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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证据显示: 江泽民是“自焚事件”的杀人元凶
经过打入内部的国安部人员以法轮功弟子身份的循循诱导,怂恿挑拨,再利用最先进的情报监听仪器,跟踪操纵,自焚者每一个行动都在国安部操纵监控之下,打的每一个电话,买的每一张车票,火车路线,住的那个接待站,去天安门广场的路线,全在国安部的跟踪掌握之中。 国安部对事情的安排是非常精密的,包括自焚后灭火的时间,救护车的准备,新闻报导的措辞和发布的时间都是多次秘密开会精心布置的,如果说是国安部的导演促成了自焚者的成功,并非夸大其词,直接责任者是国安部,幕后操纵者是江泽民,罗干。因此从刑事责任来断案,江泽民,罗干是杀人元凶。要受法律的审判。 参与策划“自焚事件”的一些国安人员,他们也知道法轮功会有平反的一天,他们知道江泽民,罗干心狠手辣会杀人灭口,已经把事件的过程写成报告和录音磁带交给亲戚保管,以备万一。 全世界正义善良的人们都能看到公审江泽民,罗干这一天的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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