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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贪官的忏悔:对国家和我的家庭我都是一个罪人
 
2000年12月3日发表
 
【人民报讯】检察日报消息,61岁的王克明,曾系河北省石家庄市一个3亿元工程的指挥长,因收受巨额贿赂已被查处。

按王克明的说法:“对社会的腐败现象、权钱交易,自己原是很痛恨的。”但自从调任工程指挥长以后,便开始由“拒收”向“收受”倾斜。不过,王克明很注意“把握分寸”:一是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收钱”。二是不主动索要,对方愿意给就给;即使对方愿意给钱,还得看人再决定收不收。三是送少了不收。

王克明被查实的几宗“收钱”记录都是按上述“原则”办的:借工程指挥部订购16部电梯(总价款2000余万元)之机,收受电梯推销商给予的19.9万元人民币和1.5万美元;在高层楼宇招标过程中,收受施工单位给予的30万元,收受另一施工单位给予的20万元,收受设计单位给予的13.75万元,收受制冷设备供货单位给予的5万元,收受电器设备供货单位给予的5万元。

收了这么多钱,感觉如何呢?“刚开始时,很害怕,很不安,尤其是自己在会上还得教育大家要廉政时,脸红、心慌,感到自己是个地地道道的伪君子,是无耻之徒。但拿到大把大把钱时,又感到自己还是有价值的。每当看到电视上或报刊上有反贪这方面报道时,心里就敲小鼓,夜里睡觉也不安宁。”

为了防止东窗事发,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受贿之事不让家人知道;将赃款分存于石家庄市内各专业银行的多个储蓄所;一部分存单藏在家中,另一部分存单放在家宅以外。

王克明担心的这一天终于来了。他被带到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此时反观当初“收钱”的分寸、藏钱的措施,未免太可笑了,王克明用一个多小时,就将两年间收受的一百多万元贿款“吐”个干净,并表示:“我愿配合你们把款追回来。”

检察人员在王家北屋门上壁橱内三合板下,起获5张存单;王家电脑主机内,起获6张存单及国库券、美元;王家地下室暖气管外保温材料内,起获5张存单;在王克明的一位亲戚处,提取到8张存单;在王克明的另一位亲戚处,提取到18张存单。

不久前,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对王克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克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0万元。扣押的赃款人民币936500元和15000美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王克明没有上诉,他给世人留下了这些发自肺腑的忏悔。

“原来我认为我这样做还是有‘良心’的,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只是分了承包单位或个人所得利润的一小部分;和那些以权谋私、以权卡人、硬要、恶要有所不同,至少比较文明,是自愿的。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我自以为做得很隐蔽,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如果人可以有来生,我在来生一定从一生下来开始就堂堂正正做人,绝不做任何亏心事,而不管别人如何做。”

“物质欲没有得到严格控制的人,主观思想没有得到很好改造的人、意志薄弱者,就可能会被拉下水,我就是这样的。本来我有一个不错的家庭,过着祥和、温馨、体面、富裕的生活,现在却让她们承受意想不到的影响和极其尖锐的伤害,对国家和我的家庭来说,我都是一个罪人。” (木子网)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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