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北京軍區、瀋陽軍區、蘭州軍區合併爲北方軍區;
2、將濟南軍區、南京軍區、福州戰區及廣州軍區一部合併爲瀕海軍區;
3、將廣州軍區大部、成都軍區合併爲西南軍區。
決定同時將在原七大軍區中抽調部隊,組建四個特別警備區:
1、北京特別警備區;
2、烏魯木齊特別警備區;
3、拉薩特別警備區;
4、南海特別警備區(由南沙區、西沙區組成)。
決定還準備在未來組建臺灣特別警備區。
1、將北京軍區、瀋陽軍區、蘭州軍區合併爲北方軍區;
2、將濟南軍區、南京軍區、福州戰區及廣州軍區一部合併爲瀕海軍區;
3、將廣州軍區大部、成都軍區合併爲西南軍區。
決定同時將在原七大軍區中抽調部隊,組建四個特別警備區:
1、北京特別警備區;
2、烏魯木齊特別警備區;
3、拉薩特別警備區;
4、南海特別警備區(由南沙區、西沙區組成)。
決定還準備在未來組建臺灣特別警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