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栏目 › 杂谈 | 首页 › 文章: |
狗有狗道--赠曾庆红
一是为狗不可无主人。既然是“打狗也得看主人”,那么,为狗的千万不可作为一条无家可归的、没有主人的野狗。为狗的若投了一个主人,即使他无权势,草民一芥,这狗至少也变得名正言顺了,别人打它时,或许会放它一条生路,让它有一个不断驯化,最后修成正果的机会。没有主人的野狗则不同了,野狗无依无靠,虽然凭着自己的几分野劲,或许可以闯荡一时,但因为没有主人的庇护,人人可打,其苦难命运,可想而知。 二是明狗不投暗主。佳禽尚知择木而栖,何况是常与人打交道,显得很有灵性的狗乎?因此,为狗的投靠主人时,不亚于人之投胎转世,是享尽荣华富贵,还是备受贫寒凄苦,都在这一着之间。若它投了那无权无势之辈,则只能伏在门边望望风,或到墙角捉几只老鼠玩玩(还要遭人讥讽),也就终此一生了,谈不上什么理想的实现。若它投了那富足殷实或是权贵显赫之家则不同了,就是做人的也会嫉妒它的福分,说它“狗仗人势”。投靠了这样一个好主子,只要它能不断地讨得主子的欢心,主子决不会仅仅扔几块带肉的骨头给它啃啃。还会让专人服侍它的饮食起居,给它洗澡梳毛,戴上项链,洒上香水,带它一同社交,给它名誉地位,让它体体面面、舒舒服服地生活,享受一些平凡之狗无法领略的东西,或许还会应狗的要求,给它嘴里安上一颗经过精雕细琢的象牙,那么这狗出门时,就可高昂其尾,意气风发了,再也不必担心有谁敢斗胆冒犯,赏它脚尖与棍棒了。即使遇到声势浩大的“打狗运动”,它也会处之泰然,主人自会让它安然无恙的。然而更有其幸者,据报载,国外某富翁死后,将其狗立为继承人写入遗嘱,则这狗最终取其主人而代之,堂堂正正地做起主子来,岂非其造化哉? 人们爱以“蝇营狗苟”来贬斥狗之为狗,殊不知人有人道,狗有狗道,只不过是人们未加细察而已。 转自3日《检察日报》作者李永福(http://renminbao.com) |
|
|
相关文章: |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 |
|
Copyright© renminba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