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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女倾诉十年磨难
 
2000年9月8日发表
 
3500元卖到吴家

  1990年农历三月十六,韦运秀被拐到马家之后,为了防止她逃跑,马家把她关在了西屋里,严密地看管起来。

  刘萍“开导”韦运秀说:“你别打回家的念头了,你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又没文化,外面的坏人很多,你走出我家,就是死路一条!你还是跟我哥结婚吧,我们全家人都会对你母子特别好的,什么活儿都不用你做和费心,你要什么就给你什么,这是多好的事呀!”

  韦运秀说:“你们别做白日梦了,我就是死也不跟你家人结婚!”

  当天晚上,马宝顺摸进了房门,对韦运秀进行流氓调戏、欲行不轨。韦运秀大声呼救,并抄起柜橱上的一把刀指着自己说:“你再动手动脚,我就自杀给你看!”马宝顺怕别人知道这种丑事,才始终没有得手。

  马家一家人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威胁说:“你要是不服从,就把你吊死,或者是卖到妓院里去,不卖6000,也得卖4000,那你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韦运秀对记者说:“在这期间,他们还一直不让我抱自己的孩子,不让我喂奶。刘萍还说:‘你不跟我哥结婚,就要把你的儿子留下来给我大哥当儿子,传宗接代,养老送终。’”

  就这样,韦运秀一直在马家被软禁了50多天,也没有被制服。

  到了农历五月初八,刘萍的父亲刘月明突然来到了马家。他们商量了一会儿后,就准备了一辆马车,对韦运秀说要带她去杜生镇的刘会头村串亲戚,而且不让她带着孩子,韦运秀意识到他们要把自己卖掉了(当时她坐在马车上,把途中的路线都死死地记在心里,想着将来能有一天回来找孩子。)

  到了刘会头村吴家,刘萍果然告诉韦运秀,要她和一个叫吴焕朝的男青年结婚。韦运秀回忆说:“当时吴焕朝刚失过恋,脾气挺不好的。我看见他披着衣服进来,嘴里叼着一根烟,头发很长,像个坏人,肯定没好心帮我。我就毫不犹豫地对刘萍说:不行,我有家庭,有丈夫和孩子,这样是犯重婚罪的。”

  刘萍说:“不犯法没很多钱花,你现在不犯法,就把你卖到妓院去!”

  韦运秀没办法,为了能尽快脱离马家,她只好同意嫁到吴家。但愿吴家是好心人,能帮我要回儿子,然后让我回到四川老家。刘萍又威胁韦运秀说:“不准你跟吴家说有个儿子的事,你要是说了,以后我们在什么地方遇见你,那就是你的死日!”

  农历五月十二日,韦运秀与吴焕朝结婚了。过了几天,由于思念孩子,韦运秀就偷偷一人跑回马家要孩子,但遭到了马家的拒绝。回到家,韦运秀用被子捂着头抽泣,让吴焕朝察觉了。韦运秀就不顾死活地把实情告诉了吴焕朝。

  吴焕朝听后气愤地说:“我们也受骗了。刘萍说你没结过婚,要我家出4000元钱,给你父亲带回去。我们东挪西凑,只借到3500元给了他们,真没想到你是被他们拐骗来的。”

  后来,吴焕朝和他的家人多次到马家要孩子和钱,最后只要回了1000元钱,孩子却一直没能要回。韦运秀本来要到法院、公安部门去告,却遭到了吴焕朝一家人的反对,他们纷纷劝她说:“现在结婚借的这么多债都没还,哪还有钱告状?况且你结了两次婚,也是犯了重婚罪的,还没告倒他们,自己反倒要坐牢了。儿子嘛,以后自己再生就行了。”

  有子不能认的韦运秀茶饭不思,闷闷不乐,终日沉浸在思子的煎熬之中。吴家有的人甩闲话说:“花了这么多钱,连一张笑脸都买不到,真是个扫帚星。”好在吴焕朝为人厚道,能体谅韦运秀,日子才慢慢的熬过去。

  又过了一年,韦运秀和吴焕朝的女儿降生了,长得漂亮可爱,却也丝毫没有减轻韦运秀对儿子的思念之情。

  解救孩子 反输官司

  3年的时光一晃而过。1993年8月,政府部门严厉打击人贩子,河北省公安机关派出警力,到每个村庄盘查外来人口,解救被拐卖的外地妇女。杜生镇派出所的民警来到刘家村吴焕朝家时,韦运秀流着泪向民警哭诉被拐卖的经过。

  8月19日深夜12点,杜生镇派出所所长刘春恒带着4名民警,和吴焕朝一起来到枣林村,解救韦运秀的儿子胡晓军(已被马家改名为马进)。但遭到马宝顺一家人和邻居的拼命抵抗,解救没有成功。

  第二天,沧县公安局会同杜生镇派出所、官厅乡派出所20余名警力再次来到马宝顺家,终于将已经3岁的胡晓军强行解救了出来,并把刘萍、马宝顺等人依法收留审查。被人争来夺去的晓军哇哇大哭着,已经不认得妈妈了,韦运秀一把将儿子搂在怀里,再也不撒手。

  儿子回到母亲身边后,韦运秀又给他改了名字,叫吴玉强。有了一儿一女在膝前玩耍,韦运秀的心情好多了。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几天,刘萍、马宝顺就都被放了出来,据说是交了500元保证金。

  马宝顺又多次来到吴焕朝家,向韦运秀要孩子,并对她说:“我们马家兄弟四个,只有三弟、四弟结了婚,四弟媳刘萍有病,没有孩子,三弟媳生了几个都是女孩。所以我们全家人都很喜欢你儿子,孩子很聪明,以后上学、盖房、结婚等等,钱都由我家出,只要你让孩子做我马家的干儿子,我们家的一切财产都给他。”

  吴焕朝家很穷,但韦运秀却毫不犹豫,坚决不答应马家的要求。

  1994年4月25日,马宝顺一纸诉状将吴焕朝和韦运秀告上了法庭,索要孩子在马家三年多的抚养费共计15720元。

  韦运秀得知此事后气得直打哆嗦,她说:“我被刘萍拐卖到沧州,儿子又被扣留在马家长达3年,我的后半生毁在他们的手里,我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是用钱无法弥补的,我没有告他们,他们反倒恶人先告状!他们要钱是假,想通过打官司赔钱要孩子才是真!”

  让韦运秀更没想到的是,沧县法院竟然立了案,而且于1994年9月30日作出判,
认定“原告为被告抚养男孩41个月之久,付出一定的精力和代价,也给原告生产、生活上造成一定的困难,被告应该给付适当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抚养费2050元,医药费1567元,共计3617元。”

  1994年12月16日,当韦运秀接到这份迟到的判决书之后,简直不敢相信这个结果。12月20日,韦运秀托律师写了一份上诉状,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令马宝顺给予韦运秀精神赔偿,并建议将此案移送沧县公安局,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然而,到了1995年4月6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次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韦运秀母子到河北的行为与马宝顺无任何关系”,“韦运秀所诉马宝顺拐卖妇女儿童,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年诉讼屡屡败诉

  终审判决后,马家三天两头来人要钱。吴焕朝家境贫困,又要照顾老母亲,又要照顾两个三四岁大的孩子,根本无力还钱。马家人就说,钱可以不还,把孩子还来就行。韦运秀不答应,马家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法官几次来到吴家要钱,说不执行法院判决就要被拘留。吴焕朝只得东挪西借,交了1671元后,再也无力偿还。

  吴焕朝家的人对记者说:“要是换了我们这地方的女人,也只能认命了,可韦运秀这四川女子却犟得怕人,怎么劝她死活就是不服,她说:就是砸锅卖铁、卖房子、卖血,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要争出个是非曲直。”

  开始的时候,韦运秀因为不识字,连个被拐卖的经过也写不出。韦运秀开始明白,没文化就要受人欺压。她决定不管多么困难,也要从头学起。韦运秀向上初中的侄女借来了小学课本,每天晚上吃力地啃书本,不会的字就查字典、问别人。家里人说费电,不让开灯,她就等家里人都睡着了,再偷偷起来学。

  学会一点简单的字后,韦运秀就开始写申诉书,并印了30份寄到各级政府、妇联、人大、检察院、公安部门和法院。1995年,在沧县召开的人代会上,韦运秀跑到会场,找到了当时的县人大代表、杜生镇第一中学校长阎宝霞。韦运秀跪了下来,泣不成声。

  为人刚直的阎宝霞和杜生镇人大主席刘培轩展开调查,先后深入到刘会头村、枣林村村委会、杜生镇派出所等处调查取证,弄清了事实真相。1996年3月28日,11名县人大代表联名在沧县第十一届人代会上提交了第26号议案,要求重新审理韦运秀一案。

  沧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孙叔平接到韦运秀的申诉后,也十分重视,经过调查和阅卷后,认为两审法院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迅速上报了沧州市人民检察院。1996年5月21日,市检察院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了抗诉报告书。

  为了躲债,也为了伸冤,韦运秀不敢再回家,几十次、上百次的来到沧州、石家庄上访告状,几乎跑遍了各级政法、妇联、新闻等有关部门。饿了,她就吃一口从家里带来的8毛钱一斤的碎方便面,但有时一连两三天都找不到一口水喝。

  韦运秀说一口地地道道的川南土话,由于语言不通,她走了很多冤枉路。没钱住旅馆,她就住在火车站,有时夜里冻得睡不着觉。

  在河北省公安厅,看到韦运秀露宿街头,好心的刑侦局靳有智科长安排韦运秀在招待所住下,带她去饭馆吃饭,还把自己妻子的衣服拿来给她穿。河北省检察院的检察官赵敏还给她找了一份工作,韦运秀在一家餐馆边刷碗边申诉。

  1997年3月18日,韦运秀终于等来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抗诉书上这样写道:“本院认为:韦运秀是被刘萍及马宝顺拐卖的妇女,韦运秀之子是韦被拐卖后被刘萍及其大伯哥马宝顺强迫留在马宝顺家中的,是被拐的儿童,并非合法收养。”省检察院提请法院依法再审。

  然而,又过了一年半,沧州市中院才进行再审,并且依然根据二审认定的事实,于1998年10月22日再次作出判决:“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韦运秀说,很长时间她都不知道法院已经作出判决,直到1999年7月12日,她才看到这份终审判决书。韦运秀没有想到,这桩本来并不复杂的案件竟然这么不简单,被拐卖了10年之久的她还是处于被告和败诉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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