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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和猪类的区别就在于此
 
2002年7月1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人类和猪类的区别就在于人类不能接受任意宰割。人类的基本尊严要求人与人在政治社会权利上平等。任何人或者政治集团不得享有欺压他人的不平等权利。不信法轮功的人固然有权批判法轮功,但同时必须让法轮功享有反驳的权利,享有批判其他信仰的权利。

 如果法轮功在中国拥有代表自己声音的报纸,我将反对法轮功信徒们前往发表批判法轮功文章的报社去“讨说法”的行动;

 如果中国中央和各级政府的信访处能够以礼(公正)接待前往和平请愿的法轮功信徒,我将反对他们去天安门广场抗争;

 如果中国的国家电视台能够按照信徒们向国家纳税的份额分配给法轮功合理比例的广播时间的话,我将反对他们在国家电视台或者卫星上插播自己的信号;

 如果那些残酷毒打侮辱和折磨法轮功信徒的中国官员能够在中国依法受到起诉和惩罚的话,我将反对法轮功组织在国外起诉中国官员。

 而在这些最基本的公民权利归还给法轮功之前,我别无选择,只有坚决支持他们向攻击他们的媒体讨说法,坚决支持他们到天安门广场去请愿,坚决支持他们想方设法插播自己的电视节目,坚决支持他们在一切地方起诉追究那些参与作恶的中国官员,哪怕他们逃到天涯海角也不放过他们。

 共产党的邪恶之处在于拒绝其他人的尊严,在于用暴力和阴谋手段去谋求特权。它要求有控制其他一切人的权力,同时拒绝自己受监督,不许任何反对的声音出现。这当然是不能被人类大众容许的。你共产党并不是三头六臂的动物,凭什么要拥有超越其他人类的特权?凭什么剥夺其他人类的尊严?

 我不是法轮功。我的态度仅仅基于人类的基本尊严。因为我知道,当着别人的尊严受到无端践踏的时候我保持沉默,那么在我遭遇同样欺凌的时候就别指望其他人出来为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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