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我曾是北京海淀區的一名警察,記得在1985年,我和我的同事奉命去北京海淀區紅山口法場警衛,那天被執行死刑的有四名犯人,被認定的罪名是搶劫、殺人。下午一點三十分左右,囚車拉著四名犯人來到法場,這些死刑犯都是男性,二十多歲。

一點四十五分左右,第一個死囚被兩名武警連架帶拖拽了出來,跪在一個事先挖好的土坑邊上,法官和檢察官分別上來宣讀死刑執行命令和驗明正身,然後一名帶墨鏡的法院法警走到犯人的背後,用一支五四式手槍衝犯人的後腦部開了一槍後疾步走進法院的車中,這時從在一旁等候多時的幾輛救護車上衝出四名穿白大褂帶著大口罩的人,他們在還在抽動的犯人身邊的地上鋪上一床白被單,將犯人臉朝上平躺在上面,一名白大褂用一把大剪刀迅速剪開犯人身上的繩子、衣服和褲子,用棉球將犯人胸和腹部大面積的擦了一下,打開手術包用一把大號手術刀從胸部一直劃到小腹部,從裏面至少取出了腎臟等三至四個器官,分別放進不同的容器中,搬上救護車運走。在摘取器官的過程中,我看到那躺在白被單上的犯人的腿和手都在動,有一次那手還抬起來似乎想要抓住什麼,但又無力的垂落下去。

第一個犯人的器官被運走後,現場還剩下兩名白大褂,他們七手八腳把剩下沒用的東西塞回犯人的腹腔中,然後象縫麻袋一樣飛針走線把人草草的一縫,用被單一兜,兩人各抓著被單的兩個角,把這個被掏空的軀體拽上了火葬場的車,後面三名犯人的結果我沒有再看,但當時旁邊還有兩輛救護車,我想他們也不會被完整的放過的!

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