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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华案:江泽民杀人灭口
案子未审完,即大肆杀戮涉案人员,旷古未有,也不合古今中外一切案件合理的审理程序。真奇怪!细想一下这件大案的审理过程,整个说来鬼鬼祟祟的,就不难恍然大悟:原来中共想赶紧将关键涉案人员杀掉,灭口、灭证据。如果不是杀人灭口,又该是什么?这种做法中外罕有。 从偷偷摸摸的审理方式推断,杀的一定不是最有罪的,最有罪的正逍遥法外,用贪污、受贿的钱,穷奢极欲。受贿更多、责任更大的人,未被侦办,更不受处理,人心怎么能平,涉案诸人真该呼天抢地了:冤!冤!冤! 这次杀的人,有的是对审理最不服气的人。如篮莆,多次指斥当局刑讯逼供,且多次翻供;并表示,真正的案犯没有处理,自己也不愿替他人背黑锅。 远华案有许多疑点、许多问题、许多线索、许多证据,杀了证人,难道就能这么一笔全部勾销了不成?这样做,就不丧天害理了?我想,历史将会表态,制造黑狱的人定会受到严惩。以为如此这般,灭了证据、消了线索,就能永远蒙混过去,江泽民是不是过于天真,自我感觉又太好了!杀人灭迹,是天大的罪。这件事上,江泽民又犯了一个愚蠢的大错。 远华案不是依法审理、不是依法判决,这当然又是一个现代冤狱。这样一个现代冤案,恶劣之极、丑陋之极,是中共统治史上的又一大败笔。 中共应向全国人民公布案情,公布审理过程和结果。 奉劝江泽民:不要以为自己能一手遮天,不要以为在中国就能为所欲为。不是不报、时候未到!!(http://renminba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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