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加拿大「城市電視」對法輪功報導違反職業道德

加拿大廣播標準委員會裁定,加拿大一家中文電視臺「城市電視」在播出有關法輪功的新聞時,把法輪功與殺人犯聯繫在一起的做法是不公平的。

報導失實

加拿大聯邦政府的機構「加拿大廣播標準委員會」(CBSC)就法輪功成員投訴中文電視臺「城市電視」不公正報導有關法輪功的新聞一案作出裁決。認爲「城市電視」的報導違反了加拿大廣播電視規定中有關新聞的職業道德守則,及暴力內容守則等項規定。因而是不適當,也是不公正的。

去年12月6日,「城市電視」在晚間新聞中,播出了中國公民傅怡彬被控殺害妻子和父親的新聞,「城市電視」的新聞主播在播出導語之後,隨後接着播放了中國中央電視臺的新聞報導片。報導中,四次出現殺人現場血淋淋的鏡頭,並說明傅怡彬是自98年修煉法輪功之後,逐步走向犯罪邊緣的。

接受裁決

加拿大廣播委員會的裁決認爲,這一報導將有關的謀殺和法輪功聯繫在一起是不公平和不恰當的。同時反覆播出血淋淋的謀殺現場的鏡頭,也違反了有關的職業準則。因此,限令城市電視在七天之內兩次播出廣播委員會的裁決。城市電視的負責人莫若翔表示接受這個裁決。莫若翔說:「經過了這個情況之後,我們也知道以後應該加倍小心」。他介紹說,城市電視已經在週末首次播出了裁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