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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问题专家: 江泽民残害生命践踏人权的三大罪行
一是残害生命,践踏人的生命权。专家说,江泽民发动手里控制的全党全国媒体喉舌,散布谎言,利用武警公安看守所、监狱等武力机关,叫嚷着“打死法轮功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打死算白死”、“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等密令,诱导唆使利欲熏心的追随者,一再残害法轮功练习者,致使百多人被殴打至死,上万人关进监狱,无数原本欢乐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种草菅人命的罪行,严重践踏了人的生命权。 二是扼杀自由,侵害人的政治权。江泽民只许人民读“三个代表”作,谈“三讲”,崇拜江核心,不能有其他信仰的自由,人民没有在家里在街上炼习和谈论法轮功的自由,更没有读法轮功书籍的权利,严重侵害了个人的政治权利。在江泽民歪理邪说的诱骗和淫威的威逼下,少数江氏痴迷者甚至走向了自焚的绝路,成为江泽民及其爪牙有借口“合理”镇压法轮功的牺牲品。 三是破坏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权。广大人民群众十分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作为一国之首的江泽民理应顺民心,恤民情,但江泽民却与之背道而驰,禁止人民群众练功健身,指使媒体恶言攻击、肆意抹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挑起一次次事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更为严重的是,唆使政府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对法轮功练习者实行残酷的“专政”,调动武警公安甚至囚犯把天安门变成刑场,公开殴打捕抓法轮功人士,这种打压好人的邪恶势力横流,使中国社会道德沦丧。没有了对善恶报应的信仰,人人为利是图,良性尽丧,贪官污吏无孔不入,苛捐杂税猛于虎,骗、偷、抢、杀遍布中华大地,侵害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正常生活权利。 专家说,江泽民残害生命,扼杀人权,目的就是要破坏社会稳定,阻碍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中国的人权组织和人权工作者以及所有想过好日子的中国人民理所当然地要与之做坚决斗争。专家最后呼吁,为了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为了世界人权事业的进步,整个国际社会以及人权工作者携起手来,一同铲除共党教主江泽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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