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散盡家財,上天對劉氏青睞有加,不出幾年,她家依然很富裕。

【人民報消息】宋朝宣和年間,朝廷收復燕京後,由於軍費耗竭,於是朝廷下令,百姓要向政府繳納免役錢(百姓免除勞役,改納「免役錢」,由官府募人充役)。 劉氏是海州懷仁縣楊六秀才的妻子。楊六死後,家裏只剩下劉氏和一子相依爲命,好在家境比較殷實富足。劉氏聽說官府催徵緊急,不少貧窮的百姓無財可納,於是劉氏懇請縣府,以家財十萬緡(宋時一緡相當於七百七十文錢)代替貧戶繳納。 縣令一聽,這是大好事,欣然同意。於是調派人手前往劉氏家,一連幾天才運完十萬緡。劉氏家的七間庫房也全都清空了。劉氏清掃庫房,準備設案供佛三天三夜。 清理完畢後,第二天早上一看,劉氏驚奇地發現屋子裏竟然堆滿了錢財,正好十萬緡,而且全都是用紅麻繩系成一貫一貫的,每五緡作一個辮,辮頭還都掛着一個小木牌,上面寫着「麻青」二字。 凡是看到的人都大吃一驚,誰也不知怎麼回事。有一個人提醒道:「我聽說青州有一個麻員外,家裏非常富足,號稱麻十萬家,難道是神明將麻家的錢全都運到這裏了?」 劉氏悄悄地派人前往青州,尋訪麻家。果真有麻氏其人,麻家三代富裕,其祖上以錢十萬鎮庫,一直沒有用過。不料,這些錢一夜之間全都消失了,不知去哪兒了。劉氏派專人捎去書信,殷切地問候麻氏,並請他派舟車前來取錢。 麻氏聽聞消息,驚訝地感嘆良久,說:「我們麻家的福分消退了,錢歸於有德之人,這也是上天所授,上天的意思。今天我再去取回錢,既違天理,也非人情,我實在不敢去。」 劉氏知道不能強人所難,說道:「我既然誠懇地捐錢,以助國用,怎麼還能有其它非分之想呢。」 於是,她將十萬緡錢財全都送給貧民,或用於資助修建佛院道觀廟宇,一分也沒有留在家裏。 儘管散盡家財,上天對劉氏青睞有加,不出幾年,她家依然很富裕。 (參考數據:《春渚紀聞.二富室疎財》卷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