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的病人汪某因右腿患有動靜脈瘻住進武昌某大醫院動手術,手術過程中遭遇兩次停電,後手術失敗,右腿形成骨折,被截肢。
據其家屬說,8月21日汪某住進這家醫院,醫院確診其右腿患有動靜脈瘻,決定先做栓塞堵漏,然後再作骨科手術。手術從9月4日上午做到晚上8時多時,突然停電1分鐘,不久再次停電8分鐘。手術結束後,醫生說病人骨折了。經過十多天的牽引,最後做了截肢手術。
家屬說,手術前所拍的片子顯示,沒有骨折,手術後卻成了骨折,應是手術過程中兩次停電醫生摸黑操作所致,直接導致病人後來被截肢。他們說,手術前,手術單未註明有骨折的可能。爲此他們向醫院索賠醫療費6萬元,護理費1萬元,造成高位截肢賠償20萬元,終身護理30萬元。他們稱,曾多次爲此向醫院找說法,醫院將停電的責任推到供電部門身上去了。
武昌這家醫院醫療部負責人14日反駁了汪某家屬的說法。他說,汪某腿上的血管畸形,骨質早就被破壞了,手術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小,醫院之所以收下汪某,是想做些努力,醫生按正常程序操作後最終還是失敗了。截肢是因爲汪某腿末端血管完全壞死,不截掉可能會形成其他惡性急病危及生命。
他解釋說,停電是當時打雷所致,醫院準備了應急燈,再說,汪某的手術不是靠電來做的,根本不會影響手術質量。他表示,醫院正準備召集本院專家委員會,對這次手術進行鑑定,對於結果,家屬如果不服,可以向湖北省衛生廳申訴,最後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長江日報)(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