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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100元基本生活费如何分配
 
2002年1月1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 尽管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两个确保”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保障其基本生活。

但保障标准过低、应保而未保等情况严重存在,即使是一些已宣称全部或基本实现“确保”的地区,也“名保实不保”的情况,一些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被克扣 ,基本生活无着落的悲惨状况。

淮南市是安徽省以煤炭为主的工业城市,也是2000年安徽省社会保障工作中排名第一的先进地区。有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止到2001年底,这个市“登记在册”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内下岗职工有40416人。按照当地制定的标准,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来制定的,大概在207元左右。

这207元能否不折不扣地交到下岗职工手中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对记者说:“这一点肯定没有问题。只要职工在中心内,全部能保证按时足额的发放。尽管资金的来源还有一定困难,但上上下下的认识很一致,就是全力确保。现在最头疼的问题是下岗职工如何顺利地出中心和再就业。”

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和统计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

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记者调查皖淮化工厂。这是一家从1999年起全面停产的企业,也是有关资料显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获得“按时足额发放”的企业。

负责生活费发放的厂劳资科干部和部分职工告诉了记者另外一种“实情”:这个拥有2000多名下岗职工的厂中,除了320多名离退休老工人能按时领到退休工资外,每名下岗职工每个月能领到的基本生活费仅为100元,尚不到应发放标准的一半。扣除每个月必须要交的水电费后,实际领到手中的只有60多元钱。由于一家两代、三代以及夫妻双方同在一厂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不少职工家庭全部的生活费只有两三百元。

100元对下岗职工的家庭意味着什么呢?在吃中午饭的时间,记者走访了五六户职工家庭,发现所有的餐桌上没有一点荤腥。在下岗职工夏龙、陈生等的家里,职工们向记者讲述了大体相同的“百元生活方式”:每个月首先要买上30公斤的米和20公斤的面,为了便宜,只能去买别人不要的“半截米”,剩下来的就要严格规划为每天的菜金,如果能有一天2元钱的标准就应该是很不错的了。冬天的日子比较难过,因为每月必不可少的一筐蜂窝煤要花去27元。逢到附近农民地里有什么收成的时候,很多职工会去捡地里剩下的东西。

厂工会副主席汤虹云说:“因为市里下岗的人太多,职工出去打零工补贴生活的可能性实在太小,基本都是靠发放的生活费过日子。由于几十元钱实在难以维持,很多工人和家属经常回附近农村的家里,摘一些蔬菜回来吃。职工要是生了病,大多是在家里捂着,实在要去医院,再少的钱也得靠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与皖淮化工厂类似的情况在其他一些企业中也有存在,由此带来的职工生活困窘状况也大体相同。

用“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来形容当代中国非常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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