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隨着沿海經濟特區的出現及外資的湧進,一些大型外資,合資企業也有了進出口權;但擁有進出口權的主要還是這些國營公司。經營的形式仍然是以代理爲主,在外貿體制和方式上沒有根本的變化。
另外還有進出口許可證制度,過去中國幾乎所有可以贏利的產品都實行許可證制度,近年來開放了許多,由幾百種削減爲幾十種,但許多重要產品仍然實行許可證制度。許可證就是專賣權,有了專賣權贏利就不用考慮了,只不過是多一些少一些而已。生意要想做大,就要爭取多拿到許可證,這就要看誰的關係多路子硬。商場之爭實際上就是關係之爭,在中國這個官本位的國家尤其如此,這也是商場上的常識。不光我這樣做,哪一個在商場上混的不這樣做?包括那些在這投資的外國大公司,只不過做得好點壞點就是了。比起那些天生有權勢的人,我們只不過是本分的生意人而已。你去看看光大公司,保利公司,以前的康華公司,哪個不是這樣做的,而且不費吹灰之力。
遠華是民間公司,在經營範圍,經營權方面受到很多限制,對於民營公司來說獲得進出口權並不像你說的那麼容易。因此和國營公司合作進行進出口貿易既是一種慣例,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這是中國的特色。以這種方式做進出口貿易,不光是我,所有人都必須這樣做,否則做不成生意。前面說的「許可證」,沒有官方背景的公司絕對拿不到(光大這樣的民營公司除外)。當然有經營權的公司也未必能拿到許可證,這就要靠關係了。有許可證的生意算走私的話,那麼這是合法的走私,是一種特權,是我們國家特有的現象;是國家允許的走私;總不能說有權勢的人利用這種特權是合法,到我這就成了非法,成了走私。
中共爲遠華編了很多故事,例如「紅樓」的故事。在國內可以騙騙老百姓,因爲除了他們別人沒權利說話;到了海外之後,在法庭上就得不說實話。而現在明明已經承認是假的了,國內還在大張旗鼓的搞什麼「紅樓展覽」;你看中國的老百姓好不好騙,連你們這些鼓脣弄舌的文人不也被騙得團團轉。所以很多事情多用腦子想想再說,不要鸚鵡學舌,那邊放了個屁,你也跟着放,結果是即害人又害己。中國的很多事情弄糟了就是有了你們這幫人。不再多說,各自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