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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海戰術與江澤民獨裁帝國的興亡 (二之一)

今鐘

【人民報消息】不被容於中國的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高行健先生在受獎演說中講了很多啟迪人類智慧的語言,不為人們所重視,譬如他說:「人類並非一定從進步走向進步……文明並非是遞進的。從歐洲中世紀的停滯到亞洲近代的衰敗與混亂乃至二十世紀兩次世界大戰,殺人的手段也越來越高明,並不隨同科學的進步人類就一定更趨文明。」

他還說到:「否定之否定並不一定達到肯定」,真是對歷史與現實的深刻洞察。

哲學家說:歷史即現實,現實即歷史。歷史與現實的驚人相似,歷史之螺旋式的重覆確實令人驚訝。

最近中美之間關於人權問題的唇槍舌戰與上世紀卅年代的美國總統羅斯福與德國總理希特勒的隔洋論戰皆有異曲同工之妙。說異曲同工並不在羅斯福與小布什方面。當年羅斯福廣播講話,並未要求民眾傾聽,內容也不過擺事實,聲援受到種族滅絕威脅的德國籍猶太人及受迫害的德國人民。而希特勒的反駁演說卻受到德國幾乎全體民眾的狂熱歡呼。連希特勒答覆羅斯福每一發問,發出的低沉的怪腔怪味的答字也引起一片掌聲與喝采。這種全民一個聲音,全國跟著一個人走終於引發人類災難的可怕局面,今日又重現在大陸中國,為壓倒美國領頭的國際人權呼籲,成噸的百萬簽名布匹啟運往聯合國,其實江澤民若發動十億人簽名支持某種運動也非難事,因為全國只能聽到一種聲音、聽從一種聲音,只能看到一種報導,拒絕簽名就等於告發自己是與政府對立的X教徒,而每個公民包括官員與教授的生命財產權即人身家庭性命都被捏在一個黨、一個領袖、一個專政的手心,過去連劉少奇、彭德懷這樣的大人物都不能例外。留學於前蘇聯的江澤民和希特勒都高舉科學的旗幟實行「科學包裝的專政。」正如列寧說:「專政的科學涵義是不受法律約束的直接以暴力為基礎的政權。我們從未放棄過使用恐怖手段。」

西方輿論與人權專家一再被瞞哄去搞人權對話,只因為不懂法律層面上的官樣文章只是為與世界接軌,而政府與公安部門真正執行的是黨的政策,黨的政策不是國家法律,但高高淩駕於法律之上。在大陸立法、司法、執法者可以把違法視同等閑,不當一回事,但絕不能違反黨的政策,當法律與黨的政策,發生矛盾一律拋棄法律,執行政策。黨的原則口號是:「堅決按照黨的政策辦事,加強法制」,前一句制約、領導後一句,是統治與服從的關係。

比如黨的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孕婦被捉,即使不久分娩一律人工流產,決不手軟,若超生在醫院分娩,則再也見不到親生骨肉,醫護人員沒人敢透露溺嬰真情。對於逃避他鄉的夫婦斷水、斷電甚至封屋拆房,甚至非法拘禁超生者父母、兄弟姐妹等家人、殘酷折磨。在法律上大陸明文保護私人住宅,財產不受侵犯,但因違反黨的計劃生育政策而被侵犯房屋、財產、法院一律不受理。

再如販賣死囚器官,參與其事的飪埔繳妓擔骸罷饈槍拿孛埽彩欠袢系拿孛堋!痹謚泄也壞叫碸傻姆傘5還脊兆鑫尬蟆?p>在大陸,法律是立法機關訂立的條文,而政策是為領袖即黨的利益處理特定事項的規條,俗稱紅頭文件。(即標題為紅色鉛字,表示絕密)例如大陸沒有不准外國人訪問大學教授的法律,但斯諾夫人專程來華訪問「六·四」被害家屬丁子霖女教授,就是進不了人民大學的鐵門。斯諾夫人憤而要求將斯諾先生骨灰遷出中國北大校園,這是死者家屬的權利,也拗不過紅頭文件,這是領袖的意志。中共特工敢違人權、法律、但絕不敢違紅頭文件,放斯諾夫人進入人民大學,儘管其它中外師生可以自由出入。
再如大陸憲法上有宗教自由,但依據紅頭文件:「整治非法宗教運動」,至去年聖誕節前後掀起高潮。中國浙江省溫州市一地從十一月四日開始就有三千多個教堂、廟宇一半被折毀或一半被查封(二000年十二月廿八日香港人權信息中心消息)。

世界日報去年8月24日報導河南方城教會有130名基督徒遭逮捕,包括三名美藉人士囚在西華縣看守所。報導說方城教會是中國大陸最大的家庭教會,擁有50萬信徒,是被北京列為邪教並明令查禁的至少14個基督教派之一,就像另外十多個宗教團體一樣,因為跟海外基督教團體保持關係,拒絕加入政府控制的教會而受北京當局查禁。
據香港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的透露:其中85人將判刑。除此八月廿三日被抓的130人外,八月二日31名基督徒在湖北省廣水市余店鄉某村聚會被廣水市公安局抓捕,其中黃國貞、孟剛等四人將判勞教。八月十日河南省虞城縣何光明、孟慶禮、師新華等12名「中華福音團」基督徒在聚會時被捕;八月廿四日山西省河津市傅平、吳孟柯等七名基督徒被捕。

被驅逐出境的三名美國基督徒屈光慈、蘭文蓓、林育宣,他們與所有人一樣被按在地上拳打腳踢,出境前110美元及4500人民幣被沒收。這些教派與世界正統基督教派主張一致,沒有異教成份,被指為「邪教」的理由只是不參加「三自愛國教會」,與海外教會有聯繫,及不登記。法律上沒根據,但紅頭文件卻有黨的三定政策:

A.定點:只許在登記場所活動;
B. 定人:只準宗教事務局指定的人講道;
C. 定片:1. 傳道人只限在工作地點傳道,不可跨出;2. 不准向18歲以下人傳道;3. 不准為病人禱告;4. 不准家庭教會接待遠方人士;5. 不准與國外教會聯繫。

亦即要麼不違背聖經,要麼遵從中央紅頭文件黨的三定政策,被江澤民政權允許存在的都是後一類貨色,等於放棄信仰,宗教名存而實亡。

再如憲法明文有結社自由,但江澤民定下黨的至高無上的政策是「穩定壓倒一切」當然也壓倒憲法和一切法律。1989年江澤民主政後,籌組的中華進步同盟、中國自由民主黨、中國自由工會、中國民主黨、中國人權觀察、下崗工人權益保障會等組織成員大批被捕。

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中,江政權鎮壓和平憲章運動、中國勞動者聯盟、上海人權協會、人權呼聲全國委員會等等許多和平結社。

一九九八年起大肆鎮壓中國民主黨、中國自由公民運動、中國人權觀察、中國文化復興運動、中國發展聯合會等等促進中國政治改革、經濟發展、人權自由的對社會有益無害的民間組織、已暴露出江政權的日益法西斯化。

江澤民口稱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如今大陸國營企業破產,失業工人三千萬以上,救濟全由大城市500元到3000元,中小城市如江西省南昌市,每失業者只給80元人民幣,合全家一月生活費十美元,東北失業工人連原工廠都被賣掉,無處領錢,大連等大城市失業家庭交不起暖氣費、水暖凍爆,連年嚴冬集體宿舍樓挨凍、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多起全家服毒自殺,中國總理朱先生下令嚴禁夫妻雙雙下崗。而中國工人,沒有組織自己工會的權利,只能以自殺抗議。如:官方統計,去年全國自殺20萬起。去年河北省葫蘆島市兩萬多下崗工人至鐵路上集體臥軌。

河南鄭州退休的火車司機薛紀峰等20人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發起成立「鄭州工人協會」,薛於十二月廿七日被捕,卻關進了河南省新鄉市精神病院第二附屬醫院第七科,強迫服食對神經系統有極大副作用藥物,同與病室三名真正神經患者同住,連睡覺也被搔擾。

請看該工會宣言,毫無違法之處。
一、為失業工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謀取權益;
二、為在崗工人工資受拖欠、克扣、退休工人退休金不予發給而謀取權益;
三、保護國營企業國有資產不再大量流失(即官商色勾結,廉價轉讓或變相私有);
四、制止聘用童工、保護傷殘工人利益,維護工人應有尊嚴。

宣言表示「憲法」規定工人是「國家的主人」故工人有責任聯合起來為自己的利益而奮斗:名正言順,合乎法律,但違反黨的政策。

世界日報記者曾慧燕紐約二000年七月十日報導:關押在湖南省第一監獄的工人運動領袖張善光,被獄方載著腳鐐強迫勞動,他先前在勞動改造時飽受迫害,患嚴重肺病,多次吐血,這次二度囚獄,又患眩暈症,經常感覺天旋地轉而跌倒,當局不但不予治療反而派往幹活最重的第五監區,強迫他每天晨七點就幹繁重勞動,直到深夜十一點,長達十六小時,身體無法承受,獄警就以他不老實服刑為由,給他載上腳鐐強迫勞動,幹不動就毒打、體罰、張善光目前病屙沉重。

英國《泰晤士報》前東亞編輯梅兆讚(Jonathan Mirsky)去年12月29日文章說:四十七歲的曹茂兵是江蘇省阜寧縣國營絲綢廠工人,為抗議廠內腐敗風氣,遭遣散工人亦拿不到應得的長俸和津貼,並感到中國官方工會沒有維護他們的權益,於是自己組織工會,曹是該廠工人領袖,多次受到警告,終被關進江蘇監城第四精神病院,受到這種蘇維埃式懲罰。

國際勞工組織2000年2月發表文章《國際勞工組織與中國》指出:作為聯合國成員和常任理事國、國際勞工組織的重要成員,中國政府、中華全國總工會對國際勞工組織的態度,它們的行為,長期與國際勞工組織的章程、基本原則和成立宗旨完全背離。中國憲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毫不掩飾地排除了中華全國總工會的獨立性。在其它相關法律中更明確地禁止其它工會的成立。

近年來,中國政府制定、修改了「勞動法」在內的一系列法律,幾乎沒有一條是受到尊重得到實現的。以工資問題談判為例,工人沒有權利組織自己的工會,沒有權利選舉自己的代表,集體談判如何可能?

中國勞工沒有自己的獨立工會,不能形成集體的力量。面對雇主與腐敗官員的勾結,面對政府控制的報刊輿論,中國勞工只是單獨的不能發出自己聲音的個體,社會力量的對比,失去了起碼的平衡,這是任何法規不能實行的根本原因。中國政府制定的法律越來越多,同時中國勞工的狀況越來越惡化。面對國際方面的壓力,中國政府將制定和對外公布法律變成一種抵制國際壓力,對外為自己鎮壓工人運動、推脫自己責任的手段。這些法律實際上不能執行,對它來說,完全不重要。

中國嚴禁勞工組織自己獨立的工會,將數量眾多的合法要求組織獨立工會的工人投入監獄,這是眾所周知的。更卑劣的是,它將作為政府工具的中華全國總工會,作為工人已有了自己工會的事實來宣傳。使工人不僅對這一政府工具,而且對一般工人組織形式也失失去信心。從而改變中國勞工的工會意識和觀念,要使國際工人運動兩個世紀的斗爭所形成的工人自我意識在中國消失。

對中國政府鎮壓政策的姑息、容忍,不僅只是對中國勞工傷害這一道德問題,而且危害國際勞資力量對比平衡,危害國際勞工組織實現其原則和勞動標準的能力這一政治問題。

這篇文章看到了江政權所制定法律的裝璜門面對抗國際輿論的作用,卻不知道其所以然,中國真正執行的是紅頭文件--黨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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