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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加拿大電視採訪實錄
 
2001年1月3日發表
 
【人民報訊】在加拿大溫哥華被移民當局拘留的賴昌星1日首次接受當地電視臺訪問。賴昌星在在訪問中再次指證已經去世的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曾經在1999年8月約他見面,通知他香港特區政府入境處已經知道他的證件有問題,同時建議他離開香港。賴昌星更聲稱,他沒有參與走私活動,是大陸的政治鬥爭讓他遭受牽連。

  香港入境處副處黃達甫指賴昌星1日的指控毫無事實根據,因爲入境處在1999年十二月才獲知賴昌星的證件有問題,梁錦光不可能在八月便已經知道此事。

  賴昌星電視訪問實錄:我是一場權力鬥爭的代罪羔羊

  以下是賴昌星(賴)接受溫哥華新時代電視記者(記)的訪問節錄:

  記:有報道說你跟遠華走私案有關,可否說明你在當中扮演的角色?

  賴:我是一場權力鬥爭的代罪羔羊。

  記:你說這是政治鬥爭,你能不能把牽涉到案件的一些中國高級官員跟我們說一下?比如說賈慶林、姬勝德、王樂毅和這案子有沒有關係?

  賴:我認識這些人。沒有錯,姬勝德也是我的好朋友。現在據我了解,被抓的人有許甘露、王樂毅、李紀周、姬勝德、莊如順、楊前線、接培勇、劉豐、趙克明、藍甫、蘇水利、陳耀慶(見表)。

  只要是我認識的,有往來的官員,每一個抓他都是憑感覺、憑懷疑抓來的。報紙報道說,他們掩護我走私,其實沒有這個事。

  所有被抓的這十幾個,根本就沒有幫過我任何什麼忙。他(專案組)說我拉了很多高官下水,根本就沒有這回事。

  有人說,朱總理跟我或我朋友有二十幾億談判,根本都不是事實。朱總理就是看他們寫的報告,含水量太大了,誇張再誇張。

  ●因李紀周被批鬥受累

  記:他們爲什麼要這樣對你?

  賴:因爲他們太自私,想出名,不是針對我,中紀委是搞幹部的。「四二○專案組」是很爛的,是建國以來最腐敗的。

  記:那你所說的權力鬥爭,到底你知道些什麼?

  賴:我知道得很清楚。賈春旺由安全部調到公安部來的時候,當局一直想抓李紀周,剛好有人舉報李紀周賣官(收了)五十萬元,是汕頭的一個邊防站,然後就把李紀周「雙規」。不知道怎樣案子就到何勇(中紀委副書記兼監察部長)那邊去了,查下去一年多沒查到任何事情。

  後來,有人寄了黑材料到海關總署,說李紀周也是我的後臺,總署把案子報到中紀委,何勇看了就很有興趣。案子就由中紀委二司和海關調查局的人辦。

  張國杏(音)是海關總署調查局局長,楊前線是他的死對頭。因爲他們年紀差不多,楊前線如果往上提,就對張國杏有威脅。而且,副總理(應爲國務委員)吳儀到廈門海關,當地表揚過楊前線,所以張國杏對遠華的案子有興趣,想整楊前線下來。

  海關總署還有個牟署長(牟新生副署長),是從公安部調過來的,這個人原來在公安部就和李紀周合不來,他也想整李紀周下來。

  記:有一個說法,就是你跟朱鎔基說還國家二十億,能不能放你走?

  賴:絕對沒有這種事。還有一個事,當時李紀周被抓的時候,我這個案件還沒有開始,有一個人打電話給何勇,叫何勇放李紀周,不放李紀周的話,就要他的命。打電話的人說是賴昌星。

  這個事我馬上就知道,我也通過人跟何勇解釋。他寫了報告給上面,上面的批示是加強警衛,享受副總理級。

  ●否認偷拍高官搞女人

  記:你是不承認遠華集團或你本人有走私行爲,對不對?

  賴:我剛才就說,根本他們就不是以這個來查,我剛才說過是代罪羔羊,在中國改革開放的沿海,每個城市如果要像廈門這樣查,比廈門嚴重的我相信很多。

  記:有個報道說,你在紅樓拍攝了一些官員搞女人的鏡頭,有沒有這個事?

  賴:這個一點事實也沒有,都是胡說,想把我搞臭。紅樓是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的一個工作點,就是公安局的酒店,是跟他承包的。

  ●遠華走私案前年初揭露

  蘋果日報報道,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是中共建國五十年來最大宗的走私貪污案,涉及金額約五百億港元,於前年初揭發,中央成立「四二○專案組」調查。至去年十一月,第一批疑犯中,有十四人被判死刑、十二人被判終身監禁。主腦賴昌星逃往加拿大,正申請難民身分,目前仍被當局羈押。

轉載3日蘋果日報(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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