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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内部证实「平反」之说不是空穴来风(图)

【人民报消息】最近网上盛传为法轮功平反,据来自北京内部的消息证实「平反」之说不是空穴来风。
  
近日法轮大法明慧网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法轮功本来就不应该受到迫害和镇压,因此「平反」是应该的,有其正面意义。「哪些人给法轮功平反,那是个人在干益国益民的好事,但绝不是共产党自吹的「一贯伟光正」和勇于改正错误。 」
  
评论强调,在江泽民发起的这场迫害中,至少逾千名无辜修炼者失去了人身,无数修炼者被抄家、罚款、开除公职,遭受酷刑,甚至家破人亡,受尽了人间地狱之苦。为了维护人间道义和公正,法轮功学员要求法办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四个迫害的元凶,并依法对受害者及家属进行赔偿。
  
明慧网还强调,「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江泽民利用共产党干出来,因此共产党也罪责难逃。」

个人干好事
  
文章说,这场镇压因其邪恶性质,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其失败。很多有识之士早在1999年镇压公开伊始时就看到了这一点。
  
现在出现「平反」 之说,一方面是镇压耗费了国家大量财力、人力和物力;另一方面是许多民众和国际社会已知道了真象,发出了正义的声音,共产党已支持不下去了。因此「平反」绝不是共产党自吹的一贯「伟光正」、勇于改正错误,更不是对受害法轮功学员的恩惠。
  
文章表示,「哪些人愿意出面给法轮功平反,那是他们个人在干益国益民的好事 。法轮功本来就不应该受到迫害和镇压,因此「平反」是应该的,也说明江泽民利用共产党和所有的国家力量来镇压法轮功是完全错误的。」

江泽民和共产党都罪责难逃
  
明慧网指出,「法轮功是修炼,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的人,对世间任何政府、政党不感兴趣,也无意反对任何政党和政权。但无论个人还是政党、团体,只要参与了迫害法轮功,都必将承担其后果(能够完全弥补的除外),因为善恶有报这个天理对谁都没有例外。」
  
江泽民当初发动这场迫害运动的时候,喊出的就是「我就不信共产党战胜不了法轮功」;1999年7月20日全面迫害公开后的五年来,对法轮功造的谎言、诬陷、栽赃和对众多无辜修炼者的野蛮虐杀都是江集团利用共产党干出来,不但江氏犯下了偿还不清的罪业,共产党也罪责难逃。

罪恶不能一笔勾销 法办元凶
  
评论指出,在江罗刘周操作下,全国打死至少逾千名法轮功学员,无数好人被打伤、 打残、反覆抄家、巨额罚款,开除公职,倾家荡产。干下这么大的坏事,不是说句「不干了」、「平反了」就能一笔勾销的。
  
江氏集团或者共产党想借用结束文革的方法,杀一批警察做替罪羊,自己逃脱惩罚,同样是天理不容。因为江集团以及为了个人利益而追随他们的各级610人员、国安人员、地方警察、公检法人员,都在制定、推广和实施对法轮功「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中各自负有无法逃脱的罪责。

迫害停止了,那些被打死的法轮功学员已经永远失去宝贵的人身,众多家破人亡的学员及其家属,这些年受尽了人间地狱之苦,各方面都应该得到赔偿。如果允许人干尽坏事,然后一停手就一笔勾销,那等于鼓励丧尽世间道德、正义和良知。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无论是执法犯法、还是故意枉法,都有宪法、法律、国际法衡量著。依法惩办犯法做恶者,正是法律在人间维护正义、维护公正的使命所在。对邪恶的姑息,就是对良善的戕害。
  
法轮功学员要求法办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这四个迫害的罪魁祸首,以及直到现在还自以为有恃无恐的暗中干著迫害之事的国安特务、地方警察、610人员,是顺应天理、人情、国法的。
  
如果只是做做样子、推出一批没有靠山的警察杀掉,不惩办元凶,不赔偿补偿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损失,谈不上实质性的「平反」,无非骗取民心和国际舆论、沽名钓誉而已。

历史教训
  
评论最后指出,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对任何国家、民族、团体、个人都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道德原则,决不应该被人类肆意诽谤和践踏。「真善忍」在中国能够横遭迫害,暴露出中国人整体的良知被历届政治运动泯灭到了何等可悲的程度!
  
这场迫害给中国社会雪上加霜带来的道德伤害,以及给全世界带来的道德污染和裹挟,对所有的人都是应该记住的深刻历史教训。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4/11/5/33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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