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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新華社對林慎立的報導
更爲滑稽的是報導的第二段說:「教養院的員工告訴新華社:『雖然林慎立在被關押期間沒有放棄他對法輪功的信仰,也沒有承認任何錯誤,但他受到很好的關懷。』」 注意,勞教所員工用的是「雖然…但是…」,潛臺詞就是:一個法輪功學員要想得到「很好的關懷」,本來是應該「決裂」和「悔過」的。可這個林慎立既沒有「決裂」也沒有「悔過」,我們居然還給他「很好的關懷」,你說說我們是多麼的「人道主義」? 可是什麼是「很好的關懷」呢?注意,新華社的報導也承認了法輪功是一種信仰,而信仰自由是受到中國憲法保護的。難道僅僅因爲林先生拒絕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就應該被你們在勞教所裏「很好的關懷」了兩年嗎?新華社在報導中始終沒有告訴讀者林先生到底做了哪些事被關在勞教所裏「關懷」,也沒有對林先生被加期「關懷」一年的原因做出任何具體說明,而這是讀者最想知道的問題。顯然,新華社不敢告訴讀者林先生被如此「人道」地「關懷」的原因。 我們知道,在過去短短兩年半的時間裏,已至少有369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很多是被毒打致死。顯然,他們因爲拒絕放棄自己的信仰而沒有受到「很好的關懷」。而林先生所受到的「關懷」比369位同修要「好」一些,原因並非是因爲勞教所的格外破例,而是因爲其妻子李進宇女士在兩年來的多方奔走,以及加拿大政府和人民的大力呼籲。林先生在不放棄信仰的情況下總算活著出來了。難怪新華社要高呼「人道主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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