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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製造了新世紀最聳人聽聞的一起「文字獄」
最新一期亞洲週刊報導,大連市國家安全局一名中層負責人對戴籲手銬的姜維平說:「你的文章觸怒了江澤民,是他本人親自下令抓你的,否則誰敢動你這個大記者!」姜維平被帶到了大連旅順海軍基地,在零下二十幾度的嚴寒中,被關進一個沒有取暖設施的單人牢房,由五名軍人日夜看守,與一個殺人死囚爲鄰,熬過了身心飽受折磨的四十五天。 但姜維平今天還在牢獄中,只不過是被轉到條件稍好的大連市開發區看守所。這名香港親北京的《文匯報》前駐東北辦事處首席代表、高級記者,是在去年十二月四日早上在大連送太太上班之後返家時,在停車場突遭大連市國安局幾名大漢「以風衣矇頭綁走」的。在經過長達九個月的關押之後,大連市當局終於在今年九月五日上午祕密開庭審訊,但不允許家屬旁聽,甚至不允許家屬進入法院大樓。姜的親屬只能在「熟悉情況」人士指點下,在滂沱大雨中在後門等待,在姜維平被押上囚車的那一刻,隔籲數十米遠的距離,互相看一眼。 姜維平案被認爲是新世紀中國最聳人聽聞的一起「文字獄」。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姜在香港《文匯報》上發表了署名的報道,揭露了時任瀋陽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到澳門豪賭、三年累計輸掉人民幣四千萬元,以及瀋陽數名官員涉嫌經濟犯罪被隔離審查的事實,另外在香港一家刊物發表三篇批評大連市政府和三篇被指「攻擊江澤民」的文章,被當局祕密逮捕。 據亞洲週刊獲悉,姜維平被控以三項罪名,分別是「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祕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以及「非法持有國家祕密」。姜維平堅決否認上述指控。他在給國家主席江澤民的一封信中認爲,江目前根本不可能知道此事,更不可能親自下令抓他,江作爲政治家「會有大海般寬廣的政治胸懷和雅量,在人類進入文明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絕不可能因爲這樣一篇反映社會新聞的小小稿件而如此大動肝火」。 ●姜曾多次獲得新聞獎 今年四十六歲的姜維平,一九八二年從遼寧大學歷史系畢業後,曾先後在《大連日報》、新華社遼寧分社擔任編輯和記者。一九九四年起,即擔任香港《文匯報》駐東北辦事處首席代表,「對遼寧改革開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在海外做了大量的報道,僅在《文匯報》就撰寫稿件七百餘篇」,得到《文匯報》及各級政府的肯定,且多次獲得遼寧省、黑龍江省政府和大連市政府外宣辦頒發的「優秀新聞獎」。 儘管如此,因爲一篇揭露瀋陽市前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及其他官員腐敗的新聞,和幾篇不容於地方當局的報道,還是令姜維平□鐺入獄。祕密抓捕姜維平的大連國安局特工還告訴姜:「抓你是國家安全部的命令,我們只是奉命行事。」 ●惹惱地方官 早已被監控 姜維平在給江澤民的信中透露,自稱「奉命」抓捕姜維平的大連市國安局,早在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就對《文匯報》東北辦事處及姜維平進行全面監控,但姜「當時全然不知」。大連市當局對姜「全面監控」,除了後來捅了馬向東的「馬蜂窩」之外,肇因是一九九八年初,姜維平在香港某政論刊物上,以筆名發表了三篇批評大連市原市長、現遼寧省省長薄熙來的文章,其中有一篇發表時,題目被編輯改爲《薄熙來專制下大連市民叫苦連天》。 據稱,此三篇文章發表後,引起薄熙來「勃然大怒」,下令大連市國安局對此立案偵查,並由薄任金州縣委書記時的祕書、現任大連國安局黨委書記的車克民,和大連市國安局長萬國濤負責此案。後來姜又於九九年七月,爲上述刊物寫了《瀋陽市副市長澳門輸掉四千萬》的文章,卻因此「落在大連市國安局守株待兔的槍口上」。 姜維平認爲,他寫上述文章,是「出於一位新聞記者的良知」,其本意是想表現「黨中央反腐倡廉的決心和信心」。作爲一個記者,姜維平經常在東北各地採訪,親眼看到過瀋陽下崗職工堵車封路??軌請願的情景,「而瀋陽市副市長馬向東貪污受賄豪賭成性,激起本人極大的憤慨」。但姜維平沒想到,這些文章卻給他帶來了「泄漏國家機密」的災禍。據了解,大連市國安局是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爲罪名,於去年十二月四日將姜維平刑事拘留,今年一月三日以「涉嫌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名,將姜「依法逮捕」。 ●貪官已懲處 記者仍繫獄 但今天,姜維平「泄漏國家機密」文章中的主角馬向東等人涉及的案情,已成了北京中紀委督辦的東北第一大案。馬向東等人也已□鐺入獄。當年因揭露馬向東和瀋陽前市長慕綏新貪腐團伙,而遭打擊報復被關進勞教所三年的一位瀋陽市中共老黨員周偉,已於今年四月二十二日凌晨,被「強制」趕出了勞教所,但姜維平的有關「罪名」和處境還是沒有任何改變。 事實上,姜維平並非第一位向境外揭露馬向東貪腐豪賭的「國家機密」者。早在他於九九年七月十八日爲香港《文匯報》撰寫相關報道之前三天,香港《東方日報》已大篇幅報道了馬向東等人的劣行。姜是在看到該篇報道後,才在大連進行相關採訪,並寫了該篇報道。 然而,在今年九月五日上午祕密審判姜維平的法庭上,當姜維平家人僱請的兩位律師出示香港《東方日報》九九年七月十五日和《文匯報》七月十九日的報紙複印件,以反駁當局指控姜的「第一條罪狀」,但庭審法官卻認爲「複印件不能說明任何問題」,駁回了律師的證據。 從姜維平去年十二月四日被捕至今,已過了將近十個月,但有關的判決卻遲遲沒有結果。總部在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toProtectJournalists)月前曾特別去信北京國家主席江澤民和總理朱鎔基,呼籲當局無條件並馬上釋放姜維平。 聚合了全美各大媒體精英的「保護記者委員會」認爲,姜維平揭露馬向東貪腐濫賭以及將大慶市前市長爲其二十九個情人購買房屋的醜聞曝光之後,中國各地和海外媒體也都廣泛報道了這些故事,尤其是馬向東已經被捕,他的問題並被政府用來作爲反腐敗的事例,北京當局也保證要根除腐敗現象,但與此同時,揭露這些腐敗的記者卻往往面臨「國家的報復」。 因此,「保護記者委員會」對姜維平被拘捕「感到憤怒」,並對姜因揭發官員的腐敗而被控以「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的罪名深感不安。該委員會認爲,姜維平被拘捕一事,已經使北京當局有關反腐敗的承諾受到損害,呼籲江澤民正視並關注此事。 ●借江之名圖殺人滅口 姜被控的第二項罪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根據的是三篇姜寫的登載在香港一家政論刊物上的文章《黑龍江民謠示民意》、《當代民間順口溜》和《遼陽「天天樂」樂甚麼?》。姜說,這三篇稿其實只有第三篇才是他寫的,其實都不過是「反映民情民意的社會新聞,根本沒有推翻黨和政府主觀上的惡意」。他認爲,他撰寫的《遼陽「天天樂」樂甚麼?》一文,只是批評了遼陽當地官員對氾濫成災的黃色「二人轉」視而不見,但大連國安局人員斷章取義,根據現場實錄的一段「二人轉」男女對話,指控姜「對黨和國家領導人進行詆譭和人身攻擊」,並據此說是「觸怒了江澤民」。 此外,姜維平還被控「非法持有國家祕密罪」,當局的根據是在姜的住宅和辦公室搜查到兩份所謂「機密文件」,一份是九十年代初香港《文匯報》駐廣州辦事處主任關羣,到大連創辦東北辦事處時留下的《國務院新聞辦國家工商局關於內地企業在港刊登廣告問題的通知》;另一份是一九九八年海城林滴娟命案期間,當局緝拿犯罪嫌疑人過程的「機密資料」,當時,姜因受《文匯報》指派採訪該案,「爲工作需要寫稿件借用的影印資料」。姜表示,他已經就上述情況進行了說明,「更沒有用此文件和資料從事非法活動」,但當局還是對他「進行追訴」。 大連市知情人士告訴亞洲週刊,大連市國安部門對姜維平的三項指控,無論是罪名的認定和性質,都嚴重存在「運用法律不當,證據不足」的問題,有關方面曾提出過異議。因此,大連檢察院的起訴書在三月份即已下達,但卻拖了半年,至九月五日才祕密庭審,足見這其中的「奧妙」。 「奧妙」就在於姜維平寫的批評大連市當局的三篇文章之中。姜在給江澤民的信中說,大連國安局人員對他的「疲勞審訊」,主要集中在這三篇稿件的「新聞採訪源、知情範圍及相關情況」,而且還追查另一篇揭露薄熙來太太醜聞報道的作者,「後因的確與本人毫無關係而不了了之,他們還提出要我修改關於涉及薄熙來文章的口供,被我拒絕」。 顯然,姜維平並沒有就範,但結果卻是「吃了眼前虧」。由於剛被捕時,被關在天寒地凍的監室中,他的雙膝患上嚴重的關節炎。更有甚者,患有萎縮性胃炎,並已伴有腸上皮化生(胃癌病變前期)的他,在這種惡劣的生活環境中和精神折磨下,病情愈加惡化,但看守所「接到上面指令」,不允許姜出外看病。姜維平說,當局顯然要置他於死地,達到殺人滅口的目的,但無論是生是死,他相信此案的真相終有一天會大白於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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