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琦何罪之有?據成都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2001)成刑初字第49號》指控說,2000年3月至6月,被告人黃琦及其開辦的「天網尋人」網站主頁設置「走向論壇」、「網海拾遺」、「遙看中華」等欄目,並在「走向論壇」欄目登載《中國民主黨綱領》;在「網海拾遺」欄目收集發表《可也不可預測的大陸將來》、《六四不是事件、不是風波、而是屠殺》等文章,在「遙看中華」欄目中鏈接「中國人權信息量中心」發佈的「兩公民要求平反六四被捕」、「大赦國際:213名六極|政治犯被關押」等信息。
以上就是黃琦的所謂罪行。其被指定的罪行可以歸結爲兩點:1、黃琦開辦了一個網站;2、黃琦在網站上發表了被當政者認爲顛覆性的信息。
這種公開剝奪公民憲法權利(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現代文字獄的審判是可忍而孰不可忍!這是向全中國5500萬網民肆意宣戰的可恥行爲!這是肆無忌憚地和爲所欲爲地破壞互聯網資訊自由流動的犯罪行徑!
黃琦無罪!無罪之人被枉法審判,就是審判機關的職務犯罪;無罪之人被審判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判爲有罪,就是惡法的自我犯罪!
黃琦之無罪,在於他有權利進行自由的言說。言者無罪,聽之任之;言者自由,無可厚非。不讓言說的社會,是個什麼社會?不讓言說的世界,是個什麼世界?
只有極權專制的社會,才不許人民隨心所欲地言說;只有強權暴政的世界,才是封住嘴巴的世界。中國大陸的現實,與此有何異樣?
黃琦之無罪,在於他可以在網絡虛擬空間裏天馬行空地穿行,無可阻擋地吶喊咆哮,霹靂閃電地橫空出世!網絡的世界,是無限自由的世界,是心靈解放的浩瀚無垠的宇宙。誰阻擋互連網絡的發展,誰就是擋車的螳臂,撼樹的蚍蜉,可笑而不自量力,並遲早要被歷史的車輪輾得粉碎!
互聯網因其無限自由的秉性,註定要推翻一切封閉的極權專制的醜惡勢力;互聯網因其海納百川的特點,必定迎來中國大陸的全面進步與現代化事業的不斷攀升!互聯網是不可戰勝的,相反,它卻能戰勝一切束縛它、限定它、損害它的形形色色類似於「莫談國是」的暴政之束縛;黃琦是不可戰勝的,因爲他具有互聯網固有的資訊自由的真精神;中國大陸自由與民主的潮流是不可戰勝的,因爲美好的願望深沉地積澱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中!
黃琦之無罪,就在於信息無罪、知識無罪、智慧無罪、文章無罪、夢想無罪、小說無罪、散文無罪、政論無罪、詩歌無罪、評述無罪、指點江山無罪、實話實說無罪、揮斥方遒無罪、痛罵金鑾殿無罪、掀翻帝王寶座無罪、弔民伐罪無罪、尋找失散親人無罪、覓回已逝良心無罪、恢復人性無罪、推進言論自由無罪、開辦網站無罪、七嘴八舌無罪、莫衷一是無罪、把極權打翻在地無罪、把專制頂戴扔進太平洋無罪、把江澤民似的袁世凱氣得老眼昏花半死不拉活無罪、把屠夫薩達姆似的江太上轟隆轟隆地斬首無罪!
如果自由無罪、民主無罪、法治無罪、人權無罪,那麼,黃琦爲什麼有罪?如果政治文明無罪、改革開放無罪、WTO無罪,那麼,黃琦爲什麼有罪?
如果真實被遮掩、互聯網被查封、資訊不能自由流動、自由的心靈只能在黑森森的鐵窗下煎熬著、飲泣著、滴血著、緘默無語著,那麼,這,究竟是誰之罪?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