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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會踢開江澤民 中國憲法拒絕「三個代表」
 
2003年10月1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10月14日20點58分,新華社網絡版發佈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公報。 不過,該公報沒有出現在頭版頭條,而是唯恐衆覽地躲在主頁背後。

公報說,「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於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舉行。出席這次全會的有,中央委員188人,候補中央委員154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 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作了重要講話。」

值得注意的是,江澤民已不是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也不是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成員及其有關方面的負責人。觀察家道,江澤民被擯除三中全會的原因可能有兩種:一是主持會議的中央政治局取消了其列席資格;二是在全場爆發出的熱烈掌聲中跟在胡錦濤的屁股後面出場(中央已達共識,在非軍方活動中,領導人排名爲「胡前江後」),恐怕不是江澤民的心臟所能承受的了的。

公報說,「全會聽取和討論了胡錦濤受中央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並決定提交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吳邦國、溫家寶分別就《建議(討論稿)》和《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儘管公報全文三次提到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但公報沒有提到全會是否就「三個代表」寫入憲法進行了審議。分析人士認爲,在全黨、全軍、全國大掀學習「三個代表」高潮之際,如果「三個代表」入憲被審議通過,公報對此問題的報導不會如此低沉。而其中可能性亦有兩種:一是在全會前有關這項審議就被拿掉;二是全會審議時分歧太大而被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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