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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克傑同志是怎樣「以身殉職」的?
 
2000年9月15日發表
 
【人民報訊】據多維社記者姚富綜合報導/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九月十四日對成克傑執行了死刑。這是共產黨執政五十年來因貪污罪處死的最高層級官員。雖然報道沒有說明以什麼方式把他處決。但是據多維社此前報導,中國已經實行注射毒針處死死刑犯人的方式,而且有報導透露,中國擬以注射毒針的方式處死成克傑。所以,成克傑有可能是被以注射毒針的方式處死的。

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九月十四日在成被處決後進行了密集的大篇幅報導,對成克傑從一箇中國黨和國家領導人走向絕路的經過作了比較詳細的披露。

新華社的報導說,成克傑因單獨或夥同情婦李平收受鉅額賄賂,於今年七月三十一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今年八月二十二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成克傑的上訴,維持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並按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報請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複覈認爲,成克傑在擔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情婦李平收受鉅額賄賂的事實,有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時宣讀、出示、質證並查證屬實的證人證言、物證、書證、鑑定結論等證據證實,成克傑本人亦曾供述,足以認定。雖然成克傑曾表示願意將受賄款退回,但本案的贓款是在李平的配合下被追繳的,成克傑的退贓表示,對本案贓款的追繳未起到任何實質性作用,且贓款的追繳並不能挽回成克傑的受賄行爲對國家所造成的巨大損失和由此產生的極爲惡劣的社會影響,不具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

最高人民法院同時認爲,成克傑與李平共謀爲各自離婚後結婚聚斂錢財,由李平出面與請託人聯繫請託事項並收取賄賂款,由成克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請託人在承接工程、解決資金、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成克傑主觀上具有與李平共同收受賄賂的故意,客觀上具有利用職權爲請託人謀取利益並與李平共同收受賄賂的行爲,已構成共同受賄。成克傑、李平共同受賄的款物由李平保管,其中大部分款物由李平經手收受,這是兩人共同犯罪的分工,這些財物未經成克傑經手收受、保管,並不影響對成克傑受賄犯罪的認定。成克傑作爲高級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權錢交易,收受鉅額賄賂,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嚴重侵害了國家公職人員職務行爲的廉潔性,嚴重損害了國家公職人員的聲譽,嚴重破壞了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極爲惡劣的社會影響,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雖然成克傑曾表示願意將受賄款退回,但本案的贓款是在李平的配合下被追繳的,成克傑的退贓表示,對本案贓款的追繳未起到任何實質性作用,且贓款的追繳並不能挽回成克傑的受賄行爲對國家所造成的巨大損失和由此產生的極爲惡劣的社會影響,不具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本案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於今年九月七日裁定覈准成克傑死刑。

新華社在九月十四日成克傑被執行死刑的當日,播發了題爲《一個高級領導幹部的毀滅》的長篇特寫文章,對成克傑與李平共謀爲各自離婚後結婚收取賄賂聚斂錢財的過程,以及成克傑案偵破的經過進行了比較詳盡的追述。

文章透露,一九九九年一月,中紀委在廣西查辦案件時,一涉案對象揭發:成克傑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期間,曾兩次指令他壓價從貴港糖廠要七千噸糖給一名叫李平的港商進行倒賣,以賺取高額差價。辦案人員敏銳地感覺到,這兩起「倒糖」事件背後可能隱藏著重大問題。於是在中紀委領導人的明確指示下,調查人員經過努力工作,不僅查清了李平通過成克傑指令壓價倒賣白糖的問題,而且初步了解到:幾年來,成克傑夥同李平通過幫他人要項目、批貸款,發了橫財。調查還發現,成克傑夥同李平斂財的主要勾結對象是廣西銀興公司總經理周坤。 

文章說,中紀委調查人員的行動引起了心裏發虛的成克傑的察覺和猜疑。他多次要求李平離開廣西到外面躲躲;在北京開會時打電話要求李平「趕快跑,越遠越好」。  中紀委根據掌握的證據,辦案人員經周密部署,首先將李平迅速緝拿歸案,並將伺機外逃的銀興公司總經理周坤控制在南寧。隨著李平、周坤的交代,成克傑的腐敗面目開始全面暴露。 

根據調查結果,一九九九年八月,中共中央正式決定,由中紀委對成克傑涉嫌受賄等問題進行審查。在鐵的事實面前,成克傑交代了自己夥同李平受賄數千萬元的嚴重問題。鑑於成克傑違法違紀情節特別嚴重、政治影響極壞,今年一月十一日,中紀委向中央建議:給予成克傑開除黨籍處分;建議依法罷免其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代表等職務;將成克傑一案移送司法機關。 

四月二十五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舉行全體會議,經過表決,一致同意撤銷成克傑的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職務。當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成克傑案件依法立案偵查,並決定將其逮捕。

文章說,考察成克傑的歷史,他有過努力向上、勤懇工作、有所作爲的昨天。然而,隨著職位的不斷提升,他的思想逐漸發生蛻變,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開始發生傾斜。特別是與有夫之婦李平發生兩性關係後,更是沿著生活上放縱奢糜、工作上無所用心、作風上獨斷專行、經濟上貪婪無度的軌跡,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淵。  文章介紹,李平出生於一九五四年一月,一九八一年底定居香港,一九八八年成爲香港永久居民,並在香港註冊一家公司。  一九九二年八月,成克傑與李平發生兩性關係。一九九三年底,兩人準備各自離婚後結婚,商議趁成克傑在位,利用其職權,爲婚後生活共同準備錢財。此後,兩人開始有目的、有計劃地聚斂錢財,瘋狂地上演了一幕幕權錢交易的「二人轉」。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日,爲了「名正言順」地賺錢,成克傑利用職權,將廣西銀興房屋開發公司由原隸屬廣西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改爲直接隸屬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領導和管理。 

一九九四年初的一天,李平與周坤在閒聊中談起西園飯店門口的一塊地。周坤說,誰能拿到這塊地就能賺大錢,但這塊地除成克傑誰也拿不過去。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此時,正是成、李二人商定先賺錢後結婚不久。聽說這塊地非成克傑批不可,李平留了個心眼。 

在後來的供述中,李平說:「回去後我和成克傑講,周坤說拿到西園的土地可以賺大錢。成克傑說拿這塊地絕對沒有問題,並讓我找周坤具體談談。第二天我又去周坤辦公室,對周坤說,我和成克傑很熟,如果我幫忙通過成克傑拿到西園的土地,能給我們多少好處費?周坤說,如果拿到這塊地可以給我一千萬好處費,也可能說的是八百萬,我記不清了。回去後我就把周坤答應拿到土地後可以給一千萬或八百萬好處費的事告訴了成克傑,是在他家告訴的。成克傑聽了後同意把這塊地給周坤的公司做了。」  此後,周坤開始做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在這個過程中,周坤又找到李平說:西園的地價太高,如果通過成克傑把地價壓到每畝七十萬以下,還可以增加好處費。  私慾膨脹使成克傑喪失了理智。當李平把周坤的要求轉告成克傑時,他毫不猶豫地答應了。隨後,成克傑指示南寧市政府將該工程八十五畝用地的出讓價格,從評估價每畝九十六萬餘元壓到五十五萬元。由此,周坤給成克傑、李平的「好處費」增加到一千六百萬元。 

在成克傑的「關照」下,西園停車城(即江南停車購物城)工程順利開工。當李平向周坤索要事先約定的「好處費」時,周坤又提出了「條件」:目前資金緊張,暫時付不了。你找成克傑幫助搞點貸款,有了資金就可以付「好處費」,而且貸款也不白貸,根據貸款數量可以再付「好處費」。 

李平又把周坤的要求轉告成克傑。爲此,成克傑多次打電話給中國建設銀行廣西分行行長曾國堅,要求給銀興公司貸款。迫於成克傑的壓力,自治區建行給銀興公司貸款七千萬元人民幣。由此,成克傑和李平的「好處費」又由原來約定的一千六百萬元增加到二千萬元。 

通過批項目、壓地價和解決貸款,二千多萬元的鉅額資金輕而易舉落入了成克傑和李平的囊中。至於國家的損失,就不是堂堂自治區主席關心的事了。 

緊接著的第二筆交易和西園停車城如出一轍。一九九六年上半年至一九九七年底,通過李平得知能獲取「好處費」後,成克傑幫助銀興公司承接廣西民族宮工程及解決建設資金,成、李獲得銀興公司支付的賄賂款人民幣九百萬元、港幣八百零四萬元。  此後,成克傑一發不可收,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一九九七年底,成克傑和李平在接受銀興公司請託過程中,還先後收受了該公司負責人周坤送給的人民幣、港幣、美金以及黃金鑽戒、金磚、黃金工藝品、手表等貴重物品,合計人民幣五十五萬餘元。  一九九四年七月至十月,通過李平得知能獲取「好處費」後,成克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廣西信託投資公司及下屬廣西桂信實業開發公司聯繫貸款共計人民幣一千六百萬元,成、李從中收受賄賂款人民幣六十萬元。 

一九九七年七月,通過李平得知能獲取「好處費」後,成克傑利用職權爲鐵道部隧道工程局謀取承建巖灘水電站庫區排澇拉平隧洞工程,成、李從中收受賄賂款人民幣一百八十萬元。 

一九九四年初至一九九七年四月,成克傑還利用職權幫助合浦縣原副縣長甘維仁、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局長周貽勝、自治區計委服務中心原主任李一洪提級或調動,成克傑單獨或與李平接受賄賂款合計人民幣二十八點八萬元、美元三千元。 

採取這種「二人轉」的方式,成克傑通過批項目、要貸款、提職級等多種方式,夥同李平或單獨非法收受賄賂款、物合計人民幣四千一百零九萬餘元。這些贓款,或由李平出面收下後告訴成克傑,或由成克傑收下後轉交李平,最後全部受賄所得除由李平支付給幫助其轉款、提款的香港商人張靜海人民幣一千一百五十萬元外,李平都按照與成克傑的約定,存入境外銀行,以備婚後使用。 

爲什麼採取這種方式賺錢?李平交代:「我實際上沒有什麼能力,賺錢實際上靠的是成克傑,因爲他是自治區主席,有很大的權力,他有能力解決各種工程項目中的問題……如果沒有成克傑,我是一分錢也拿不到的。但像成克傑這麼大的官他是不可能出面去找項目收取好處費的,所以成克傑讓我出面去找項目,去找賺錢的機會,然後我把賺錢的信息告訴成克傑,再由他解決實際問題,由我出面收錢,這樣就能得到好處費,事後也將收錢的情況告訴成克傑……所以我和成克傑是在一起賺錢,共同爲今後結婚、生活做準備,打下物質基礎……我們聊天時說過,以後我們結了婚可以用這些錢出國去世界各地旅遊。」 

成克傑也交代:「通過我辦事,李平在西園停車城工程、民族宮工程、拉平隧洞工程、桂信公司貸款等事情中收取了好處費。」「事先李平和我說,要我幫著辦這些事,辦成事有好處費。」「我的作用就是幫助解決貸款、解決工程等事情,李平出面收錢。」「大約九八年,李平曾在她的西園住房裏和我談到結婚時說過,我們一共有四千萬了。」 

文章介紹,成克傑幾十年的經歷,可謂一帆風順: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出生於廣西壯族自治區上林縣,一九五二年九月至一九五七年九月在北方交通大學學習,一九五七年九月至一九八四年七月先後任柳州鐵路局南寧分局技術員、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總工程師、副分局長,一九八四年二月入黨,一九八四年七月至一九八六年八月任柳州鐵路局副局長、局長,一九八六年八月起先後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常務副主席、代主席、主席、黨組書記,並擔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  

文章說,作爲一名高級幹部,成克傑對黨紀國法不能說一竅不通。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黨紀國法的觀念在他頭腦中淡薄了,取而代之的卻是權力、金錢、美女。即使在案發後,成克傑也沒有意識到他所犯罪行的嚴重性。他在一份「檢查」中說:看到李平「長年於香港與內地間來回奔波做生意謀生,總想幫幫她。同時也想爲今後的共同生活打點物質基礎。加上自己過去也曾錯誤認爲給熟人朋友介紹做工程,要塊地,要些糖開發或做生產,按有關規定去辦點事,好像也不覺得違反原則」。 

綜合文章報導,成克傑走向死亡之路的主要根源無非是:權、錢、色、貪。文章似乎把這一切因素在成克傑身上發酵、膨脹的起因歸納爲客觀環境所致:市場經濟條件。但是,文章所不敢觸及的真實原因是,中共高級官員之所以敢於爲所欲爲所離不開的政治體制環境。沒有這樣一個黨大於法、黨大於國、黨大於民的畸形一黨專制的政治體制,被揭露出來的成克傑和其他尚未被揭露出來的腐敗高官也許不會如此輕易走向死亡之路。(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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