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中央電視臺引述商丘市梁園區檢察院查證,1999年12月19日下午3時,現年67歲的虞城縣個體勞協會副主任趙金明(家住虞城縣劉集鄉劉集村),酒後到虞城縣公安局劉集派出所找該鄉幹部朱喜法,二人發生口角,趙金明對朱喜法辱罵,派出所副所長張曉光,民警李洪發、薛長志對趙金明勸阻。趙金明不從,張等三人用繩子將趙金明捆綁強制醒酒,派出所長竇福生回到所裏後對趙金明勸阻,趙金明不聽並辱罵竇等人,竇福生惱羞成怒,即安排張曉光三人將趙金明捆結實「上街讓他丟丟人」,三人架着趙金明步行,竇福生駕駛着警車打開警報器隨後,趙金明被迫在劉集東北西南四條街道繞行一週,途中趙金明摔倒三次,均被抓住衣服、頭髮拉起。
據介紹,在返回派出所途中,竇福生向空中連開三槍,圍觀羣衆數百人,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其間趙金明左側第六、七根肋骨骨折,經法醫□定屬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