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多国控诉江泽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 美国:2002年10月,法轮功成员在美国芝加哥联邦法庭首次把江泽民告上美国法庭。罪名包括: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等。美国联邦法院已经受理了法轮功的诉状。39位国会议员联署支持美国法院审江。
◆ 瑞士:2003年3月18日,总部设在瑞士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穷追未受惩罚者”和瑞士法轮功协会在日内瓦宣布,将在瑞士起诉江泽民。控告江泽民的三个主要理由是酷刑、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代表法轮功方面的律师格朗当时提到,“目前在世界多个国家都在准备按照当地法律起诉江泽民,一旦江踏上这些国家的土地,就将被告上法庭。全世界范围,不仅仅在欧洲,还包括亚洲、北美、南美、非洲等,将形成天罗地网。”
◆ 加拿大: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1日消息,法轮功学员正在寻求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进行起诉。
◆ 英国: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9日消息,英国学员将准备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进行起诉。
◆ 澳洲: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13日消息,著名女画家章翠英因信仰法轮功而被江泽民政权关押8个月,受到各种非人道折磨。国际著名人权大律师杰佛里-罗宾逊将协助章女士以个人名义提出起诉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该案将在联合国立案。大律师杰佛里-罗宾逊参与了审判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的法庭工作,在世界人权方面享有盛誉。他现在是联合国赛拉利昂特别法庭的主席,就是专门处理那些灭绝种类罪的罪犯,尤其是国家领导人,将他们绳之以法。
◆ 比利时:2003年8月20日,六名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联邦法院正式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引起各国媒体轰动。他们指控江在中国有计划地消灭法轮功修炼者。报导说,代表法轮功学员的著名律师博捷已经成功地打赢了有关人权法律的第一个案子,那件案子促使两个卢旺达的修女为她们在1994年卢旺达所犯下的种族灭绝罪分别被判12和20年的徒刑。
◆ 德国:据德国法轮功信息中心8月25日消息,德国法轮大法学会及法轮功成员拟对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提起刑事指控,罪名为种类灭绝罪和反人类罪。一年前确立的德国国际刑事法典是专门针对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战争罪的刑事法典。该法典生效前,德国国家刑法典对此三类罪型已有规定。与国家刑法典不同,国际刑法典的突破在于明确确定了对这三种罪刑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即此类犯罪无论在任何地方针对任何人发生,德国法庭对此都有权管辖。
◆ 汇同各国政府促联合国国际法庭审江:遍布全球的法轮功学员,正在收集整理一系列迫害证据,打算公布一些新发现的证据,包括目击者证词、详细说明一些学员在关押期间被打死、打伤的细节和经过,死亡者的照片,以及一份目前能够了解到的最详尽的死亡名单。”法轮功方面表示会寻求各国和世界法律专业人士和机构的帮助,把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犯罪证据提交各国政府,要求各国秉承正义,以国家政府的身份,提请联合国及其有关机构,最终提起公诉,由国际法庭出面,审判江泽民对中国和各国人民犯下的罪行。
追随江的多名中共官员被起诉
根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的资料显示:除江泽民以外,另有7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被告上海外法庭。其中湖北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等已经被法庭判定罪名成立。
赵志飞,湖北省公安厅厅长,第一个被起诉的中国官员:
在美国被控「酷刑罪」:赵志飞是2001年7月17日在纽约曼哈顿酒店接到状子。案子是在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法院投诉的。赵志飞被控以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及其它粗暴违犯国际人权法案的罪行迫害湖北省的法轮功学员。2001年12月21日纽约的美国联邦法院法官,判定赵志飞虐杀法轮功学员,侵犯美国联邦法律中的「受虐被害人保护法」,罪名成立。
刘淇,北京市市长;及夏德仁,辽宁省副省长、大连市市长:
在美国被控「酷刑」、「反人类」等多项罪行:2002年2月7日,正在盐湖城参加第十九届冬季奥运的北京市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主席刘淇在美联邦地方法院被正式起诉,诉状指称北京警察在刘淇的允许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有系统的迫害。共有六名在北京曾被严重殴打及遭受酷刑的法轮功学员控诉刘淇。刘淇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及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另一被告是辽宁省副省长、大连市市长夏德仁。今年6月在美国旧金山二人被认定有罪,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
周永康,四川省委书记,在美国被控「反人类罪」:2002年8月27日,正在美国访问的四川省省委书记周永康,收到伊利诺州的起诉书,指控他在镇压中国法轮功追随者过程中违反了《酷刑受害者保护条例》和《外国民事侵权赔偿条例》。
曾庆红,中央组织部部长;罗干,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
在联合国被控「灭绝种类罪」、「酷刑」、「剥夺信仰自由等罪」:2002年10月,一份法律诉讼书被递交给联合国反对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刑事法庭,控告江泽民,同时列名为被告的还有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及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罗干。该起诉书指控他们对发起和推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该项起诉期望国际刑事法庭对上述三名被告进行一次全面国际刑事调查。起诉人分别来自加拿大、美国、法国、澳洲、爱尔兰和香港。
李岚清,中国副总理,被控酷刑罪在巴黎正式立案侦讯。据报导,法轮功学员起诉李岚清在中国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犯有酷刑罪的诉讼是2002年12月4日在法国的尼斯递交的。据来自巴黎的消息证实,中国政府试图使用各种外交途径阻止该案,并使得该案在尼斯的法庭无任何进展。于是,负责该案的律师布尔东和波提先生将该诉讼转至巴黎继续进行并在今年7月被巴黎的刑事法庭接受立案。原告方的律师之一、曾参与起诉前智利独裁总统皮诺切特的著名人权大律师威廉-布尔东宣布,法国的刑事法庭为法轮功学员起诉李岚清案任命了一个预审法官,这标志著该案已正式进入司法侦讯及调查程序。
联合国接受迫害责任人名单
2003年3月,在与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秘密监察机构程序部门的会谈中,一个中国迫害监察组织「法网恢恢」,递交了两份关于中国迫害法轮功的报告,共四千多页。第一份报告上有一万一千多名610官员、警察及其他涉及迫害法轮功者的姓名和罪行细节。第二份报告是一个约有两万名受迫害者的名单和事件列表。另据「法网恢恢」,该组织现在记录在案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有上万名。一旦时机成熟,将会对他们一一进行法律起诉。这些人在出国访问、旅游以及探亲时随时面临被起诉的可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加紧收集证据
国际非政府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正在加紧从事追查迫害法轮功的证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称,他们会“邀请和协调全球社会正义力量,在国际范围内广泛、深入、系统地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个人、机构和组织,包括江泽民及其领导下的直接迫害法轮功的各级610系统;包括国安部、公安部、法院、劳教所、涉嫌的精神病医院;包括对法轮功进行诬陷、造谣和栽赃的新闻媒体及喉舌;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对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属进行精神、肉体和经济迫害的人员。”“在事实的基础上,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伸张正义,警世醒人。”
他们呼吁中国人民、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社会团体和正义人士,提供证据、线索、及人力和物力支持,参与或协助其追查行动。
民间团体法庭起诉、道义公审江泽民
除法轮功在多国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江泽民外, “全球审江大联盟”、“司法观察”等团体也相继在世界各地道义法庭公审江泽民。
● “全球审江大联盟”在世界各地公审江泽民
法国: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筹备会8月3日在法国举行会议,开始为大公审做铺垫。中国民主党法国分部主席吴江首先在会议上历数江泽民执政13年以来的各种暴政事实,并且说,江泽民的三个代表是“群体灭绝罪代表”,是“出卖中国领土代表”,是“中国最大贪污犯代表”。并且说,应该把江泽民送上国际司法正义审判台。
波士顿: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筹委会8月25日在波士顿大公园(Boston Common)举行了另一场审江集会。
欧美亚澳四大洲已有五十余团体加入「审江大联盟」。大联盟筹备委员会的成员有“中国民主党”,“全球反对二十三条立法联盟”,“中国和平”,“中国大赦”,“中国民主文化协会”,“中国海外留学生通讯社”,“中国宗教迫害真相调查委员会”,“新英格兰生命科学探索协会”,“波士顿港澳之友会”等。
● “司法观察”起诉江泽民
据悉,除法轮功在美国法院控告江泽民和他的“610”办公室“谋杀,酷刑和灭绝群体罪”之外,中国宪政协进会下设的“司法观察”也向中国人大提交了诉讼状,控告江泽民与俄国总统签订的卖国条约,把过去沙俄对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大片领土的霸占合法化了,这是中国历届政府从清朝、中华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都没有承认的。