽象批判和完全否定外,对法轮功修炼中出现的某些超常感受和特异现象,要么武断地说他们是在编造,要么简单化地说是痴迷者的幻觉、幻影。实际上,法轮功有关这方面的说法和描述,并不比一般宗教中的多。因此,如果去掉“法轮功”这一专有词汇,基本上可以说这些批判和否定也是针对所有的宗教和准宗教信仰的。因为,任何宗教和准宗教信仰,都是相信佛、道、神的,只不过各自有各自对佛、道、神的解释。实际上,宗教界人士自己也感到,官方报刊对法轮功的一些基本的和主要的批判和漫骂,似乎件件都是针对自己的。对此,宗教界表面上也只好表现出似乎无动于衷,好象这只是专门针对法轮功的,与己无关。

2、 简单地将非科学的东西与“伪科学”等同起来,并用简单化的科学观反对所谓的“伪科学”。中国官方批判法轮功最起劲的是法轮功宣扬“伪科学”。李洪志在《转法轮》及其它书籍,谈了许多史前文明以及现代科学未能解释的某些神秘现象。这一切均被中国官方批判为是在宣扬“伪科学”。但是有一点比较明显的是,所有这些批判,都没有对这些史前文明和现代神秘现象的事例本身进行分析、证伪和批判。法轮功里讲了许多超常和神秘的现象,甚至用了某些现代科学理论来阐述这些现象,这与目前许多宗教在进行某些教理阐述时的所为并没有多大的区别。科学与信仰本身是并列的而不是对立的。信仰方面的许多东西,根本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由信仰而产生的对某些超自然现象的认同、甚至神秘体验,是无法通过科学方法来证明的,不能简单武断地说它们是“伪科学”。对科学来讲,未认识的东西是“沧海”,已认识的东西只是“一粟”。用简单、武断和粗暴的所谓的“科学观”来对待和批判信仰及信仰中的神秘现象描述,这本身就是违背科学的。这种批判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错误方法和手段之五:以政治打压方法来解决思想信仰问题,用对敌专政手段来消灭群众性自发组织。思想信仰问题只能用思想信仰的方法来解决,若用政治打压和对敌专政的方法和手段来解决,只能压制一时,不能压制长久;只能使人口服,不能使人心服;只能使人感到打压者的思想缺乏信仰感召力,不能证明打压者有道德号召力。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打压,再一次证明了这一历史经验和普通道理。

为了从思想信仰上打击和摧毁法轮功,江泽民一方面强迫党政军的各级干部和普通群众必须公开表态支持对法轮功的镇压,并要积极参与揭批法轮功的各种活动;另一方面,又采用各种非正常甚至非人道的手段,强制法轮功练习者改变信仰,放弃修炼。

一是政治威逼,经济压迫。从非法组织到“邪教”组织,再到反党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反动组织,给法轮功扣压的政治帽子超过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任何党内外敌人。这样的政治威逼似泰山压顶袭来,不知给多少法轮功修炼者及其亲人带来惊慌和恐惧。对于不放弃法轮功的修炼者,轻则降级降职降薪,重则开除公职工职,断绝其生活来源,不知给多少法轮功修炼者及其亲人带来压力和担心。江泽民试图通过这政治与经济的双重压力,迫使法轮功修炼者就范和投降。江泽民确实部分地达到了目的,7.20镇压之初,相当部分法轮功修炼者在这样的压力下不得不“转化”。

二是生活限制,人身控制。对每一个不愿放弃法轮功修炼的人,江泽民都担心他们跑出来上访和“讲清真相”。基层单位为了防止这些人可能的“越轨”行为,对他们采取了处处设防的措施。从工作单位到居住家庭,从公众场所到私密场合,从公开活动到个人信电往来,法轮功修炼者都要受到限制、监控,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在人身自由限制下,又有部分法轮功修炼者被迫“转化”。

三是家庭连坐,单位牵连。江泽民对法轮功修炼者还采取了历史上少有的“株连”办法。一人炼功法,全家受牵连,都被要求承担“转化”的责任,否则,要受到不同形式的惩处。尤其是各个单位,只要有人炼法轮功和不放弃法轮功,就成为了政治大问题,必须承担“转化”工作责任,否则,出了事(如参与“聚会”、“上访”,特别是到北京到天安门“上访”),单位要负责,上级单位也要负责。为此,中央还明确提出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和‘看清自己的人’的政治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部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许多地方还搞“一票否决制”,即若出现法轮功修炼者“上访”事件,干部评优秀、单位评先进、领导加官爵等都将被取消资格。于是,一些单位使尽各种手段,软硬兼施,甚至不顾基本法律和人权,强迫法轮功修炼者改变信仰。在家庭亲情、单位人情加家庭和单位的无情压力下,又有一些人只得放弃法轮功。

四是群体攻心,隔离训诫。为使法轮功修炼者放弃信仰,在自上而下的政治压力下,展开了一场针对法轮功的群体攻心战。从单位到家庭,从街道到邻居,都被动员起来做“转化”工作。再不接受“转化”者,就要隔离训诫,被安排进“强制转化班”,进行强行洗脑。全国的“法轮功强制转化班”成千上万,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镇,只要有法轮功修炼者,就有这样的“转化班”。“办班”期间,不仅绝对不准炼法轮功和看法轮功书籍,而且任何不利于“转化”的信息都不得接触,只能接受(主要是强制贯输)反对和批判法轮功的信息。江泽民在大批法轮功搞“精神控制”的同时,自己却在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中国空前、世界少有的“精神强制”。在这种“精神强制”下,又一批人被迫“转化”。

五是非法拘留,强制劳教。若经各个环节和各种方法的“精神强制”仍不“转化”者,特别是仍敢公开练习法轮功、参与法轮功聚会和公开上访的人,则进行拘留、劳教和劳改。而拘留、劳教和劳改过程,根本就不讲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也不允许进行正常的法律辩护,更不允许舆论客观报道真实的“法律处理”过程。被拘留、劳教和劳改的法轮功修炼者,在拘留所、劳教所、劳改农场等地,大都受到种种肉体和精神折磨,许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致死。这方面情况海外舆论虽有一些客观披露,但与实际状况相比,只是很少一部分。如海外一般舆论都说法轮功被劳教者有一万多人,但据中国司法部的内部报告,到2002年3月止,全国被劳教的法轮功修炼者已达3.8万多人,被判刑劳改的人1700多人。

错误方法和手段之六:用非程序化的“法律”手段处理非法律问题。从上到下采取的非程序化行动,反对按政策与法律办事。共产党的政治斗争、政治运动从来不大讲规矩,更不按程序办事。不管是针对党内、还是针对党外的政治斗争、政治运动,都是如此。与过去一样,这场针对法轮功的政治运动也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的,且远远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讲规矩:一是在对法轮功定性定调前,不作详细调查,不作认真研究,更缺乏必要的论证。4.25事件发生当天晚上,江泽民就对法轮功作出了明确结论。二是不经党内民主讨论,甚至最高层的几个人的内部讨论也没有,一人说了算,一锤定音,一手蔽天。三是党内有不同意见,但不听取,不讨论,甚至严加限制。

不按程序:一是党内决策,缺乏必要的决策程序和过程,没有经过高层商量,也没有经过必要的组织讨论过程。二是部门规章的制定和颁布,更是缺乏讨论与论证程序。据有关知情者讲,民政部取缔法轮功的决定和公安部对法轮功的“六禁止”通告,都是上头定调,由中央610办公室起草并敲定,让这些部门发布的。这些部门都是奉命行事。党内7.20镇压一声令下,两天后(7月22日)就发布了民政和公安的决定与通告。三是低位的部门规章明显违反高位的法律法规,犯了立法的“大忌”。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公安部“六禁止”中的禁止法轮功群众上访。这是共产党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一个部门禁令公开、直接、露骨地破坏宪法与法律赋予公民的上访权利。四窃谌毡榉⑸硕远嗍止θ褐谙拗迫松碜杂桑踔炼云渲械牟糠秩朔欠ň薪庑┫拗朴刖薪话幢匾某绦虬臁N迨窃诿髦蜓狗止θ狈Ρ匾姆梢谰莺统绦蚝螅醒胗滞ü喜闶谝夂驼问┭梗萌舜蟪N峤艏绷⒎ㄖ匦陆缍ā靶敖獭钡哪诤胪庋樱员闳谜蜓狗止Α坝蟹梢馈薄U馐嵌匀舜笊袷チ⒎ㄈê脱纤嗔⒎ǔ绦虻馁翡潞臀耆琛A嵌苑止θ褐诘乃健拔シā庇搿胺缸铩毙形负跞疾话幢匾沙绦虬臁I踔烈阅诓课募男问较蚵墒绱蛘泻簦蛔悸墒Χ懒⒆灾魑止θ褐诒缁ぃ匦氚葱兄醒氲亩ㄐ院投ǖ餍惺隆U庠谥泄褪澜缏墒绲睦飞隙际呛奔摹?

而上述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都是在江泽民的授意、要求、施压下进行的。江泽民说:解决法轮功问题,“要只争朝夕,夜以继日地抓。这是一场战斗,没有这个精神是不行的。不能按部就班!要像打仗一样。”“一旦发现‘法轮功’闹事苗头,要立即行动,坚决处置,决不手软,不能前怕狼、后怕虎。”江泽民“不能按部就班!要象打仗一样”的话一出,下面就不可能按规矩、按程序办事了。

三、 树立了一大批错误的敌人

江泽民把本与政治无关的法轮功修炼行为当作敌对行为,把本是良民、顺民的法轮功修炼群众当作政治对手,从而树立了一大批错误的敌人。

1、法轮功的人数到底有多少。中国官方说有200多万人,法轮功自己说有上亿人。一些外国记者说,估计实际人数可能是介于两者之间,大约有三、四千万人。到底有多少人,恐怕永远无法搞清楚。但有一件事实可以让人们了解法轮功的实际人数情况。据新华社内参在1999年8月的报道,北京市政府统计,全市法轮功修炼者人数有3.7万多人。但2002年初同一内参的报道是,经过半年多的从新摸底排查,到2001年底,法轮功修炼者还有3.4万多人。这一内部数字反映,要么是1999年的数字严重缩水,要么说明江泽民的三年镇压是劳而无功,作用甚微。

2、法轮功修炼者由什么人构成。在中国国内,多数修炼者是一般农民和工人,普通干部、党员、公务员和知识分子,其中离退休人员、妇女和体弱多病者占较大比例,另外还有少部分人是中高级干部、公务员和知识分子。这些人中,既有社会底层人员,弱势群体,也有社会中间阶层人员,还有社会上层人员,强势群体。在国外,有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传播法轮功。修炼者中以台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居多,同时也有不少欧美白人。这些人多属社会中等阶层人员。

3、法轮功修炼者的性格特点。在修炼法轮功前,多数人都厚道善良,遵纪守法,循规蹈矩。修炼后,绝大多数人不仅身体健康状况明显好转,而且心性普遍提高,日益放淡个人“名、利、情”,对社会阴暗面持冷静、清醒、理解、宽容看法,对社会的不公、自己的不幸也抱忍让、顺其自然的态度。这是一群将个人心性修炼放在首位甚至唯一位置的人,他们不关心社会制度怎样,不关心政治状况怎样,更不关心哪个人当党的总书记和国家的主席,他们对社会、对国家、对政党者、对最高当权个人都是日益更加“温、良、恭、俭、让”的人群。

4、法轮功修炼者怎么就成了江泽民的敌人。法轮功修炼者生存和生活的主要甚至唯一宗旨和目标就是修炼法轮功,而这种修炼对国家对社会对政党对他人都是无害的。但若有人禁止其修炼,甚至利用权力进行镇压,修炼者当然不会同意、接受,他们会提意见,甚至会抗议。但这种意见或抗议都只有一个要求,这就是允许修炼,并不涉及其它任何事情。4.25之前,法轮功与江泽民相安无事,因为这时江泽民没有将其视为敌人。在全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一直与各国政府、政党和社会相安无事,也是因为各国没有、也不会、更不允许将其视为敌人。7.20以来,在中国大陆,法轮功修炼者成了敌人,修炼行为成了敌对行为,法轮功公开提意见、上访成了反动言论和反动行为,这不是法轮功真的与江泽民有什么“对抗与敌对”,而是江泽民将其视为对抗与敌对,视为敌人。江泽民将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法轮功群众错误地视为敌人,只要这种错误观念不改变,法轮功的提意见、讲真相和上访等被江泽民视为“敌对”的行为就不会停止。法轮功是不是敌人,根本不在法轮功,而关键在江泽民的观念,观念一变,一切都变。这就象中国历史上多次禁佛、灭佛一样,并不是当时的佛教真正成为了皇帝的敌人,而是皇帝自己将佛教视为了敌人。后来的皇帝“转变观念”,不将佛教视为敌人,有的甚至将其视朋友,结果双方相安无事,甚至友好相处。这期间,佛教还是佛教,佛教并没有什么变化,变化的是前后皇帝的观念。这也象文革中许多人(在极左思想控制下)一度将穿西装高跟鞋烫头等当作资产阶级不良作风表现一样,后来人们的极左思想观念一变,大家都觉得这样的穿着打扮挺好,与资产阶级作风毫不相干。

四、 背上了一个沉重而错误的包袱

基于错误的判断、采用了错误的方法与手段、树立了一大批错误的敌人,最后必然背上一个错误而沉重的包袱。从三年多来的情况看,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的确确使自己背上了一个十分沉重、十分尴尬、十分难受的包袱。

1、政治包袱。为了镇压法轮功,江泽民不顾党内高层反对、中下层批评和一般群众抱怨,背上了一个沉重的政治包袱。将法轮功视为敌人并进行无情镇压,党内高层意见很不统一。除了江泽民等一两个、两三个人固执已见,党内高层多数人并不同意这种做法。江泽民对此一直感到心理不是滋味。虽然经过2001年的中央工作会议迫使最高层人人表态支持继续镇压法轮功,但江泽民深知这只是迫于权力压力的政治服从,而非发自内心的政治认同。高层认识不统一,中下层干部中的许多人是清楚的,更多的人有经验性的直感。加之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因此,大家都采取两面作法。在公开场合在口头上要拥护江泽民,在私下场合要议论和批评江泽民,有的甚至有很大怨气,因此,在具体执行上大都是适可而止。社会上的一般群众对江泽民的作法更不赞同,特别是对报刊连篇累牍、电视反复播放的有关法轮功的批判性消息人们普遍表示反感。

2、 经济包袱。为了镇压法轮功,江泽民花费了并仍在继续花费大量的人财物力,背上了一个沉重的经济包袱。一是从上到下的610办和人员的开支,需要专门的经费,而且必须保障充足。据北京财政局的内部材料,仅2001年前10个月,就拨款3200万元用于“处法”工作。二是各级公安、安全、法院、检察院和单位纪检部门侦察、追堵、抓捕和处理法轮功事件和案件,需要专门的经费安排,而且必须保证供给。三是为防止对江泽民不利的有关法轮功的各种信息的传播,特别是禁绝人们上法轮功网站,江泽民安排了大量专业人员进行专门技术攻关,以侦查和防堵,需要专门的经费,而且必须充足提供。四是为了宣传镇压法轮功有理,江泽民拨出大量经费、组织众多研究人员进行各类专题研究。并编写大量的报告、文章和资料等宣传品,从上到下向全国的每一个单位和居民区强制发放,各单位得自己花钱(单位公款)买这些价格不菲的政治宣传品,不买还不行。一些单位的普通工作人员手上的这类宣传书籍材料已经成堆。五是为了使众多的法轮功修炼者“转化”,全国从上到下办了何止上万个“强制转化学习班”,这也得需要大量经费。一个人被办一次学习班,其花费少则几千、上万元,多则几万元。北京财政局介绍,2001年6月海淀区再拨款360万元用于办转化班。重庆财政局介绍,该市仅沙坪坝区财政2001年用处法工作的费用为202万元。除财政拿钱外,有的是让法轮功修炼者所在单位拿钱,一般是兼而有之,在农村,许多情况下是强迫法轮功修炼者自己付钱。江泽民花在镇压法轮功方面的钱,每年以数十亿计。仅举一例,据有关知情人士披露,为了防止中央电视台的节目被再次插入法轮功画面,国家就花费了10多亿元钱用来将卫星无线传播改为光缆传播。各个地方电视台及有线电视在这方面花的钱加总进来可能比中央电视台的花费还要高许多。

3、法律包袱。为了镇压法轮功,江泽民不惜破坏基本的法律规范与程序,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政治经济强迫和人身自由限制,甚至任意拘留、抓捕,背上了一个沉重的法律包袱。江泽民不顾部门规章制定程序要求,强制公安部、民政部制定不符合法律的通知与禁令;不顾与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律的冲突,强制全国人大按其旨意制定专门的邪教法律,强制高法高检按其旨意解释这一法律;不顾国家基本的执法程序,强制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用内部的“特殊办法”“特殊程序”拘留、抓捕、审判、关押和折磨法轮功修炼者。这一切,都是在冒破坏法律的风险。

4、治安包袱。为阻档和防止法轮功群众上访和讲清真相活动,江泽民动员了大量警力来时时和处处防范,背上了一个沉重的治安包袱。法轮功的上访是江泽民最讨厌最害怕的群众上访,法轮功的讲清真相行为成了江泽民最担心最要禁绝的“社会治安”行为。三年多来,防堵法轮功成了中国公安和武警日常工作中的最重要一项工作,为此花的精力超过任何其它的治安工作,但到头来还是堵不胜堵,防不胜防,穷于应付。如据长春市公安局知情人士披露,为阻止法轮功再次介入有线电视,到今年6月末3个月时间内,全市出动了大量机关干部并另外雇了800多人,进行24小时地看守电线杆,单这一项开支就花了100 多万元。

5、机构包袱。为了镇压法轮功,江泽民成立了全国的系统性的专门机构──610办公室,背上了一个沉重的行政机构包袱。为了研究如何镇压法轮功,1999年6月中央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李岚清、罗干等人负责,其下还设立称之为610办公室的专职机构。610办公室开始时是临时机构,只有10多个人,定为副部级。上行下效,从省到市地县也纷纷成立了这样的临时机构,均称为610办公室,相应地是副司局级、副县处级、副科级。7.20镇压开始后,江泽民认识到法轮功问题是“长期的、复杂的和尖锐的”,需要加大力度和力量,于是将中央610办定为常设机构,并升格为正部级,人员也成倍扩编。地方610办也相应升格扩唷2⑶遥谝恍┲肮と耸隙嗟牡ノ唬步⒘?10办或类似机构。据首都钢铁公司党委介绍,首钢总公司、子公司、厂矿三级共成立了154个610办公室。目前,从上到下的610办已经形成系统,机构数以万计,人员众多,专职兼职者不下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并且经费充分满足,权力超乎寻常。在处理法轮功事务上,610完全是一个超级机构,除服从各级党委外,其权力在一般政府部门和公检法之上。如吉林市委给市610办的职责规定是:具有指导和协调公、检、法、司法、安全各部门侦查、抓捕、起诉、审判等处理法轮功工作的一切活动的权力。610机构,似政府行政机构而非行政机构,似党的机构而非党的机构,似公安机构而非公安机构,不伦不类,权力超常,职能错位,行为诡密。人们讽刺性地称610(防邪)办为“邪办”,称中央610办公室是“邪”(处理所谓邪教)的成了“正”(部级)的,国家宗教局是“正”(处理正统宗教)的反而是“副”(副部级)的。

6、外交包袱。为了镇压法轮功,中国政府在外交上时时解释、处处表白,但作用甚微,甚至越解释越让人觉得肯定有问题,江泽民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外交包袱。西方国家对中国的人权指责,镇压法轮功行为成了主要对象;江泽民等中国领导人出访,处处受到法轮功修炼者的示威和抗议;每一次有中国参加的重要国际会议,都有法轮功修炼者去讲清真相;相当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经常有法轮功修炼者静座抗议。三年多来对付法轮功已经成为中国外交机构和人员日常工作中一项难干、讨厌干但又不得不干的重要任务,耗费了相当大精力。尽管如此,在外交上和国际舆论上,江泽民始终处于劣势。

7、舆论包袱。为了镇压法轮功,中国动员了一切舆论工具铺天盖地、不厌其烦地批判、谩骂法轮功,但总体上作用有限,甚至适得其反,江泽民背上了一个沉重的舆论包袱。江泽民批判漫骂法功,其动用的舆论工具和手段规模之大,时间延续之长,使用的言辞之激烈,新闻内容之虚假,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历史上可能也是没有的。对此,中国的许多群众除了感到有些恐惧外,更多的人是抱怨和反感,大量的新闻工作者也深感不满和厌烦,许多人认为这简直就是对新闻的嘲讽和亵渎。

8、道德包袱。为了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强迫和唆使下面的人采取种种非正常、非法律、非人道、非理性的措施,江泽民背上了一个沉重的道德包袱。经过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人,都深知中国政治大批判和镇压的恶劣本质与最终的不良历史结局,但迫于政治压力和个人利益得失计较,又不得不或多或少地参与其中。但这种两面性人格也使许多人产生道德负罪感。批判和镇压法轮功,从党和政府的高层,到中下层各级干部,从610专门人员到一般参与“处法”的人员,特别是从新闻机构人员到公安等执法机构人员,普遍地都不同程度地有这样的道德负罪感。江泽民对此心知肚明,但政治是首要的,个人权力与面子是首要的,其它都次要的,即使是包袱,也要背着。政治权力就是一切,道德是可以不讲的,这是所有专制者的做人准则。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就奉行了这一准则。

五、江泽民如何收场?

面对三年多来与法轮功的斗争,江泽民也时时在考虑到底该怎么办?到底该怎么收场?江泽民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承认错误,放弃镇压;二是继续镇压,顽固到底;三是改变策略,逐渐淡化。

第一种是最有勇气的选择,是老百姓最愿看到的选择,也是江泽民贯彻自己提出的“三个代表”理论的最有力的注脚。但这一选择是不可能的,这是由中国历来专制者的行为规律决定的。专制者从来都不会承认自己的任何重大行为是错误的,若承认错误,就意味着自己在政治上的失败。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时并没有想到会出现很糟糕的结局,但当他真正看到这种结局时,他也绝不愿承认自己有任何错误,还继续说文化大革命好得很。只有在新一代领导人上台,而且奉行较开明的政策时,才可能去纠正过去的错误。毛泽东文革之错,要由邓小平来纠正;邓小平“六四”镇压之错,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之错,要由类似邓小平的新一代领导人来纠正。

第二种选择恐怕是唯一可能的选择,这是江泽民一直在进行、今后仍会继续进行的选择。镇压不能真正成功,有损总书记的“大面子”,为了挽回“面子”,就要加大力度,采取更为严厉的手段和措施镇压,以求能够最终成功。不管是否最终成功,但要坚持到底。坚持到自己下台,甚至直到“归西”。但这种选择,只会进一步加大江泽民在历史上的罪恶和骂名。

第三种选择可能是最“明智”的选择。邓小平在“六四”之后就作了这样的选择。既要说当时的镇压没有错,但又不对所谓的“动乱分子”进一步清查和惩处,后来再逐步淡化,不让人们再提此事。邓小平的这种做法,不仅保全了“面子”,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讲又捞回了一些“面子”,似乎给人们一种对“动乱分子”“心宽”和“仁慈”的感觉。至于最终如何评价“六四”,让今后的历史去决定。如果江泽民效法邓小平,只能一方面坚持说打压法轮功“符合”共产党的唯物主义理论原则,继续不允许法轮功公开存在;另一方面,逐步放松镇压,淡化内外舆论对法轮功的议论,对个人私下的法轮功修炼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江泽民而言,这可能是既不损其当前的“面子”,又不继续作大恶,可以减少政治与道德等种种包袱,逐步结束尴尬局面的“最佳”选择。然而,法轮功不畏镇压,他们进行和平抗争,一直争取的就是能有一个公开、宽松、自由的修炼环境。只要一天不给予他们所要求的修炼环境,他们就一天不会停止抗争。因此,这最后一种选择──“花招”也绝不可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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