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香港八日電,李柱銘認爲,儘管大陸中央政府把法輪功定性爲邪教,但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不應受到北京的影響,他認爲,董建華的言論是對法輪功的學員不公平,並擔心會影響香港的言論自由及宗教自由。
此外,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普通法」並沒有邪教這種概念,只針對外在行爲立法,例如打人、偷竊。他又表示,處理法輪功在香港活動,應以法例爲基礎,不應以價值判斷作根據。
前線立法會議員劉千石表示,董建華所謂的「多多少少有邪教性質」,言詞含糊,不排除是當局在取締法輪功活動之前,先透過董建華此語來將法輪功定性。
前線另一位議員何秀蘭希望立法會跟進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所謂的「密切注意法輪功活動」,以及留意港府會花多少公帑跟蹤和監視法輪功的活動。
不過,民主建港聯盟主席曾鈺成則對於董建華的法輪功言論並不感到出奇。他說,董建華代表香港特區,政府也是代表中央政府,因此董建華跟隨中央政府把法輪功定性爲邪教是十分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