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三秦都市報10月6日報道:犯罪嫌疑人呂小娥,26歲,1996年來通打工結識了於小華,不久兩人戀愛同居。於小華,25歲,如東縣光榮鄉人,在南通市區段家壩菜場搞海貨銷售。兩人於去年2月結婚,今年9月19日離婚。據呂小娥稱,於小華因有外遇才與呂離婚。
離婚後,呂在通沒工作,沒親人,故她想讓於也沒有好結果。24日下午,呂約於小華到她租住地,趁於小華翻看日記的時機,將事先準備好的濃硫酸澆在於的臉部。當時於大叫救命,奪門而出。呂小娥緊追其後,又將剩下的硫酸澆在於的背部。經通醫附院燒傷科醫生診斷,於小華身體的35%的面積爲III度灼傷,雙眼可能失明,並有生命危險。據了解,呂小娥使用的濃硫酸是她9月19日使用假證明在一商店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