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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會通過打擊國際恐怖主義的決議
 
2001年9月2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聯合國安理會28日晚一致通過決議,要求所有國家凍結任何涉嫌從事恐怖主義行爲的個人的資金或切斷其經濟來源,並對那些向這些個人提供任何資金或經濟來源的組織進行嚴厲打擊。

決議譴責9月11日在美國紐約和華盛頓等地發生的恐怖襲擊事件,並重申國際恐怖主義行爲已經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了威脅。決議對恐怖主義行爲在世界各地有所增加深表關切,重申必須根據《聯合國憲章》以一切手段打擊恐怖主義行爲。

決議呼籲各國緊急合作,防止和制止恐怖主義行爲。決議要求各國應防止和制止資助恐怖主義的行爲,並制止在本國領土內以任何手段直接、間接和故意爲恐怖分子提供、籌集資金;制止恐怖主義組織招募成員和不向恐怖主義分子供應武器;不給向恐怖主義分子提供安全庇護的人提供安全庇護。

決議要求所有國家採取措施,確保把參與資助、策劃、籌備或犯下恐怖主義行爲或參與支持恐怖主義行爲的人繩之以法,並在國內立法中明確規定這種恐怖主義行爲是最嚴重的刑事犯罪,以確保恐怖主義分子受到嚴懲。

與此同時,決議還呼籲所有國家加速情報交流工作,並強調必須加緊協調所有國家、區域和國際等各級的努力,以加強國際社會在全球面臨恐怖主義威脅時作出必要的反應。

決議是由美國代表團起草後送交安理會討論通過的。據了解,此次安理會就這項決議草案從進行磋商到表決通過只用了大約24個小時的時間,顯示了國際社會對打擊國際恐怖主義活動的高度重視。聯合國祕書長安南在安理會表決時在座。

安理會是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通過這一決議的。因此,該決議從通過之日起對所有國家立即具有強制性約束力。任何國家如不遵守這一決議,在經過查證覈實後,安理會有權對有關國家進行制裁甚至使用武力,以強制有關國家執行這一決議。

決議同時還規定,成立一個由所有安理會成員國組成的安理會委員會,並在有關專家的協助下對該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決議呼籲所有國家在該決議通過90天內向該委員會報告各自國家爲執行這一決議所採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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