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吉林大法弟子,2000年12月21日到北京天安門證實法,當時遇見五名外地大法弟子,我打出橫幅,並高聲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等等。隨後被警察抓走,下午我們六人被前門派出所拉去,被酷刑折磨。有一位唐山男功友被他們叫出去,外衣都給扒光了,先用棒子打,後用電棍電。當電棍電到功友腳心時沒有任何感覺,可是這個警察卻自言自語地說:「怎麼電到我身上來了,腳心麻痛。」這正是善惡報應。警察讓功友穿上外衣從頭往下澆水,直到全身都溼透了才送回來。晚上不讓功友睡覺,讓在地板磚上坐着。
四個女功友分別叫了出去,我是最後一個被前門派出所所長叫去的。當我走到外面時看到一名功友被銬在大樹上站着。我來到所長室,這位人面獸心的所長,先將我按在地上騎上我讓我往前爬,他見我不爬就用力打我,並將兩隻手插進我的衣服裏摸我的乳房,然後又摸我下身,我本能地躲着,同時告誡他:「神造人的時候給人規範了人的行爲,生活方式,人超出了這個範圍就不叫人。你這是不道德的行爲。」誰知他不但不聽,還氣極敗壞地把他的陰莖掏了出來,由於他扒不下我的衣服,就往我身上亂觸,最後惡狼似地將我頭髮抓往,又把我按到沙發上,說:「你不讓扒衣服,我就把它塞到你嘴裏!」這時我全身都無法動,心急之下心裏喊:「師父救救我!」心念一出,這個畜牲站起來了,我才得以脫險。不知這個衣冠禽獸的家人是否知道他在外面爲人做事如此缺德。
編者按:這樣的畜牲不但禍害社會、給人類的臉上抹黑,而且讓家裏人都沒臉見人,所以最好的處理辦法是斬立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