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据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工作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地面沉降的发生已很明显地使市区形成20余片雨后积水区。天津市在宝坻以南7300平方公里的广大平原区内都存在地面沉降,并形成了市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和海河下游区5个地面沉降中心区。
地面沉降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自然因素,如地壳升降运动、地震等。另一个是人为因素,如开采地下水、油、气等。天津市地面下沉主要是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从1985年开始,天津市已组织实施了五期控沉计划,采取了停井、回灌,调整地下水开采布局和层次,调整管网,扩大新开河水厂、汉沽水厂、大港水厂建设,扩建防渗渠、小水库等一系列措施。到目前,市区沉降速率已明显减缓,由1985年市区平均沉降76毫米减至如今年均沉降10余毫米。
据了解,《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已明确到2010年中心城区沉降量控制在每年10毫米以内,滨海城区沉降量控制在每年20毫米以内,并规划设定中心城区中环线以外至外环线以外5公里范围内的地区为限采区,中心城区中环线以内地区作为严格限采区,不能增打新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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