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北日報報道,17日下午3時許,唐縣鎮無業人員劉俊酒後帶着4人,拖一板車棉花到採購站出售。測水員測水分時顯示超標,不準進站。劉強行將棉花拉進站,並準備驗質過磅。採購站分管棉花收購的副站長曹遠龍立即上前制止,並叫測水員再測一次,結果與前一樣。工作人員發現棉袋裏面夾雜大量劣質無用棉花。曹遠龍堅持不收劉的棉花。劉破口大罵並揚言要報復。據稱,劉是鎮上有名的「花販子」,經常以劣充優,強買強賣。
曹下班後騎車回家,在站門口被劉堵住。劉先將曹擊倒,隨即抽刀朝曹的頭部砍去。採購站一干部將劉抱住,制止劉繼續行兇。有羣衆向派出所報案,一民警趕到現場簡單詢問情況後,只是要求採購站派人次日到派出所「整一份材料」,當日沒作其它處置。材料「整」了5天,直到21日還未出來。
對此,派出所分管該案的副所長汪思猛說,警方有自己的辦案程序,局長簽字立案後才能抓人,他們打算先「詢問」受害者一方,再「詢問」劉俊。同時,他還說並非所有傷人案件都歸公安部門管,法醫鑑定曹是輕傷,就該法院裁決,派出所不能越權。
據了解,劉俊砍人後,公然於當晚在採購站的內部食堂聚衆喝酒。次日又在街上泰然行走。然後,乘坐一輛桑塔納車逍遙而去,不知行蹤。
摘自(中華網)(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