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媒体今天报道,周伟煌在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八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港商梁耀华及其公司成员陈某、梁某谋取利益,先后十二次受贿二十三点五万港元、人民币十七万元。
陈天慧于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七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指示其属下为他人办理连州市户口、身份证、赴美国因私考察护照手续、赴港因公普通护照、赴港单程证等,先后收受贿赂美元二点二万元、港币四万元和人民币二万元。
清远市中级法院的审查认为,两人行为均构成受贿罪。鉴于二人均有自首情节,且陈天慧退清赃款,遂依法从轻判处。(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