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大紀元記者王芳報道)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前中共安全部人員稱:「臺灣大選在即,另加上臺灣修煉法輪功人數達三十萬,從中共安全部傳統出牌規則來看,上海安全部特務突然高姿態逮捕臺灣人林曉凱,明顯是有意恐嚇。」他說:「在審訊林曉凱的時候,上海安全部門有意透露恐怖信息,讓臺灣人感覺中共在臺灣情報系統很厲害,讓臺灣人看完報道,滿腦子是害怕和恐懼。」

他認爲:「這一次,中共想搞一個一舉雙鵰,一方面打壓法輪功,另一方面打擊民進黨。借媒體報道,用恐怖色彩宣揚出去,爲達到媒體效果。」

臺灣人林曉凱是一個普通的臺灣法輪功學員,被上海國家安全局毫無理由非法關押了二十天,他在十月七日被拘捕後,帶往拘留所第一天幾乎是連續二十四小時的長時間訊問。中國上海國安局的領導告訴林曉凱,是因爲政治上的考量所以打擊法輪功,在詢問中,中共有意給林曉凱這樣的信息:林在臺灣的電話、已經刪除的e-mail、生活及工作等內容,都掌握的非常清楚。

林曉凱說,中共威脅,只要他練功的話,就要把他像對付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銬在鐵窗上,威脅判刑,輕則三年到七年。

林曉凱表示,國安局人員企圖轉化他,要求他出賣臺灣法輪功學員,要他臥底,要他供出臺灣法輪功所有活動,還教他回臺灣後要怎麼說話,還說如果他揭露,就會讓他在臺灣社會生存不下去,國安局人員還說,「我們一定在臺灣找得到你」。

林曉凱事件在臺灣和國際曝光之後,很多臺灣人都質疑,中國白色恐怖已經威脅到臺灣人。立委邱創進也說,林曉凱遭恐嚇,顯示中共滲透臺灣的勢力嚴重,國安局及情治系統應該重視,否則臺灣將人人自危。一些臺灣媒體認爲,中共滲透臺灣,民衆及國家安全遭威脅。

華府中國問題專家石藏山說:「在林曉凱事件上,中共就是要達到目前的效果。」

他說:「林曉凱事件是中共精心策劃威脅臺灣人的陰謀,中共明知想統一臺灣是天方夜譚,能做的就是盡阻止臺灣人的獨立傾向。目前,僅靠政治上的宣傳拉攏沒優勢可言,臺灣在民主道路上的進步爲世界認同,中共能做的就是威脅。」

他認爲,這種威脅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公開的,整體性的威脅,比如在福建沿海大搞軍事演習,窮兵黷武,讓你害怕,同時進行公開的言論威脅,這些公開的威脅手段,主要是想影響臺灣的執政者的治臺方針及世界對臺灣的政治考量。

另一方面,就是對臺灣百姓的心理威脅,它是潛遺默化的。挑起一個事件,雖然在人權方面有所損失,但是比起中共一貫的人權惡劣形像,就不足掛齒了,這方面俗話就是「破罐子破摔」。

一位畢業於中國上海復旦大學,現任職美國一家電訊公司的工程師張海蓮,了解中共「超限戰」思維模式。他說:「由於聚焦的是一個個體事件,人們有時很難看清全貌,所以大衆的心理活動就自然被分割成一個個獨立個體的反應,這真是中共想要達到的目的:我已經掌控你的一舉一動,你就怕吧,你就發抖吧,發自內心的恐懼吧。」

他說,美國大華府地區曾發生的父子槍手隨機殺人事件,當地人讀到這樣的報導,出於本能的心理保護,很恐懼害怕,因爲誰都想自己不要是下一個目標。SARS 病爆發,誰也不知道會不會被傳染上,只能全力自保,人心慌慌。這是一種大衆在不確定的危險面前的本能個體心理反映。

張海蓮認爲,中共要利用這種心理,人爲製造恐怖氣氛,加以渲染,達到其在臺灣民衆中製造恐懼的目的,由此挾持臺灣人的心理,久之,則達到控制檯灣的目的,你不自覺說的話就正是他要叫你說的。如果臺灣民衆,談中共,都懼怕而「色」變時,中共也就自然完成了其「統一大業」了,控制思想的一統大業,其勝利超出地理的合併。

石藏山認爲,中共要儘可能讓人們從個體來思考,從而加重其恐怖氣氛,因爲個人確實是無力和一個強大獨裁機器抗爭。他認爲海外華僑要認清中共惡行,要喚想大家的整體自尊。

據悉,類似林曉凱的事件,同樣發生在美國華盛頓DC。2002年九月,在江澤民來訪美國前夕,一對修煉法輪功的美國白人夫婦,剛剛送走一同練功的同修返回室內,特務把剛才他們談話的內容,錄下並從電話錄音中放出。這位美國白人麥特說:「如果真是想從你那裏搞機密,越隱蔽越好,爲什麼放給你聽,就是讓你覺得恐懼。」麥特說:「讓你聽你的談話錄音不重要,重要的是讓你把這種背後的恐懼傳播給社會。」

石藏山說,對臺灣的中共在使用同一手法,明知林沒犯法,也關不住,就是把你抓起來,灌輸恐懼,製造公衆事件,媒體會幫它傳播恐懼。

另一位經歷過中共多次政治運動的前中共官員馬銳(化名)接受電話採訪時說:中共安全系統還有一招叫「摻沙子」,中共從延安整風開始就有此招。爲整跨一個團體,中共用各種方式透露信息,說該團體有「特務」,或類似林曉凱事件中,中共國安局人員企圖轉化他,要求他出賣臺灣法輪功學員,要他臥底。

他說,天下哪有利用公衆事件公開招募「臥底」?顯然中共藉此方式,傳達信息「去過大陸的臺灣法輪功學員中可能有中共特務」。很多團體因此而相互猜忌、內鬥、分裂。中共對海外民運團體,做了很多類似佈局,「抓特務」是海外民運團體無法聚集合作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