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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恐怖:儿童不宜的中央电视台节目
 
陆士绅
 
2001年3月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烧焦的人体;上吊自杀的尸身;烈焰中奔跑的自焚者;面目全非的,以及绷带包裹下的自焚幸存者的伤口,....

这些就是中央电台近日不断播放有关自焚的消息、评论,把一切罪恶归于法轮功时,出现的镜头都是恐怖的令人不安的。

在一个没有新闻自由,信仰自由的国家,我们无法也不敢去求证事件及背景的真实,如果我们还想继续生活在这人间地狱里。我想,出于人道理由,如果真的有人自焚身亡、重伤,我们应为他们悲哀,这也应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悲哀,因为人活得生不如死这本身就是悲哀!

如果我们对人类的苦难还有一丝关怀,我们的心会感受到同他们一样的痛,无论他们是谁,出于何种理由,在公共媒体直接展现人间悲剧的恐怖,是一种残忍的,非人道的行为,是对死难者和伤者的不敬,是对人类文明的亵渎,是对儿童心灵的摧残。(注:中央电视台是共产党的媒体,不能看成公共媒体)

问题是我们今天在中央电视台工作的那些人,党的干部们,为什么可以容忍或故意将恐怖的特写镜头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他们的宣传已经堕落到了需要赤裸裸的暴力恐怖镜头来达到他们罪恶目的的地步了。相信从今以后,为了政治需要,更多的恐怖,暴力甚至色情镜头都会在中央电视台不断上演。

如果你家有小孩,不想他们受到心灵的伤害,请从现在开始将中央电视台标为xxx级电视台,儿童不宜。如果有可能,我们应该起诉中央电视台宣扬暴力恐怖,至少是传播恐怖,伤害人类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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