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環保總局今天公佈了關於西部地區生態環境現狀的調查報告。報告說,根據西部9省、自治區的可比資料,因生態破壞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一年就高達1494億元,相當於同期GDP的13%。這還沒有包括間接和潛在的經濟損失。
生態環境破壞導致自然災害頻頻發生。20世紀90年代西部地區旱災的發生頻率比80年代增長了7.5%,洪澇災害的發生頻率增長了49%。
自然災害和環境污染危害加劇直接削弱了當地經濟發展的基礎。報告提及,青海省瑪多縣水草豐美,畜牧業發達,20世紀80年代曾是全國聞名的富裕縣。但由於乾旱加劇,草原超載放牧,鼠害蔓延,到1998年,全縣70%的草地面積沙化或退化,導致這一純牧業縣成爲全國十大貧困縣之一。
報告說,生態環境退化引起的農牧民背井離鄉,成爲「生態災民」的現象已不鮮見。內蒙古阿拉善地區受沙塵暴影響,許多鄉村已失去生存條件,已有2萬5千人被迫離開家鄉。
報告指出,生態破壞還導致土壤退化,制約農牧業發展,加大了西部地區的脫貧難度。與此同時,大氣污染、城市水源水質下降、農產品農藥污染嚴重等問題導致西部地區人民生活質量的下降。
專家們認爲,經濟損失僅僅是西部地區生態環境惡化的表現之一,如果爲了發展經濟而採取違背自然規律的手段,最終將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