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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已燎原 --- 深度透视洛阳大火
 
2000年12月27日发表
 
【人民报讯】明报讯:河南洛阳东都商厦圣诞夜大火,死了至少三百零九人。中南海下令彻查,公安部亦下令全国防火,反应迅速,力度十足。然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特大火灾了。为什么惨剧会一再重演?

从九四年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大火烧死二百三十三人、新疆拉玛依市电影院大火烧死三百三十人,到今年初河南焦作市录像厅火灾死了七十四人,特大火灾一宗接一宗,每次都震动中南海要下令彻查,而每次调查结果几乎都是这些娱乐场所违反消防条例。但为什么类似的人祸,可以再三发生?

像东都商厦这一次,歌舞厅内的三百零九人都不是被烧死,而是被浓烟呛死,因为歌舞厅的走火通道给建筑材料堵塞了。显然,有人违反消防条例,酿成这场死伤严重的特大火灾。这不是人祸是什么?

这样的消防违规事故和人为火灾惨剧,所以能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症结在于防火和走火意识薄弱,以及内地官僚制度贪污腐败。

不是吗?当有六章四十七条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森严规管,以及公安消防在各城市发起不少的火灾黑点巡查,一间间违规娱乐场所仍能从多个部门过关拿得盖章批文和经营牌照,以至在巡查中顺利过关,甚至可以长期无牌经营,没有跨部门官员在执法和巡查时的包庇,经营者又怎能这样神通广大?这在今年较早时的焦作市录像厅审讯中,已露端倪。

内地官僚制度贪污腐化、有法不依,是连中南海领导人也承认的问题,总理朱(金)容基就说过准备了棺材来打击贪官污吏。但娱乐场所一宗宗大火所反映的,却是严打贪污的范围必须扩大深化,刑责的追究不应限于娱乐场所负责人、小贪官,更应对监管阻遏贪污不力的官员施压。

然而,铲除贪官决非短时间可以完成的任务;新年和春节假期接而来,唯今之计,就是自求多福,数以十万计北上度假的港人,应从这次特大火灾中汲取教训,当前往这些属于高危场所消费时,必须要自觉地做好随时走火逃生的心理准备。

摘自(博讯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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