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嵐清(左)2000年4月13日在古巴與古巴獨裁者卡斯特羅談笑甚歡。(法新社)
據悉,中國前國家第一副總理、中國蓋世太保組織「610辦公室」組長李嵐清在法國被法輪功學員起訴酷刑罪一案在上週取得重大進展。原告方的律師之一、曾參與起訴前智利獨裁總統皮諾切特的著名人權大律師威廉-布爾東宣佈,法國的刑事法庭爲法輪功學員起訴李嵐清案任命了一個預審法官,這標誌著該案已正式進入司法偵訊及調查程序。
另一參與起訴前智利獨裁總統皮諾切特的著名人權大律師喬治-亨利-波提也在該案中代表法輪功學員。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8月12日報導,法輪功學員起訴李嵐清在中國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中犯有酷刑罪的訴訟是2002年12月4日在法國的尼斯遞交的。據來自巴黎的消息證實,中國政府試圖使用各種外交途徑阻止該案,並使得該案在尼斯的法庭無任何進展。於是,負責該案的律師布爾東和波提先生將該訴訟轉至巴黎繼續進行並在今年7月被巴黎的刑事法庭接受立案。
李嵐清任組長的「610辦公室」類似「文革」時的「中共中央文革領導小組」,是一個有特權操縱中央到地方所有黨政機關、公安、法院、勞改、國安和所有宣傳媒體的蓋世太保組織,是系統迫害法輪功、實施「國家恐怖主義」的總指揮部。該組織指令地方警察不受約束地酷刑折磨、性虐待甚至謀殺法輪功修煉者,還指令各地方政法委建立「強制洗腦班」,對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進行強制洗腦。610辦公室的出現完全打亂了中國的法制建設。2002年7月24日美國國會在一致通過的188號決議中,要求江澤民停止鎮壓法輪功,並稱「610辦公室」是「臭名昭著的610辦公室,其專門任務是負責以有組織的洗腦、酷刑和謀殺對法輪功學員以進行迫害」。
美國著名人權律師泰瑞.馬什對該案在上週所取得的重大進展表示歡迎,她表示,「這再次確認了聯合國反酷刑迫害的宗旨,那就是任何人對所犯下的酷刑罪都沒有被豁免的權利,這一點完全能夠並且將在全世界範圍內得到執行」,「沒有人能夠有權利凌駕於法律之上」。馬什女士目前在美國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反人類和羣體滅絕罪一案中任控方主要律師。
中共高官在多國面臨起訴
在法國進行的李嵐清案是過去兩年中第8例中共高官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在海外被起訴。
在美國,類似的案件已有5例,其中兩個已做出了有利法輪功學員立場的判決。2003年6月,美國舊金山法官愛德華-陳(Edward M. Chen)拒絕授予前北京市長、現任北京市黨委書記劉淇和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外國元首豁免權。在陳法官提交給法庭的報告中,這兩名官員都因監督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而被確認有罪。
2001年12月,美國紐約州南區地方法庭裁決湖北省公安廳廳長兼610辦公室副頭目趙志飛有罪,在這個首例在美國起訴中國官員迫害法輪功罪行的案件中,法官對趙志飛進行了缺席審判並授予原告名義賠償金。
2003年3月,總部在瑞士的國際民間組織「窮追未受懲罰者協會」宣佈準備起訴江澤民。
從今年下半年開始,法輪功更陸續在加拿大、英國和澳大利亞等國宣佈,準備在本國起訴江,顯示全球各地尋求法律手段起訴江澤民的行動漸成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