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新聞社17日電】多維社記者顧芒報道/ 天津市今年以來在立案查處的212件案件中,35歲以下犯案的有54人,佔貪污、挪用公款犯罪總數的25.47%,同比有較大幅度上升且犯罪數額巨大。

據報道,青年人在經濟領域內犯罪呈現四個特點:一是掌管錢物的財會、業務人員居多,約佔80%左右,他們利用管錢管物的方便條件和企業管理上的漏洞,大肆侵吞國家財產;二是膽大妄爲,不計後果,貪污、挪用公款的數額少則幾萬元,多則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三是犯罪手段智能化,這些人大多數受過高等教育,能熟練掌握一些高科技手段,並運用在犯罪中。四是貪污、挪用一旦得逞,便大肆揮霍。

報道說,這些年輕人雖有較高的文化和一定的地位,但他們並不滿足於此,便把手伸向自己手中掌管的公款,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如太平洋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25歲的業務員鄧晨輝,參加工作不久,看到社會上一些有權有勢的人吃喝玩樂,看到有的同學穿名牌,花錢如流水,而自己付出很多,待遇卻很低,心裏頓失平衡。爲此,從1995年12月至1999年6月,他以截留保費不入賬等手段,先後貪污公款450餘萬元,用於揮霍。他上下班包出租車接送,後嫌桑塔納車不好,居然給司機15萬元換了一輛紅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