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該團伙成員多爲勞改釋放或原在歌舞廳做服務生的男青年,年齡在17歲至24歲之間,均無正當職業。該團伙犯罪以舞廳爲目標,向舞廳收取保護費,並強迫外地來疆女青年賣淫,其收入供團伙揮霍,如有不從,輕則毆打,重則限制人身自由。同時,該團伙內不定期有一名女青年專門在外誘騙來烏打工女青年供團伙成員強姦玩樂。
現初步查明,這一團夥涉及強姦、聚衆鬥歐等案件13起,已落實7起,犯罪情節惡劣、令人髮指,犯罪地點涉及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沙區、新市區等地。
都市報報道稱,目前,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隊正在緊張地追捕該團伙其餘成員。
摘自(木子網)(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