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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見過如此理直氣壯的強姦犯
 
2003年6月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6月初,海外的許多中文網站上刊登了一條消息,重慶大學28歲女碩士研究生,法輪功學員魏星豔因講真相被抓並於5月13日晚在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被一警察當衆強姦。事後魏星豔絕食抗議迫害,警察強制灌食插傷了她的氣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講話。目前魏星豔已處於生命垂危之中。

本人對重慶並不陌生,當年在重慶大學的研究生裏還有不少朋友。看了這條消息實在是氣不過,趕緊上重慶大學的網頁去查看,結果發現了三條關於這個消息的聲明。

第一條是"校長辦公室嚴正聲明",內容最含糊,說是有謠言,謠言內容卻一字不提,連人名都是用XX代替,看來起草聲明的人不僅是知情人,還真的是爲重慶大學的名譽着想,現在不把話說滿了,將來真相捅出來還有個退路,不至於讓重慶大學太丟臉。到底是大學,文明人,說話就是不一樣,不像有些公安局610的,說罵人就罵人,說耍無賴就耍無賴。

另外兩個聲明,一個是重慶大學研究生院,一個是重慶大學保衛處和重慶大學電氣工程學院聯合出的,內容大同小異,都是直截了當地否認魏星豔是他們的研究生,否認魏星豔就讀的輸變電專業的存在。關於他們的否認,網上已有一位重慶老鄉寫了一篇極精彩的文章,我就不重複了。有興趣的可去這個網址查看:http://www.epochtimes.com/gb/3/6/7/n325441.htm

真正引起我興趣的是聲明的後一半。校長辦公室的嚴正聲明是這樣說的:明慧網站上有關重慶大學的消息純屬惡意誹謗,學校將保留用法律手段維護本校聲譽的權利。重慶大學研究生院的嚴正申明則是:該消息純屬造謠,惡意中傷。我們對該謠言製造者對重慶大學的惡意中傷保留追究有關法律責任權利。而保衛處和電氣工程學院的公告則希望教職工接到相關信息時,給予澄清和駁斥。

顯然,這三個聲明都是要把重慶大學和這個特定的迫害案例脫離干係,表明了把自己和迫害法輪功的這一惡性事件連起來會影響學校的聲譽,爲此不惜打官司。暫且不管重慶大學在這起案子中真正起了什麼作用,能夠公開表明不認同不擇手段的暴行,就是一個好的開端。

這讓我想起了另外兩個相關的案例。14年前,也是在四川(重慶從歷史和傳統上仍然是四川),一位參與了六四的女學生在監獄被4個犯人強姦。借六四屠殺上臺的戲子江在他出場的第一次記者會上被問及這一惡性事件。我清楚地記得,這個會唱歌會跳舞,會梳頭會背"葛底斯堡演講"的戲子,不假思維,幾乎是緊接着記者的問話,惡狠狠地說,"她是罪有應得"。我是親眼從電視上看到這個鏡頭的。我還沒有見過哪個強姦犯敢在法庭上如此理直氣壯爲自己辯護的。

這個"罪有應得"在後來戲子江一手策劃的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中發展成了一項基本政策。在已被覈實了的722例迫害致死案例中,我們還沒有聽到過一起中國政府立案調查的,更不用說懲罰兇手了。我們倒是看到不少因爲犯下暴行而升遷的情況。

另一起典型案例發生在北京。2001年5月14日晚上9點多鐘,一名警察當街毆打一法輪功女學員達一個多小時。當期間有路人過來圍觀時,這個警察就叫嚷:"她是法輪功,是現行反革命,打死白打!"路人沒有一個敢停留,都急急忙忙地躲開。 這個警察將女學員打昏後,將她拖到橋下強姦。在這裏我不想討論這個警察的行爲,在出現了如此之多的孫志剛們被虐殺案,如此之多的處女賣淫案之後,我們還能對中國警察的整體有更多的指望嗎(個別好的又當別論)。我要說的是那些躲開的路人。他們的行爲表明普通的中國人已經接到了中國政府的這條信息:法輪功人被打被殺被強姦沒理可講,羣體滅絕是國家政策。

重慶大學的聲明卻傳達了一個不同的信息:他們試圖和強姦法輪功學員的行爲保持一定的距離,而且是公開表示的。他們明確表示了參與不擇手段的鎮壓有損大學的名譽。在人權的認識上,這不能不說從戲子江甚至中國政府的官方立場上向前走了一大步。

當然這不是說重慶大學在此案中蓄意掩蓋真相沒有犯同謀罪(如果他們不是主犯的話)。一個叫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機構已經公佈了調查結果(見http://www.epochtimes.com/gb/3/6/8/n325857.htm),一些獨立的消息來源也證實了魏星豔確係重慶大學學生,被迫害情況屬實。重慶大學的某些部門參與了這一迫害已是不爭的事實,而事後的抵賴掩蓋則是校方有組織的犯罪行爲了。況且重慶大學在這場持續四年的鎮壓當中也不是像他們想表示的那樣"無辜"。僅舉幾例:因爲練法輪功而被開除的學生有,楊成寶、呂震、王臧坤;強迫休學不予畢業的有,吳潔、米曉徵、梅桂南;被非法勞教的有,張志虎、張優稿(教授)、谷九壽、高仲英(女)等。這些,毫無疑問地早已嚴重危害了重慶大學的形像和聲譽,怎麼沒見校方對此作嚴正聲明甚至要付諸法律手段的呢?

其實真正想"維護本校聲譽"(校辦聲明語),重慶大學還是有機會的。首先,公佈魏星豔被迫害真相,公佈參與迫害的校內外人員名單。如果有本校人員參與迫害的,開除。以事實來擺脫自己的干係。以校方的名義向警方把人要回來,爲她提供必要的醫療措施,爲她提供法律服務,以便將兇犯繩之以法(那個裝裝樣子的法律畢竟承認強姦是犯罪)。其次,將因不放棄練法輪功而被開除的和沒能畢業的學生請回來,賠禮道歉並讓他們完成學業;將被勞教的教職工接回來,賠償損失並提供法律援助。

相信這些行動會比那些個什麼聲明有用得多。重慶大學能做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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