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據博訊19日消息,今天上午,吉林省高級法院召開公開宣判大會,對長春黑社會團伙頭目--警察,中共黨員梁旭東(原名梁笑溟)等26名罪犯做出終審判決。終審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公判大會後,梁旭東等4名罪犯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

8月16日,長春市中級法院曾對梁旭東一案做出一審判決,梁旭東等對一審判處其死刑不服,上訴到吉林省高級法院。吉林省高級法院於8月28日立案,開始公開審理此案。

今天上午的公審宣判大會在吉林省高級法院刑事審判一庭進行,法庭覈准,梁旭東等分別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組織賣淫、私藏槍支和彈藥、賭博、妨礙公務等多項罪行。審判長宣佈二審法院維持長春市中級法院對梁旭東、杜榮軍、王大江和陳永武4名罪犯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決定,對梁旭東團伙其他犯罪分子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有1人免於刑事處罰。

法庭還同時對與梁旭東團伙案件有交叉關係的張澤昊等9名罪犯做出了終審判決,其中張澤昊、劉巍和張濤3人因分別犯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綁架等罪行,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