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浩成说,共产党的祖宗、马克思都清楚地指出,言论与行为必须严格地加以区分。而现在把“以言获罪”立法,第23条将成为挂在每个香港人头上的一把剑。
于浩成说,中国有句古话“轻诺者必寡信”,他们常常拍胸脯说,我们的话是算数的,但是,他们一旦掌握了香港,便拉下了伪装,一切都不顾了,什么“一国两制”,他们一直是用欺骗和暴力两手来做事的。
温辉说,23条有什么“泄漏机密”罪,当年,我有个朋友传真从国内给《争鸣》发了邓小平的讲话,就给判了12年刑;同时,一位知名人物来香港带来了同样在国内流行的邓小平的讲话,却一点事都没有。什么“泄漏机密”罪、“颠覆”罪,第23条是扼杀香港人和中国人的绳索。
黎成信说,不好的政治就有不好的经济,而有枪就有一切是最不好的政治,因为你不必去把经济搞好,他们也不会真正关心香港的经济,其实香港的经济从1981年就开始变坏了。
黎成信说,国内的水份是很多的。当年中国最差时期,1952年国内经济增长率是19·4%,1958年是22·3%,最近是8至15%,怎么敢相信这样的数字呢?其实,按最基本的经济学常识,实际的经济发展指标是经济增长率必须扣除通货膨胀率,国内的通货膨胀率是一个不发表的未知数,所以,难免“越高的数字就越让人担心”了。
美国亚太裔劳工联盟旧金山负责人周礼樵说,工会活动是国际上都公认的,现在香港街头示威游行中有70%是工会活动,因为工会的主要诉求就是用示威游行来实现的。现在23条立法,我们工会的存在本身就会被说成是“煽动罪”、“反对国家罪”。想想国内“下岗工人”连示威游行的权力都给剥夺了,他们是“危害国家”吗?到底谁在危害国家?所以说,“23条是恶法”!。
法轮功代表曾勇说,香港和大陆的不同在于“一国两制”,法轮功曾是一国两制的试金石;今天,第23条变成了一国两制的试金石。想想看,3、4年前,法轮功是一个在中国大陆成功的民间气功,就象在今天的美国,人们可以自由地和平地习练。而在大陆,只因为某个有权势的江某的好恶,就可以栽赃陷害,什么“自焚”、“自杀”、1400例等等罪名一罗框。
曾永说,我们好像又回到了1999年10月,江某在法国第一次推出“邪教”说法,人大在同月份紧跟著立了所谓的“邪教法”,用来镇压法轮功,罪名不讲实质上犯什么罪,只是所谓的“妨碍法律实施”罪,还可以是死罪,至今有500多人有记录被迫害致死,成千上万的人流离失所。今天他们推出第23条,就是“邪教法”的延伸,但是,那是用来镇压香港人民的。
港澳民主联合会负责人赵成恩指出,政府的一系列动作,其实已经在做高于香港基本法的事了,他们也不顾香港有签署和遵守国际人权公约的义务和承诺。
赵成恩说,人们以为香港人民只会明哲保身,这是错误的。其实,香港人在自由社会的时间最长,对自由社会的优越性感触最深,对什么叫“公民”理解最全面。我们对政治的容纳力是很强,但是,当遇到23条这样危害香港人民利益的事,我们会站出来的,昨天六万人的香港大游行就说明了这一点。
柏克利大学中国香港研讨社主持人王咏怡说,几个月前,当我们一些香港学生听到第23条立法之事,经过研讨社讨论,大家都认为23条是危害香港人民自由的。所以,我们自发地联络世界各地的香港学生,并设计了一个签名网站(www.ocf.berkeley.edu/~shkca),来共同反对23条。今天,当我们看到这么多团体都在关心香港人民的前途,特别是知道了有一个全球反对23条立法联盟的存在,我们几位都很受鼓舞。
王咏怡说,我们站出来是为了大家的利益,为了香港,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安危。这次香港有六万人大游行,让我看到了我们香港和我们中国的希望。
柏克利大学香港学生会前主席Zeph Cheung代表学生会发言说,我是香港学生,我们大学生是要用良心去做事;第23条中政府用模糊的字句,特别是没有白皮书具体条文,来限制香港思想自由和学术自由。其实,从董建华限制法轮功的所为,就在一步步地压制我们香港的个人自由,“一国两制”怎么可以不算数呢?
(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