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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華」走私案14名官員被判死刑
 
2000年11月8日發表
 
【人民報訊】【根據新華社報道,廈門「遠華」大型走私案首批二十五起案件在週三宣判,其中14名涉案官員被判處死刑。被判處死刑的官員包括廈門原海關關長楊前線。他被控利用職務,收受鉅額賄賂。法庭同時判決沒收楊前線的個人全部資產。同時被判處死刑的官員包括福州公安局原局長莊如順以及廈門市原市長藍甫。

「遠華」走私案被認爲是中共建國以來最大的貪污走私案。據報道,廈門遠華集團在90年代以來走私進口了汽車、香菸、植物油等貨品,總值達100億美元。

這個案件據報牽涉多達600名的地方、省級甚至是中央級的官員。他們被控收受數百萬美元的賄賂,使價值數以十億美元計的貨物,通過廈門港口走私入中國。走私貨物包括汽車、燃油、原材料、重型機器和奢侈品。

根據早些的報道說,在第一批涉案人員審訊結束後,第二批二十六個案件將於11月中、下旬公開庭審,目前第二批上法庭的疑犯已大都收到起訴書。據稱第三批有一百三十一個案件,將於今年十二月底之前庭審。

該些案件是今年九月十二日至三十日,分別在福建省廈門市、福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及漳州市五個法院同時開庭審理的。報道說,中國中央政府和有關部門是在九九年八月開始對廈門「遠華」走私案展開調查的。轉自(大紀元)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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