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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有資格譴責「九一一」劫機者嗎?
事後,江澤民跟美國總統通電話,表示「強烈譴責這宗駭人聽聞的恐怖事件」。他爲死者「沉痛哀悼」,並「深切慰問」他們的親友。我不知道他憑甚麼譴責劫機者。 唐朝初年,廬江王李瑗「殺人而取其妻」,後來謀反伏誅,那女郎收入內宮。有一天,太宗皇帝和黃門侍郎王圭共宴,那女郎侍席,太宗指她說:「廬江不道,賊殺其夫而納其室,暴虐之甚,何有不亡者乎!」王圭正色回答說,太宗殺了李瑗而取了他取於人的女郎,行徑實和李瑗無異:「陛下若以爲非,所謂知惡而不去也。」太宗聽了,不住點頭,馬上下令把那女郎送還她的親族(《貞觀政要.納諫》)。 要譴責人家所作所爲恐怖、無道等等,須先檢點自己所作所爲。憑「六四」上臺的江澤民強烈譴責「九.一一」劫機者,是一百步笑五十步了。 「六四」殺人者安安穩穩藏身裝甲車中向百姓最多處炮轟槍擊。他們針對的,是自由民主呼聲,「六四」殺人者和「九.一一」劫機者哪一方更加可鄙,江澤民應該明白。 「九.一一」之後,美國政府竭力爲死傷者聯絡家人,國家下半旗誌哀,總統帶淚誓言緝兇。「六四」那天,共軍卻乘夜放火毀屍滅跡,並燒燬大量軍車,然後政府反稱死者爲暴徒,鄧小平等還一臉得色獎譽殺人的共和國衛士。新中國領袖有沒有資格譴責「九.一一」劫機者,江澤民也應該明白。只是今天不是貞觀時代。王圭那樣的諫臣不會見容於新中國。有些統治者「知惡而不去也」。 中國人性命不是天生比美國人下賤的,但看中共對「九.一一」和「六四」的態度,我們的性命顯然下賤得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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