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電子報 简体版
 
警察喊「站住」、「不許動」、「舉起手來」必須服從(圖)
【人民報消息】強國論壇嚴重警告!中國公民出外要當心

五部門在4月13日發出通知:如遇生命危險,民警有權動槍。

《楚天都市報》14日訊,執行任務時遇暴力反抗,如危及生命,民警有權使用武器。昨天,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國家安全局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通告,明確民警用槍原則。

《關於保障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有效制止違法犯罪的通告》明確指出,民警在依法執行任務時,遇有使用暴力反抗或拒不服從、阻撓和干涉民警履行職責、危及民警生命安全時,有權使用警械或武器。

民警依法使用驅逐性、制服性警械或武器前,應先行採取口頭或鳴槍等方式警告。對民警的「站住」、「不許動」、「舉起手來」等警告口令,公民必須無條件服從。

對持槍、持械、持爆炸物品或採取其他暴力或危險手段發起攻擊、危及民警生命安全來不及警告、或在實施暴力犯罪中與民警嚴重對恃、負隅頑抗的,民警可直接使用武器。

《通告》同時指出,民警違犯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應有損害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通告》所說的「依法」中的「法」到底是什麼?是否江澤民及其集團的話就是「法」?很多警察的道德底線還不如一般老百姓,甚至有的持槍明搶,有的迫良爲娼,這個法律會給社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百姓還有活路嗎?

在沒有法治的國家發出這樣的《通告》說明獨裁者已經失去人最起碼的理智了,沒有人的正常思維怎麼能領導人呢?

分享到: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曾慶紅爲江澤民婚外戀立法 十六大前打響倒胡第一槍 2002/5/9 (22,930次)
瘟神江澤民前腳離開 德國後腳發生槍擊慘案 2002/4/27 (16,603次)
水槍打老虎 《人民日報》老記者細說內幕 2002/4/23 (13,312次)
看《蓋世太保槍口下的中國女人》後身爲中國人的羞愧 2002/4/18 (13,028次)
宋祖英紅卡一晃財富滾滾 陳佩斯觸江痛腳慘遭「槍斃」🖼️ 2002/4/10 (25,843次)
咋回事?從巴黎槍殺案立馬兒就想到了咱江主席🖼️ 2002/3/28 (18,029次)
布什對老江寄託反恐重望 中共惡警開槍給美國當頭一棒 2002/2/27 (14,812次)
布什與清華學生脣槍舌箭(中英全文) 2002/2/22 (15,572次)
東北下崗工人慾與江澤民對話 :「有槍早就反了!」 2002/2/20 (15,326次)
小笑話:江澤民和王冶平的共同語言🖼️ 2002/3/9 (25,374次)
一個神奇的故事和幾張令人震撼的圖片🖼️ 2002/1/7 (30,925次)
小笑話:江澤民的答案 2001/11/11 (18,977次)
小笑話:張愛萍教訓江澤民🖼️ 2001/5/20 (40,103次)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關於我們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