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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加拿大電視採訪實錄
香港入境處副處黃達甫指賴昌星1日的指控毫無事實根據,因爲入境處在1999年十二月才獲知賴昌星的證件有問題,梁錦光不可能在八月便已經知道此事。 賴昌星電視訪問實錄:我是一場權力鬥爭的代罪羔羊 以下是賴昌星(賴)接受溫哥華新時代電視記者(記)的訪問節錄: 記:有報道說你跟遠華走私案有關,可否說明你在當中扮演的角色? 賴:我是一場權力鬥爭的代罪羔羊。 記:你說這是政治鬥爭,你能不能把牽涉到案件的一些中國高級官員跟我們說一下?比如說賈慶林、姬勝德、王樂毅和這案子有沒有關係? 賴:我認識這些人。沒有錯,姬勝德也是我的好朋友。現在據我了解,被抓的人有許甘露、王樂毅、李紀周、姬勝德、莊如順、楊前線、接培勇、劉豐、趙克明、藍甫、蘇水利、陳耀慶(見表)。 只要是我認識的,有往來的官員,每一個抓他都是憑感覺、憑懷疑抓來的。報紙報道說,他們掩護我走私,其實沒有這個事。 所有被抓的這十幾個,根本就沒有幫過我任何什麼忙。他(專案組)說我拉了很多高官下水,根本就沒有這回事。 有人說,朱總理跟我或我朋友有二十幾億談判,根本都不是事實。朱總理就是看他們寫的報告,含水量太大了,誇張再誇張。 ●因李紀周被批鬥受累 記:他們爲什麼要這樣對你? 賴:因爲他們太自私,想出名,不是針對我,中紀委是搞幹部的。「四二○專案組」是很爛的,是建國以來最腐敗的。 記:那你所說的權力鬥爭,到底你知道些什麼? 賴:我知道得很清楚。賈春旺由安全部調到公安部來的時候,當局一直想抓李紀周,剛好有人舉報李紀周賣官(收了)五十萬元,是汕頭的一個邊防站,然後就把李紀周「雙規」。不知道怎樣案子就到何勇(中紀委副書記兼監察部長)那邊去了,查下去一年多沒查到任何事情。 後來,有人寄了黑材料到海關總署,說李紀周也是我的後臺,總署把案子報到中紀委,何勇看了就很有興趣。案子就由中紀委二司和海關調查局的人辦。 張國杏(音)是海關總署調查局局長,楊前線是他的死對頭。因爲他們年紀差不多,楊前線如果往上提,就對張國杏有威脅。而且,副總理(應爲國務委員)吳儀到廈門海關,當地表揚過楊前線,所以張國杏對遠華的案子有興趣,想整楊前線下來。 海關總署還有個牟署長(牟新生副署長),是從公安部調過來的,這個人原來在公安部就和李紀周合不來,他也想整李紀周下來。 記:有一個說法,就是你跟朱鎔基說還國家二十億,能不能放你走? 賴:絕對沒有這種事。還有一個事,當時李紀周被抓的時候,我這個案件還沒有開始,有一個人打電話給何勇,叫何勇放李紀周,不放李紀周的話,就要他的命。打電話的人說是賴昌星。 這個事我馬上就知道,我也通過人跟何勇解釋。他寫了報告給上面,上面的批示是加強警衛,享受副總理級。 ●否認偷拍高官搞女人 記:你是不承認遠華集團或你本人有走私行爲,對不對? 賴:我剛才就說,根本他們就不是以這個來查,我剛才說過是代罪羔羊,在中國改革開放的沿海,每個城市如果要像廈門這樣查,比廈門嚴重的我相信很多。 記:有個報道說,你在紅樓拍攝了一些官員搞女人的鏡頭,有沒有這個事? 賴:這個一點事實也沒有,都是胡說,想把我搞臭。紅樓是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的一個工作點,就是公安局的酒店,是跟他承包的。 ●遠華走私案前年初揭露 蘋果日報報道,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是中共建國五十年來最大宗的走私貪污案,涉及金額約五百億港元,於前年初揭發,中央成立「四二○專案組」調查。至去年十一月,第一批疑犯中,有十四人被判死刑、十二人被判終身監禁。主腦賴昌星逃往加拿大,正申請難民身分,目前仍被當局羈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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