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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正式拘捕辽阳工人代表
辽阳市公安局把刑事通知书(见附)正式于昨天下午2:40送达姚福信,庞庆祥、肖云良和王兆明的家属,姚福信,庞庆祥、肖云良和王兆明等人的家属拒绝了在刑事通知书上签名。 中国劳工观察呼吁中国政府不要使用强硬压制方法对待工人为生存权利进行的和平请愿。目前在中国进行的工人示威,并不是反对中国政府,是许多工人因为生活不下去,或者是工人的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的情况下在被迫走上街头的,工人进行的街头抗议活动是为了引起当局的重视。 对辽阳工人代表的判刑,只会增加中国工人对中国政府的不信任,不利于解决矛盾,并且将会把中国工人推到中国政府的对立面。这将造成中国不稳的隐患,不利于中国经济健康的发展。 辽阳市工人代表受到中国政府的刑事指控,将需要律师的为之辩护,在中国律师的费用将会是非常昂贵的,然而工人代表的家属都是下岗失业的工人,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为他们请律师,中国劳工观察呼吁国际社会为辽阳被捕工人代表的家属提供经济或者人道的帮助。 辽阳市公安局被捕人家属和单位通知书辽刑(2002)8号 姚福信因设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经辽阳市人民检查院批准决定于2002年3月29日由本局实行拘捕,现拘押在铁岭市看守所。 特此通知 被捕人签字 这是刑法有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六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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