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條立法條文: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爲,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和團體建立聯繫。
對諮詢文件內容主要疑點分析:
以漫畫形式介紹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竊取國家機密,香港政治組織與外國政治組織建立聯繫,外國政治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警權過大等條款的危害。請點擊放大下面多圖。




首頁 › 分欄目 › 要聞 | 幽默 › 文章: | |||||
| |||||
尊子馬龍漫畫組:漫畫質疑 (多圖)
| |||||
![]() | |||||
| |||||
相關文章: | |||||
更多文章導讀: 2002年12月18日 | |||||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